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張公堤潰口,武漢水災,那位被撤職的市長罪名是什麼?

2020-02-26     南京黃飛鴻


1931年夏,武漢爆發了一次長達1個多月的水災。大批民房被水浸塌,到處是一片片的瓦礫場。電線中斷,店廠歇業。在漢口市繁華的中山路上,濁浪滾滾。漫無邊際,高樓、電桿泡在水裡,各種船隻在通衙大道上往來行馳。「大船若蛙,半浮水面,小船如蟻,漂流四圍」。

2000多船隻在市區游弋。大部分難民露宿在高地和鐵路線兩旁,或困居於高樓屋頂。白天像火爐似地悶熱,積水裡漂浮的人畜屍體、污穢垃圾發出陣陣惡臭。入夜全市一片黑暗,蚊蚝鼠蟻與人爭地。瘟疫迅速地四處蔓延。

武漢三鎮漢口、武昌、漢陽由長江和漢水分隔開,由於這裡處於長江中下游地區,地勢低平,兩江交匯河流流量大,加之夏季多雨,因此極易發生洪災或內澇。1931年入夏後,長江流域大雨不斷,江河水位暴漲,多個堤壩先後潰口,至8月中下旬,江漢關水位突破歷史峰值,張公堤潰口,漢口一片澤國,這其中人為原因不可忽視。

曾有人在報上撰文回憶《1931年大水縮影》這樣描述:「7月29日,丹水池鐵路堤等堤壩潰口,洪水湧入,漢口、漢陽成澤國……這時,省主席何成浚和市長劉文島等官僚政客正在漢口花樓街和妓女、姘婦們嫖賭,興高采烈,玩興正濃,對彙報災情不急不聞不問,以致造成70萬人流離失所……」

1931年7月10日,劉文島已調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何葆華出任漢口市長。何葆華,生於1894年,民國初年畢業於湖北省公立法政專門學校,曾任北京官產處處長。1931年長江大水時,何葆華還兼任兩湖防汛主任。

何葆華上任後,妄將防汛麻袋每個提價1.5元,並將規定麻袋的豆、沙比例之七三成,改為三七成,從中大肆貪污,張公堤因而潰口,大水沖入漢口市區,市民生命財產遭受空前巨大損失。正是因為何葆華的大肆貪污,而導致張公堤潰口。

據《武漢通史》所載:當下面報告汛情、要求採取緊急措施時,漢口市市長何葆華正興致勃勃地玩牌,若無其事地告訴來人:慌什麼,不是有鐵路可以擋水嗎?依舊繼續他們的牌局。

除了何葆華,當年漢口丹水池鐵路堤壩潰決時,身為省主席的何成濬和督軍徐源泉,警備司令夏斗寅等人正在打牌,聞訊後漠然視之,繼續打他們的牌。當年的主要官員對漢口水災熟視無睹,這種瀆職行為導致了後來災情的擴大,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漢口進水後,「防險事務處曾限令於8月12日前將市區的水抽排乾淨,這一要求,明知辦不到的事,為什麼這樣做呢?有資料披露其中奧秘:排水事既是包給營造商承辦,是一筆大生意,官商勾結當然都有好處。又說因為南京某大官員為外商介紹推銷抽水泵,從中竭力撮合了這樁買賣。」

當時已調任省民政廳長有劉文島,仍日日夜夜,赤腳草鞋,駕著小船到處巡視,救濟難民,把饅頭、麵包等食物送到災民手中。民國時期,像劉文島這樣的好官還是有的。

水災發生後,湖北元老張難先憤而向蔣介石面訴。不久,何葆華被撤職並沒收其在江西煤礦公司股1萬銀元,及位於漢口勝利街的一棟房屋。何葆華為了保全自己,將貴重財物偽裝成死人用棺材偽裝運往上海,匿居於上海北京西路和平里。

何葆華由於瀆職和貪污造成如此惡果,按理受到嚴懲。但是,當年何葆華被撤職並非以「貪污」之名,而是因為對防水「指導不良,策劃無方」將其「免職並停止任用一年」。自1931年7月何葆華接任漢口市長,到被撤職查辦下台僅兩三個月時間。非常可笑的是:此懲戒書,直到6年後才正式送達。

1932年,何葆華由上海回到漢口,成立「岡北麻東清鄉委員會」,殺害共產黨人。1949年,武漢解放,何葆華為表示擁護革命,捐贈大米500石,另置賣建設公債2000萬元(相當於現在的數萬元)。為平息地方民憤,何還自動退出1000萬元。由於地方人民要清算他的罪惡,1950年遂由武漢市公安局予以逮捕,但後來被保釋。

1951年,原黃岡縣公安局將何葆華從上海逮捕,並押送回老家三里畈處決。這個壞蛋終於得到應有的懲罰!(關注微信公眾號:NJHFHHH,在旅行中感觸歷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6P2ki3ABgx9BqZZI3SO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