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新套路:簽字只是走過場,大家都這麼簽還能騙你一個人嗎?

2019-07-16     京尚拆遷律師

拆遷律師常說,簽好拆遷協議很重要,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被拆遷人能不能拿到期望的補償。但最近有不少被拆遷人朋友都提出了同樣的疑問:「拆遷協議真的像律師說的那樣有用嗎?」

通過幾位被拆遷人的不同遭遇,咱們一起來看一看,拆遷協議到底有多重要。

拆遷方說簽協議就是走個過場,這樣的協議有什麼用?

劉先生諮詢律師時,還沒有在協議上簽字。他說,拆遷方拿來要他簽字的,就是律師千叮嚀萬囑咐「千萬不能簽」的空白協議。對方告訴他,拆遷協議就是走個形式,大家都是這麼簽,那麼多拆遷戶呢,不可能簽了沒人管。

劉先生看過很多律師的文章,覺得簽空白協議心裡不踏實,所以暫時還沒有簽字。但他的想法已經開始動搖:律師說的都是法律規定,可是拆遷方說的卻是現實生活啊!書上的字兒真的能管到現實里的事兒嗎?

京尚拆遷律師稍前曾講解過一則法院判例,該判例中,當事人就是因為相信了拆遷方的話術和口頭承諾,所以掉以輕心在空白協議上籤了字。當他發現最終補償只有雙方協商好的一半時,卻又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簽字時協議是空白的,結果只能吃了這個悶虧,按照協議上寫的接受補償。

如果劉先生沒有在簽字前和律師取得聯繫,而是直接被拆遷方說服了,誤以為拆遷協議不重要,只是走個過場,怎麼簽都行,然後在空白協議上籤了字,那等著他的,很可能也會是嚴重縮水的補償。

協議簽了八年了,補償到現在都還沒拿到,簽了協議有什麼用?

孫女士的遭遇與劉先生截然不同。她簽字時,補償協議上該填的空都已經填上了,協議上寫明的補償條件也是雙方約定好的。可是從房子被拆到現在,八年過去了,孫女士還是沒能拿到說好的補償。孫女士多次上訪,可是問題一直沒能解決。她開始疑惑,簽這個協議有什麼用?

陝西漢中的被拆遷人鮮女士,也遇到過和孫女士類似的情況。2012年,鮮女士和拆遷方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約定拆遷方在制定安置區內給鮮女士安置宅基地三間。可是當鮮女士按照協議約定動工在安置宅基地上建房時,卻一直遭到相關部門的阻撓,只能被迫停工。

鮮女士不堪其擾,將拆遷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作出判決:責令拆遷方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履行完其與鮮女士簽訂的案涉拆遷協議中應盡的義務。

現在孫女士手中也有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拆遷協議,她完全可以像鮮女士那樣,通過訴訟途徑,起訴要求拆遷方履行合同義務,給付拆遷補償。如果這份重要的拆遷協議不存在,孫女士想要督促拆遷方履行補償義務,難度可就要比現在大得多了。


配合拆遷方簽了協議,拆遷方卻反悔要毀約,協議有什麼用?

被拆遷人辜先生的遭遇有些特殊。拆遷時,他明明可以直接按照正常流程簽字拿補償,可是拆遷方卻向他提議,如果他願意配合拆遷方,拆分簽訂七份拆遷協議,那麼除了原來的補償之外,拆遷方還可以給他幾萬元的獎勵金。

辜先生一琢磨,原來的補償不打折扣,又能多拿幾萬元獎勵金,不虧。於是很快配合拆遷方完成了這一系列操作。然而當辜先生一家完成搬遷,房子也被拆除了,拆遷方卻突然反悔,以雙方簽訂的補償協議無效為由,拒絕給付補償,要和辜先生重新簽訂補償協議。

房子已經被拆了,辜先生手裡也已經沒有房屋權屬證件了,他覺得自己現在就像是砧板上的魚肉,萬分後悔當初為了幾萬塊錢的獎勵金聽從了拆遷方的安排。

看到這裡,有被拆遷人朋友可能會認為,辜先生的經歷不是說明拆遷協議簽了也白簽嗎?大家千萬可別這麼想!辜先生的遭遇,恰恰說明了拆遷協議的重要性。

如果咱們不把拆遷協議當回事,以為只要按照拆遷方的要求隨便簽簽就可以,那咱們很可能會像辜先生這樣,沒法拿到拆遷補償。所以,被拆遷人一定要再三確認協議沒有問題再簽字,千萬不要被忽悠著簽了沒法保障咱們權益實現的協議!

拆遷協議真的有用嗎?當被拆遷人朋友再對這個問題產生疑惑時,可以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當咱們感受到拆遷協議對補償權益實現的影響時,就能明白拆遷協議到底重不重要、有沒有用了。

正向來說,如果咱們簽訂的協議內容完整、效力充分,那麼當拆遷方違約不履行補償義務時,咱們就可以借這份協議,通過法律途徑督促拆遷方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反向來說,如果咱們簽訂的拆遷協議約定補償條件、補償時間等不明確,又或者咱們配合拆遷方簽了存在違反法律規定情況的拆遷協議,那這份協議就無法保障咱們的補償權益充分實現了。

所以說,拆遷協議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咱們一定要簽好這份協議。如果有被拆遷人朋友察覺到拆遷協議可能存在問題時,一定要學會拒簽問題協議,找出並排除潛在的風險,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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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uAyAmwBmyVoG_1Z2m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