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寧鄉公安查出10多萬顆假檳榔,都有這些牌子.....

2020-02-12     寧鄉公安

最近,有不少人在抱怨

自己買到了假口罩

還有人窩在家時吃到了假的泡麵

……

真真假假,難以分辨

今天,小編給大家爆出一大料

你吃的檳榔可能是假的

2月7日夜間,菁華鋪派出所民警開展疫情期間巡查時,發現一所民房內燈火通明,且伴有機器運作的聲音。

結果發現,這竟然是一個假冒檳榔加工點,屋內幾名人員正在製作檳榔。

民警立即將屋內人員全部控制,並將該情況反映給市局食藥環偵大隊。食藥環偵大隊立即組織警力,與寧鄉市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一起趕往現場,通過對現場搜查清點,查獲各類檳榔包裝若干,檳榔成品10萬餘顆,檳榔加工機器3台,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劉某。

(被查處現場)

經查:自2019年11月份,在劉某朋友劉某某的介紹下,楊某與劉某一起,開始合夥制售假冒檳榔。他們分工合作,由劉某某負責租場地、僱傭工人、採購設備、檳榔及包裝袋等。楊某、劉某組織工人對檳榔進行加工,並在某APP上註冊了多個商鋪帳號,用來銷售假冒檳榔。

(犯罪嫌疑人劉某指認現場)

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更沒有任何商家授權,楊某和劉某違規製作的假檳榔就這樣通過網絡流向了消費者手中。

楊某坦言:我們不賣給湖南人和海南人,因為他們能吃出來是假的。就這樣,劉某和楊某明知自己制售的是假檳榔,也明知這是違法行為,但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犯罪嫌疑人楊某、劉某)

從2019年11月份至今,劉某和楊某將製作的假冒檳榔通過網絡渠道銷售到全國各地,銷售金額達9萬餘元

經訊問,楊某、劉某對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楊某、劉某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因一時的貪戀

從此走向犯罪的深淵

他們販賣的不是假冒檳榔

還有自己的自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現在是什麼時期

你不知道嗎

疫情排查這麼嚴

逃犯都主動投案自首了

你還敢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想都別想,因為只要你做了

蜀黍就會知道的

素材:菁華鋪派出所、食藥環偵大隊

審核:賀任、馮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6s5MOnABgx9BqZZIU_K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