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優化中小企業創業環境,新《條例》來助力!

2019-12-09   投資廣州


近日,新修訂的《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10章67條,究竟有哪些變化和政策亮點?


《條例》的第四章是「創業扶持」,共6條。創業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徑。本章內容重點將近年來我省扶持創業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從政府提供創業服務、創業資助、場地建設、用地轉讓、規範工業廠房租售市場、大型企業扶持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公共服務平台、熱線電話、宣傳資料、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渠道為創業人員免費提供政策信息服務。第二十八條提出政府部門應當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並支持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緩解創業人員資金短缺困難。


《條例》第二十九條提出對創業企業入駐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孵化基地或者標準廠房的,有關部門可以給予場地房租補貼。第三十條提出政府部門要通過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土地,允許中小企業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支持工業廠房按照幢、層分割轉讓。第三十一條提出政府部門要加大工業廠房租售市場監管力度,穩定工業廠房租賃市場秩序。



《條例》第三十二條提出鼓勵大型企業通過生產協作、開放平台、共享資源、開放標準、建設創新產業化基地等方式,扶持中小企業和創業者發展。同時,鼓勵發展「網際網路+」創業服務,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提供大數據支撐。


附:第四章「創業扶持」全部條文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公共服務平台、熱線電話、宣傳資料、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創業人員免費提供財稅、金融、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安全生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諮詢、公共信息和指導服務。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支持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在符合規劃和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適當提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廠房的容積率,保障中小企業發展。對創業企業入駐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孵化基地或者標準廠房的,有關部門可以給予場地房租補貼。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根據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和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合理安排中小企業發展用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後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等方式向中小企業供應土地;允許中小企業在國家規定期限內按照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支持工業廠房按照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轉讓給中小企業。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工業廠房租售市場監管力度,完善工業廠房供需信息發布機制,促進租售信息公開透明。


第三十二條 鼓勵大型企業通過生產協作、開放平台、共享資源、開放標準、建設創新產業化基地等方式,扶持中小企業和創業者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計算、存儲和數據資源,為創業創新提供大數據支撐。


編輯:投資廣州

來源:廣州工信、廣東工信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