2004年山東女子為留住富豪情夫,騙10歲女童供其侵害,法院怎麼判

2022-07-10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04年山東女子為留住富豪情夫,騙10歲女童供其侵害,法院怎麼判

「世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有些人的自私、邪惡、殘忍難以想像,為了自己的私慾,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去殘害素不相識的無辜者。簡直是毫無人性,比如說2013年,黑龍江一名孕婦因為孕期無法與丈夫同房。

便想找個年輕女孩給丈夫尋歡,以肚子痛為由誘騙路過的一名16歲女孩去家中,結果因女孩反抗將其殺害。其心腸之狠毒,不配為人,而這樣的還並非個例。早在2004年就曾發生過,山東一名女子為挽留富豪情夫,竟騙10歲女童供其侵害......

這名女子姓黃,家住山東膠州,已婚。她可以說得上是毫無道德底線,雖然說丈夫對她很不錯,可她並不滿足於家庭。在已婚的情況下依然不安分,熱衷於尋求婚外的新鮮與刺激,也想通過這種方式找一個比現任丈夫更有錢更好的男人。2003年,還真讓她找著了,她通過網絡認識了一個姓孫的男人。兩人一見如故,非常聊得來,而通過聊天。

黃某旁敲側擊的了解到孫某是個十分有錢的富豪,至少是比她的丈夫要有錢,得知這點後。黃某迫不及待的跟孫某提出了線下見面的想法,她相信只要見了面,憑藉自己的美貌一定能籠絡住孫某的心。見面之後,看到孫某一身的名牌以及開的豪車,黃某相信他確實是個大款。開始了自己的勾引計劃,一開始,孫某確實是按她的設想走。

被她迷得不行對她出手十分闊綽,,兩人發展為不正當男女關係。黃某提出的要求無有不應,要買什麼買什麼,她自然是喜不自勝。立即回家跟丈夫提了離婚,做著能嫁入豪門成為闊太的美夢,然而孫某在進一步發展上卻始終不肯鬆口。顯然,孫某也清楚跟黃某玩玩可以,娶進家門卻是萬萬不行的。誰知道她碰上下一個更有錢的,會不會轉頭就拋棄自己了呢?

就在黃某想方設法意圖上位的時候,不到一年的時間,孫某便對這段感情有些膩了。一則漂亮的女人他見過不少,二則黃某在跟他之前還跟過別的男人,黃某不甘心就這麼失去這個財神爺。百般挽留,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孫某藉此提出了一個十分荒唐的要求——讓黃某給他找個十歲的小女孩,這不是正常人能提出的想法,傷天害理。

然而為了挽留住孫某,黃某在明知是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還是答應了。2004年11月27日,黃某在某小學門口等待,隨意選中了一個女孩小麗。謊稱是報社的記者,能帶小麗去北京玩,還能給小麗一筆錢。讓小麗跟著她一起走,小麗雖然相信了她的話,不過表示要跟家裡人、老師說一聲才能去。

見此,黃某謊稱已經跟她的校長說過了,不用再說。單純的小麗信以為真,跟著她上了大巴車,在車上黃某拿出放了迷藥的飲料遞給小麗。接下來發生的事可想而知,他們壓根就沒有去北京,而是中途下車去了一家賓館。等在賓館裡的是孫某,趁著小麗昏睡之際,孫某侵犯了她。第二天醒來,小麗只感覺自己下身疼痛,發現在流血。

卻並不明白髮生了什麼,只是一味的哭,原本和顏悅色的黃某見目的達到。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威脅小麗:「回去後不准跟任何人說這件事,如果說出去,就殺了你全家!」隨即,黃某強迫小麗喝下同樣摻了迷藥的飲料,等小麗再度醒來發現自己到了火車上。在列車乘務員的幫助下,小麗父母終於找到了失蹤兩天一夜的女兒,起初他們還以為是女兒自己離家出走。

發現內褲上的血跡才意識到不對勁,急忙帶著女兒去了醫院檢查,結果得知女兒受到了侵害。在父母以及警察的耐心詢問下,小麗最終說出了事情的真相,黃某大概還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就算小麗把事情說出來,也查不到自己身上,畢竟小麗又不知道她的身份。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通過學校路段的目擊者以及火車站監控,警方還是查到了黃某。

這起荒唐的誘騙女孩案水落石出,僅僅是為了自己的私慾,便殘害一個才十歲的小女孩。給她的身心健康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黃某、孫某的行為罪大惡極,已經構成QJ罪。QJ罪,即違背被害人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關係構成的犯罪。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即使徵得幼女同意也構成犯罪。

另外一般情況下,都是男性違背女性意願而強迫女性發生關係,但在實際生活中也可能出現特殊情況。比如說婦女違背男性意願與之發生關係,比如說婦女與男子共同實施QJ行為,前者因為QJ罪的對象僅僅限定在女性。不能列為QJ罪,婦女也不能稱為QJ罪的直接、單獨正犯,可如果是後一種情況是可以成為QJ罪共犯、共同正犯的。

因而黃某作為共同正犯,同樣可以QJ罪論處,《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

(2)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的;

(4)二人以上LJ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體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不過法律是公平正義的,相信兩人會為自己的罪行受到法律的嚴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71136aadcd9da51bdeb3b7307f7204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