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將三百萬送給水果攤主續:找人換鎖,把一家三口趕出去

2020-11-27     案件勞聞

原標題:上海老人將三百萬送給水果攤主續:找人換鎖,把一家三口趕出去

上海一位88歲的老人,把價值300萬的房產送給了照顧他的水果攤主。事件引發很多討論:攤主最初照顧老人是不是就貪圖錢財和房產呢?親屬現在以老人患有阿爾茲海默症為由,想要推翻之前的遺囑,是不是為了來爭奪房產呢?

如果那些冷漠對待老人,對其不聞不問的親戚都可以心安理得的獲得遺產,那麼為何一個付出實際行動照顧老人,不僅是生活上,還有老人的情感上,不可以心安理得的獲得遺產呢!之前的視頻我翻看了,老人當時是非常清醒的。而且其中有一個小片段,我特別感動,就是一家人給老人慶祝生日,孩子們開心天真的歌聲,老人開心的神情,真的讓人挺感動的。

但具體的真相不得而知,從那個視頻里,我的確看到了一個老人需要的關懷,看到了一個陌生人善待老人的真心,對於老人來說,還有什麼比在人生最後孤獨的日子裡有人給與你的關懷。

哪怕可能是個陌生人,但是誰又能說陌生人就一定是得免費的付出善待嗎? 如果你家人真的給與老人足夠的關懷,就不可能存在老人這樣的舉措,更何況還是去了公證處公證的。 也許你可以裝一天,兩天,但是持續的裝十年,真的恐怕做不到吧,我覺得是非常合理的。老人也說了,房子這東西,死了也帶不走,霸著一個房子自己一個人住,自己孤獨終老不是更可怕嗎?對於水果攤攤主,無論是否有意圖可言,但我覺得付出的這些作為對價支付,沒啥不可以的

久在病床親不問,一有財產圍上來!這就是這件事兒的根本。 老人真的糊塗了嗎?把300萬房產贈與一個和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水果小販,是老人糊塗了被操縱?還是水果小販「趁火打劫」?我們需要捋清楚事件的基本情況。 據了解,老人共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分別在上海、海南等地居住。老人的老伴去世後,其兒子曾在銀行上班,後來因為精神疾病突然去世。 被贈與300萬房產的小遊說,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後,被診斷出了阿爾茨海默症。 小遊說自己贍養了王老伯10年,獲得老人贈予的房子心安理得。

他向媒體出示了除了「意定監護」公證材料外的另一份關鍵材料——「遺贈扶養協議」材料。 老人的親屬說,老人被診斷患有阿爾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等病症出院後,這幾位家人曾想上門看望,但老人那時候精神不好,以為家裡人來爭家產,對家人大罵。從此以後,親屬們和老人斷了聯繫。看了贈與房產的報道,他們對於意定監護的有效性表示質疑,同時對於舅舅未來能否得到有效照顧表示擔憂。 親屬的孝道自我辯護站不著腳

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卻被一個水果小販占了撫養照顧「先機」,對於老人的近況還是從媒體報道得知,這些親屬們口口聲聲說對老人要盡責卻被拒絕,從此就不再露面,這不是很可笑嗎?如果不是這300萬房產成了香噴噴的誘餌,估計這些親屬連老人去世都不會知道。

讓我們看看這些親屬很難自圓其說的「說法」「我們是其樂融融的家庭,2017年老人摔倒住院,家裡人建了微信群,排班前往醫院照護,現在說我們不聯繫,讓老人的幾個妹妹都很心寒,備受煎熬。」老人妹妹王女士 ——既然是其樂融融的大家庭,為什麼不把老人也接進這個大家庭,讓他也享受一下天倫之樂?反而任由它獨居呢?

