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錯換人生」事件,許敏要房子就是無情?沒有公平,談何情義

2021-03-23     公子逸

原標題:「28年錯換人生」事件,許敏要房子就是無情?沒有公平,談何情義

文|公子逸

許敏養了28年兒子,傾盡所有,當她決定割肝救子的時候,發現自己養了28年的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

她感覺整個天都塌了。

她一邊繼續為養子治療,一邊開始找她的親生兒子:這28年,她的親生兒子在哪裡,過得好不好,有沒有娶妻生子,是不是在健康地活著?

很幸運,她找到了。

她的兒子郭威很健康,娶了妻子,生了孩子,過著他自己很知足的生活,見了她,如同見了陌生人。

兩家人聚在了一起,看似「大團圓」的結局。

可是,沒多久,一切都混亂了起來。

房產。‍

許敏想要回他們夫妻傾盡所有,給姚策買的房子。

而姚策,雖然表示自己會歸還這個房子,但是始終沒有落實到行動。

這時候,許媽發表了聲明,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房產。

於是,有一些人有了這樣的觀點:難道不是親生的就可以不管了嗎?這28年的母子之情,難道就因為不是親生,就一點也不剩了嗎?

在情感里有一個很錯的觀點就是:只談感情,不談公平。我始終認為,那些只談感情,不談公平的人,才是最自私最無情的人。

有一些人,不停地讓許媽去談感情。她應該放棄房產,她應該好好照顧姚策,她應該把自己的一切繼續奉獻給姚策,因為即使姚策不是她親生的,可還有這28年的感情在。

可當這些人,在跟許媽談感情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公平這兩個字。

賠償‍款。

我從頭到尾看了有關姚策的兩起起訴案,發現了這樣一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賠償款跟許媽無關。

法院對這兩起起訴案的判決如下:

第一起,賠償姚策生母精神損失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失撫慰金20萬元,賠償姚策生母尋親的交通費1193.5元;賠償姚策生父誤工費6400元。

第二起,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361312.94元。

許敏養育了姚策28年,傾家蕩產。她在法庭上,說起自己生孩子的時候,太疼了,一點力氣也沒有。她只看了親生孩子一眼。

她說起,姚策小時候因為B肝打針的時候,小孩子怕疼,她哭得泣不成聲。那些天價的藥物,他們夫妻根本承擔不起,她的父母幾乎把所有的積蓄都拿了出來,來貼補姚策這個外孫。

她受的精神上的傷害和折磨,真的比另一個媽媽少嗎?

她付出的財力、物力、人力,真的比另一個媽媽少嗎?

說的更直白一點:另一個媽媽,沒有經歷過這些精神痛苦,亦沒有付出如此龐大的財力物力。

但是論「得到」,別人至少得到了賠償,而許媽,沒有得到。

親生‍。

郭威的名下,並沒有房產。

在郭家有好幾處房產的情況下,作為唯一「親生」兒子的郭威名下並沒有房產。

郭威和姚策已經分別認回了親生父母。姚策名下有許爸許媽傾其所有買的房子,姚策生父生母名下,亦有房產。

而許爸許媽和郭威名下都沒有房產。

姚策認回生父生母后,跟許敏的關係已經惡化。許敏養育了他28年的艱辛和割肝救子的壯烈,發展到現在,演變成了房產之爭:不是親生的,也該把房子留給姚策。不是親生的就不給房產,真是無情無義。

28年的付出,割肝救子的壯烈,已經付之東流。

而親生兒子郭威,則明確表示不會離開養父母的所在地。郭威已經跟養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難捨難分。即使已經認回了親生父母,但是依舊會留在養父母身邊。

養子,成了別人的親生兒子,親生子,是別人最孝順的養子,許敏傾家蕩產之後,到底還剩下了什麼呢?

她的每次出場,幾乎都是崩潰大哭,實在是命運對她何其不公。

真相‍。

如果沒有這場「錯換」,許敏會有一個健康的孩子,不會有這28年的傾家蕩產,不會有割肝救子的悲痛,她家境富裕,父母慈祥,丈夫體貼,她會有一個無比幸福的家庭。

而姚策的悲劇。

在法庭之上,醫院曾經有這樣的說辭:

因為杜媽本身就患有B肝,那麼姚策在母親懷孕期間就有患B肝的可能,姚策可能生下來就是攜帶B肝病毒的。並且那時候的B肝疫苗,並不能完全阻斷姚策患病的風險。

他們認為,哪怕是醫院打了第一針,姚策的悲劇依舊有發生的可能。

當然,姚策方並不支持這一觀點,他們認為沒有錯換,那麼姚策的親生父母,在姚策出生後,就一定會給姚策打疫苗。

那麼杜家在郭威出生後,到底有沒有馬上給郭威打疫苗?

剛開始杜媽稱郭威剛出生就給他打了疫苗,之後又改到了滿月才打了第一針,至於醫院,為什麼沒有給患有B肝的杜媽的孩子注射疫苗,原因不詳。

28年,到底在醫院發生了什麼,依舊撲朔迷離。

疑點。‍

2021年2月,許媽的代理律師,在直播中將「錯換」,改成了「偷換」,一石激起千層浪。

之後,便是被曝出的幾個疑點:

錯換的機率太小:要兩個孩子需要同時摘下手環,還需要同時脫下衣服,並且還需要把衣服和手環完全錯換了穿好,戴好。

郭威的出生日期被改:郭威的真實出生日期是1992年6月15日。但是出生證上的日期卻改小了3歲,顯示出生在1995年5月18日。更巧合的一點是,1995年陰曆的5月18日,對應的陽曆正是6月15日,是郭威的真實出生日期。

要知道杜媽是1992年6月16日生的姚策。

許敏和杜新枝的住院檔案有遺失:許敏的檔案遺失了4頁。而杜新枝B肝檢查的那一頁病歷也不見了。

真相到底如何,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在這些疑點之前,在眾多事實面前,許媽的人生被毀的面目全非卻是現實。

公平‍。

為什麼付出一切的人,到最後卻是這樣的結局?

有人說,許媽得到了一個健康的孩子。

但你要知道,許媽的孩子本就是健康的。她不是得到,她是本就擁有。是別人導致了她這28年的失去。她不是獲得者,她是受害者。

而這也是她為什麼不顧一切要查出真相的原因。

在姚策和親生父母起訴的案件中,提到了這樣的一個點:姚策去世後,姚策親生父母的養老問題,需要考慮賠償。

傾家蕩產養育姚策的是許家,得到賠償的不是許家。

許媽是受害者,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養子因為一套房產,與她漸行漸遠,而親生子即使分不到郭家的房產,依舊願意守在郭家的養父母身邊,不離不棄。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當初的那場「錯換」。

一定要查出真相,因為只有查出真相,許媽這眾多的不公,才能找到罪魁禍首。

至於那套房產,為什麼一定要求已經付出了很多的人繼續付出,而不是要求沒有付出的人,去付出一些呢?

許媽,付出的已經夠多了。

而另一個媽媽,難道手握賠償款,名下幾處房產,就不能留給親生的兒子、兒媳婦和孫子嗎?

還是,有些人,太自私,全都想要。

不要再逼著許媽談情義,因為查不出真相,許媽得不到應有的公平,她無法談情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4PI2XngB9wjdwRpv-fu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