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打出「組合拳」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受到代表委員、法學專家、民營企業家充分肯定

2019-12-25     最高人民法院

12月23日,湖北高院出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充分認識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精神的重大意義、深刻領會該《意見》的精神實質、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抓好《意見》精神的貫徹落實三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

《意見》作為立足於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首個中央文件,全省各級法院要把學習貫徹《意見》重要精神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緊密結合工作實際,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

《通知》強調

要學習領會《意見》的精髓要義,堅持公平原則,確保權力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推動民營企業依法經營、健康發展,不斷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全省法院幹警要深入學習領會《意見》重要精神,找准工作結合點、切入點並貫徹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的各個環節。

全省各級法院要緊密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抓好《意見》精神的貫徹落實。要切實轉變司法理念,謙抑釋法、審慎司法、善意執法,充分尊重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儘量減少對民營企業發展的負面影響,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充分發揮各項司法職能作用,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此前,省高院相繼還出台了《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的通知》、《關於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措施》、《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推進優化湖北營商環境建設十條意見》。

該《通知》的出台引發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專家、民營企業家熱烈反響,他們紛紛表示:此《通知》的出台,必將凝聚起社會各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廣泛共識,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強大信心和動力。

01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得偉君尚主任律師蔡學恩表示:

民營企業的成長對我國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為民營經濟提供法治保障,不僅是法律服務市場發展的需求,更是一項政治任務。省法院積極行動,迅速出台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關於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也彰顯了湖北法院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堅定決心,是發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的積極探索。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是企業發展的堅實後盾,隨著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將在湖北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中作出更大貢獻,贏得更多發展機遇。

02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委員,湖北大學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趙紅梅表示:

近幾年,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高度重視對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的保護,推進優化湖北營商環境,努力為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形成貢獻了司法力量。民營企業發展與國家經濟息息相關,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民營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法制經濟的主體。省法院及時出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方向正確,很有意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支持、引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舉措,是以實際行動落實「兩個維護」,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通知》內容很務實,提出了有力舉措,必將激發民營企業活力,推動湖北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為一名法律學者,希望我們的司法機關儘可能在依法的前提下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提供更多紅利。

03

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省工商聯副主席,奧山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鄔劍剛

鄔劍剛對近年來省法院堅持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在優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良好的法治環境是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不可或缺的陽光雨露。省法院出台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可謂是「及時雨」,與黨和國家的要求相吻合,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積極貢獻了湖北法院智慧。《通知》中的貫徹落實意見主動從企業運行發展的角度來思考,既依法打擊「不手軟」,又依法保護「不缺位」,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讓民營企業更有司法獲得感和安全感,讓企業家吃上定心丸。希望法院多開展一些普法活動,幫助企業梳理經營環節中的各類風險點和風險源,並適度提出建議,給予法律指導。

來源:湖北高院微信公眾號

編輯:趙煒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6--zOm8BMH2_cNUgo_r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