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
2012年因偷電動車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南寧人周某,在進看守所前,接受媒體採訪,說了這段話。
當年的視頻顯示周某正被拷在派出所一處鐵欄旁,接受採訪時他看上去一臉無所謂。
周某:「沒有錢了,肯定是要做啊,不做沒有錢用。」
記者:「那你不會打工嗎?有手有腳的。」
周某:「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東西,才可以維持生活。」
周某綽號「阿三」,廣西南寧人,小學文化,無業。
判決書顯示,周某在2007年至2015年先後因盜竊罪、搶劫罪「四進宮」,最後一次刑期將於2020年4月18日執行完畢,如無特殊情況,現年36歲的周某即將刑滿釋放。
周某想不勞而獲的言語成為段子。
傳言有網絡公司欲包裝準備出獄的周某。
對此,反對的人非常多,認為包裝「電瓶車大盜」是無底線「愚樂」,是審丑狂歡。
反對者認為:
許多傻乎乎的網友拿周某的言語當段子。假如被搶的是你自己,被偷的電瓶車的也是你自己的,你還笑得出來嗎?
包裝這種人難道不是變相的鼓勵偷盜行為嗎?多次搶劫犯罪,「語出驚人」,就可以紅,就可以賺大錢,那所有人都不用做正經事了,都去犯罪就好了,誰不想躺著賺錢呢?
如果他成了網紅,那真的是說明我們的三觀審美出問題了,能把這種慣犯洗白,而且還是有搶劫這種惡性犯罪史。
滿身犯罪記錄,而且還沒有太悔罪的意思,不能讓他搞直播,帶壞其他人。
周某絕對不能紅,否則太沒底線了。
也有人贊同出獄後的周某搞直播。
可以直播坐牢期間的感受,勸誡年輕人不要走上犯罪道路,掙錢方法千千萬,但一切都要合法正道。
畢竟已經服刑完,改過自新了,也有資格也有權利重獲新生,也有權利成為網紅,當然成為直播網紅,他的行為他的語言必須健康。
來源:天眼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