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大棒揮得合適嗎?企業規定婚外情辭退,四無好員工包括無離婚

2023-06-13     瑜說還休

原標題:道德大棒揮得合適嗎?企業規定婚外情辭退,四無好員工包括無離婚

近日,浙江溫州樂清市一企業2023年6月9日印發紅頭文件稱: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宣揚忠於家庭、忠於夫妻愛情、愛護家庭而全心工作的企業文化,公司在職已婚員工,禁止有『婚外情』『出軌』『包養小三』等不良現象,凡被發現者,均做辭退處理。希望全體員工樹立正確婚愛價值觀,做一個無出軌、無小三、無婚外情、無離婚的四無好員工。專心努力工作,創造更高、更多的人生價值,為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圖片顯示,該通知由企業行政人事部。

目前,尚不知這家企業是私企還是國企性質?如果是國企的話,對於有著相當於參照公務人員進行管理的國企來說,其對企業員工進行更高的道德要求,似乎是很得人心——當然,即使這是一家私企,如此揮舞道德大棒,並在評優中,甚至是能否保住工作崗位上說事,顯然仍能獲得很多人的擁護。

畢竟,反婚外情的不道德感情行為,是人類社會的一大主流思想。任何人、社會組織維護社會道德的良好風氣,維護公序良俗的乾淨向好,在任何時候都能得到大多數人的贊同。

不過,道德的東西,其實應更多地依靠社會文明的教化,並由個人遵從於內心自覺地踐行,而不是依靠強行的管理之手來要求與執行而達到。只有道德的最低要求——法律,才可以通過規定條文進行強制要求。

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勞動者不能勞動或者勞動能力不匹配的情況下,才能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無論是在國企或私企,此前並無用人單位將婚外情、出軌等寫入員工手冊的先例,且這也不能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依據。

甚至在更為嚴格的《公務員法》中,對於公務員有婚外情、出軌現象,也要依據情況不同,對應作出不同的處罰,但並非像這家企業一樣,一刀切地辭退「出軌和婚外情者」,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因此進行維權,企業就要因違反勞動法而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這或許就成了所謂的「好心」辦壞事了吧?

知名學者胡適有過一段名言:「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都開始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

「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人人都爭當高尚,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都大公無私,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布的骯髒國家!」

比如,對於這家企業,如果它並不在乎因個人道德污點而辭退員工,從而破壞了勞動法的法律規則,那麼,這樣的企業道德顯得再無比高尚,但都不禁要讓人懷疑了:一個連道德之最低要求的法律都不能遵守的企業,能在遵守契約精神、秉持市場法治、營造良好企業文化等企業道德方面,做到真正令人信服嗎?

況且,這家企業的文件中,還有一條是評選「四無好員工」的條件之一:「無離婚」——如果這一條成了好員工的標準,那麼,僅2022年中國的離婚率就為43.53%,難道說全國有這麼多人,都不符合這家企業的好員工條件嗎?

離婚,難道已經成為不道德、甚至有罪的標誌了嗎?或許,在男尊女卑的男權時代里,對於女性來說,即使是再婚——還不是離婚呢,都是禍及生命的大罪,但在文明的社會裡,離婚就是非常正常和自然的現象了,它只是感情的一種狀態而已。如果離婚成了「不好」道德的標誌,那麼想想從古至今、從上至下,得有多少人都入不了這家企業的法眼啊?

道德,確實是一個好東西,但這並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無所限制地揮舞著道德的大棒,就能以此對他人進行任意肆為的「道德審判」!——還是首要先遵守道德之底線的法律吧,這才是文明社會的基礎,從法治文明的前提出發,則道德文明才能更上一層樓!【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4b61d4b961d893946be50aef5ebb4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