水果小販是否涉嫌騙取房產。媒體在老人家看到,老人說話邏輯確實有些混亂。老人稱自己的房子被贈予垃圾站,並稱房子由垃圾站工作人員負責處置。 小游證實,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後,被診斷出了阿爾茨海默症。「前一段時間,老先生神志還是清楚的,這幾個月特別是這幾周,他確實有些糊塗。」 那麼,在老人患有阿爾茨海默症,並且確實也「糊塗」的情況下,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呢? 據了解,遺贈扶養協議是以立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訂立人將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對於受益人履行贍養義務有嚴格的義務要求,遺囑訂立人可在受益人未履行贍養義務的前提下,取消財產贈予。從這個角度來說,也是對老人的晚年生活的一種保障。

希望這個故事有個好結局, 老人去世,小游辦理後事,以後在老人的房子安心生活。 而不是像過去很多聽到的新聞那樣: 老人去世後,跳出來一大幫親戚,主張老人晚年神志不清,意識混亂,公證無效,要拿回房產。 一方面,發起訴訟,要求拿回房產; 另一方面,僱人在水果攤大鬧,電話騷擾,讓其做不了生意; 甚至更進一步,找人換鎖,把一家三口趕出去,強行侵占房產。

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建議起訴

說白了,就是不甘心,如果老人不碰到水果攤主,去世了,房子親屬們就可以分了,因為老人沒有繼承人,所以照不照顧,照顧的好與壞都沒那麼重要。 從視頻可以看出,親屬對於老人並不關心,老人把財產贈送給水果攤主三年了,家屬通過新聞才知道,可見老人與親屬之間聯繫並不親密,甚至讓一個疑似(家屬說的)患有老年痴呆,88歲的高齡老人獨居,就不難發現。 當時看到老人視頻的時候,就有很多人擔心,親屬會出來爭財產,許多人說公證了,不用擔心,然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事情還是發生了。

親屬們合起伙來商量了一個月,最終拿出了切實可行的方案。

1,力證老人在公正時患有老年痴呆,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公正無效

2,起訴水果攤主詐騙,各大媒體侵害自身名譽,道歉,一定要道歉

3,親屬說我們很大度,看在水果攤主多年照顧老人的份上,不追究,挽回自身名聲

4,財產到手 水果攤主真心也好,假意也罷,至少彌補著老人逝妻喪子之痛,在晚年享受天倫之樂,願老爺子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世界有很多事情感動著我們,但依舊有很多人刷新著你我對這個社會的認知,套路,永遠是走的最長的路

公證處:

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公證員和當事人是進行了多次的交流。不是說當事人來了,直接簽個協議,這項公證就做完了。 反覆的溝通以後,了解到老人和相關的人真實意思才出具的公證書。 不是說來一次,簽完字就走了。 從公證處了解的情況來看,當時老人能夠自己完全的準確的表達他自己的意思和想法,符合辦理公證的基本要求。 公證處和老人所在的居委會也進行了電話聯繫,事先也進行了溝通。而且法律並未規定辦理公證時需要和居委會進行聯繫。 跳出來要房子的家屬們,有對老人進行過真正的關心麼?

不知道大家還記得前段時間熱播電視劇《安家》中奚美娟飾演的江奶奶劇情。劇中,宋爺爺得了絕症,江奶奶想迅速賣掉老洋房,然後去國外看病。可是老洋房一棟三層,產權歸自己和兩個外甥共同持有,要想順利賣出,就得三方協商一起簽字。房似錦幫江奶奶賣老洋房,卻被其兩個親外甥趁火打劫百般刁難。

兩個外甥一直想捂出高價,看到江奶奶急賣,就趁機提出不合理的條件,要多分多占,即便江奶奶都容忍了,房似錦也剷平了所有的困難,慾望得到了滿足,也仍然拖著不簽字,就想等老人都沒了,好全部霸占老洋房。 在劇中,江奶奶在去世前將自己的房產捐給了國家,沒有讓兩個外甥得逞,也算是對其進行了懲罰。

再說一個重點,老人在家中摔倒後昏迷不醒,也是水果攤主發現把他送進醫院的。給老人的親戚打電話,親戚們都說自己走不開,於是小游白天看店、晚上就去醫院陪夜,直到老人恢復出院。是吧,你走不開,我能理解,畢竟不是你親生爹娘,一代親,二代表,三代了嘛,都能理解。可是你現在來發聲,來質疑幾個意思呢?我嚴重懷疑是眼紅那三百萬房產了。

老人不是把水果攤主當成可以依靠的人,也不可能讓他住進自己家,水果攤主不是有這份善心,也不可能照顧三年這麼久,話都是人說的,你就算說成一朵花,又能怎麼樣?我們能看到的只有事實,我也只相信事實,你們說呢?願所有的善良,都被溫柔以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sm2CHYBxV5JH8q_EFE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