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決我時,可不可以讓我穿著婚紗?」1999年6月,26歲的美女大毒梟尹艷萍在被判死刑後,提出了這樣一個奇怪的請求。
一個肆意危害社會的大毒梟落網,並被判處死刑,自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可是,一個似乎失去良知、罔顧法律的人,為何一定要要求在處決時穿上婚紗,這背後又有著怎樣的故事呢?
1973年,尹艷萍出生在雲南省騰衝市偏遠的高黎貢山上,由於交通閉塞,這裡的村民世世代代過著清苦的生活。
本來,出生在這裡的人,他們的一輩子是可以一眼望到頭的,出生、勞作、死去。
可是隨著時代的前進和社會的發展,這個小村子裡的一切也在慢慢地發生著變化。
到了上世紀90年代,村子裡的一些年輕人似乎不再願意呆在村子裡,都跑到外面的大城市裡,去尋求更廣闊的未來了。
而尹艷萍,正好趕上了這樣一個時代。
1990年,尹艷萍17歲,此時的她,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漂亮大方。在農村,17歲已經不算小了,不讀書的話,基本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尹艷萍也不例外,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已經和一個叫做方強的男孩子訂了終身。
方強和她從小青梅竹馬,形影不離,兩個人之間有著很深的感情。
可是,尹艷萍似乎並不甘心就這樣平平淡淡地過一輩子。正好,這一年,她看到了一個機會!
這一年過年,她兒時的小夥伴王小曼從城裡回來,王小曼開著小汽車、穿著高跟鞋,一身時髦的打扮吸引了村裡所有人的目光。
原來,出去打拚可以活得如此瀟洒啊,尹艷萍心想,於是,此時已經幾近成年的她便也萌發了去大城市的想法。
帶著這種想法,她去找了王小曼,沒想到她的小曼姐二話不說,連連稱讚她有想法,還說她比自己漂亮,做事又機敏,將來一定會比自己賺到更多的錢。
王小曼的話讓尹艷萍心頭蕩漾,於是她回家告訴父母,自己要跟著小曼姐一起去城裡打工。
看到女兒如此堅決,又想著要是女兒真出息了,家裡的日子也會好過很多,他們也便沒再過多阻攔。
於是這一年過完年,縱使有萬般不舍,尹艷萍還是告別了父母,告別了愛人。
在走之前的那一晚,她和老相好方強來了一場深情的告別,借著皎潔的月色,方強拿出一件嶄新的紅色婚紗,動情地對她說:
「這個本來是想訂婚的時候送給你的,但是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才能回來,所以這件衣服你就拿著吧,也算是一個念想。」
尹艷萍感動極了,淚流滿面。
可是最終,對外面世界的憧憬還是讓她戰勝了種種不舍。她不知道的是,前面等待她的,竟然是無盡的深淵。
第一次到大城市,尹艷萍最開始沒有選擇在王小曼手下幹活,她一腔激情,想著在昆明獨自闖出一片天地。
果然,做事機敏又漂亮的她很快在一家酒店找到了一份服務生的工作,她做事積極勤快,第一個月就拿到手了350元,這對一個農村姑娘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於是,她感覺自己的未來充滿了希望,看著白花花的銀子入手,她也開始學著別人打扮起來。
這不打扮不要緊,一打扮,便吸引到了平時就不老實的酒店老闆,漸漸地,老闆開始動不動就找她談話,並藉機去摸她的隱私部位。
面對這種情況,尹艷萍非常害怕,可是她也不知道離開這裡又能去哪裡,次數一多,老闆的行為自然會被老闆娘撞見,尹艷萍不免跟著倒霉。
一天,老闆娘把她叫進了小黑屋,上來就是劈臉一巴掌,罵她狐狸精、不要臉。
終於,在忍受了巨大的委屈之後,尹艷萍覺得在酒店做不下去了,這時,她想起了她的小曼姐,想著找小曼姐重頭來過,一定要活出個人樣。
可是尹艷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只看到了王小曼人前的風光,卻不知道原來她背後幹著的,原來是KTV三陪小姐的活兒。
面對著尹艷萍的到來,王小曼非常熱情,最開始尹艷萍是拒絕的,因為要是乾了這個,家裡人會怎樣看他?她怎麼面對她的強子哥?
可是,當王小曼告訴她每個月的薪水時,她眼睛瞪得特別大。最後,尹艷萍終於還是屈服了。
一步錯,步步錯,KTV魚龍混雜,紙醉金迷。沒多久,她就為了掙到一筆可觀的小費把自己的第一次獻了出去。
而真正讓她走進深淵,再也無法逃脫的,是一位被叫做程老闆的人。
一天,尹艷萍聽說她的強子哥來城裡找她好久了,因為只知道她在酒店工作,於是就一家一家地找,而她為了不讓家裡人知道她現在的工作,已經很久沒有聯繫過他們了。
這一天晚上,尹艷萍陪著程老闆喝酒,心情很是失落,程老闆看出來之後,笑著從口袋裡掏出一支煙遞給尹艷萍,說是要讓她精神一下。
尹艷萍接過來點燃,剛吸了一口,就發覺味道不對,程老闆告訴她這是四號白粉,也就是冰毒。聽後她不免擔驚受怕起來,但是僅僅吸食了一口,她就淪陷了。
從此,一次,兩次,三次……一發不可收拾,可是慢慢的,陳老闆卻厭棄她了,開始找不到人,也不給她提供貨源了。
為了得到貨源,她到處尋找程老闆,終於找到後,尹艷萍像是看到救星,當場跪下求陳老闆帶上她,讓她做什麼都可以。
就這樣,尹艷萍成了一名毒販子,因為確實做事機敏,多次作案後,便開拓出了自己的市場,由一名普通的毒販子成長成了一名大毒梟。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1997年4月,大買賣找上尹艷萍,她收到把千克毒品運到天津的任務。
數額巨大,利潤可觀,讓尹艷萍的慾望越發膨脹。可是她不知道,這一次,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天羅地網。
在進行交易時,他們被早就做好布置的警方人贓俱獲。
在同年6月7日,尹艷萍直接被判處死刑。
判刑的那一刻,尹艷萍感覺天都塌了。
她沒有臉面對家人和方強,她想著,如果時間能夠倒流,自己一定不會踏上這條不歸路。
行刑那天,她請求法警讓她穿上自己的紅衣裳,法警沒有為難她,答應了這一請求。
於是,不到26歲的尹艷萍,拿出方強當初送給她的紅衣裳,精心打扮一番後走上了刑場。
在行刑的最後時刻,尹艷萍跪在地上哭著喊到:
「爹!娘!女兒不孝,下輩子再報答你們的養育之恩!」
隨著一聲槍響,尹艷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走到了盡頭。
而她悲慘故事則給我們敲響一個警鐘:有些事情永遠不要碰,碰了就是深淵,而深淵不可凝視,否則就是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