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花賊,你暴露了!「採花大盜」有牢獄之災

2020-04-28     吉安公安

君子愛花,應取之有道

將花偷回家、搬回家

實屬醜陋之舉

用這樣的方式裝飾自己的家

不如用文明裝點自己的內心

日前,一57歲大叔在安福縣城一花店偷了一盆繡球花,總價值才140元。最終竟被警察抓獲,被行政拘留!

接到報警後,安福縣公安局平都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並鎖定了嫌疑人將其抓獲。

嫌疑人陳某(男,57歲,本地人),對自己盜竊盆栽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嫌疑人陳某交代,4月23日,他騎電動車經過花店。

看到店門口擺放的繡球花開得正茂,非常喜歡,想著可以做成盆景放在家中,便起了貪念,趁人不注意把花店的繡球花搬回家中。

目前,陳某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

據了解,陳某有盜花前科,在2018年12月就因盜竊被我局行政拘留8日。民警到其家中搜查時,發現陳某的陽台、客廳里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盆栽,真是一個十足的「採花大盜」。


民警提醒:

希望廣大市民朋友都能將誠信道德記心間,不因惡小而為之。俗話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一盆花,其實也值不了多少錢。不過,通過盜竊的手段來獲得這些美麗,不僅將這些「採花大盜」的醜陋心靈暴露無遺,同時他們還將面臨法律的嚴懲。警方提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切勿因一念之差觸犯法律,同時花場(店)主要做好場內防盜工作,以免給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4BykwnEBiuFnsJQVps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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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