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遺贈案:男子立遺囑將財產給情婦,被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2022-10-12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廣西遺贈案:男子立遺囑將財產給情婦,被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大多數人在得知西晉時期的潘安時,一般是從「貌若潘安」一詞中對其有了一個大致的形象了解,身為當時少有的美男子,凡是出門之際,必然是萬人空巷。可眾人所不知道的是,長得一副風流倜儻模樣的潘安,同樣也是當時少有的用情極為專一的男子。

在那個男子擁有著三妻四妾特權的時代,潘安對妻子卻是做到了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承諾。這樣的愛情,縱然是在當下,同樣也是令人極為羨慕。畢竟,縱然有著道德與法律的雙重限制,同樣還是會有人選擇對婚姻背叛。

對於婚姻的背叛行為,稍有良知的人都會對另一半心存虧欠,當事情敗露之時,會極盡全力對其進行補償。可這起發生在廣西的贈遺案卻大跌眾人視野,男子病逝竟然立遺囑將財產給情婦!對於這場不公待遇,情婦在被妻子告上法庭之後,法院判了?

來自廣西的歐某與妻子陳芳通過自由戀愛後結為夫妻,情投意合的兩人婚後不久便先後孕育了兩個女兒,彼時一家四口各司其職,共同承擔家庭中的大小事務,生活倒也和諧安定。

但在日常生活中,又怎會沒有任何矛盾,夫妻兩人性格都是極為要強之人,彼此之間也都不肯退讓一步,隨著矛盾的積壓,兩人之間的感情也漸漸出現了破裂。或許也正是因為兩人之間沒有一個良性溝通,這才給了第三者可乘之機。

歐某是一個生意人,並在與妻子多年的打拚中,創辦了一家公司。隨著物質環境的逐漸改善,心猿意馬的歐某漸漸也對日復一日沒有任何新鮮感的婚姻產生了煩膩。雖說妻子強勢的性格是歐某對婚姻不滿原因之一,但更多的還是因為自己想要有一個兒子延續香火的傳統陋習。

出生在農村的歐某與陳芳之間的婚姻,便是人們常說的「鳳凰男」,縱然憑藉著自身努力走出了大山,並在獲得白富美陳芳的青睞下,踏入上流社會,但骨子特有的自卑仍然讓他在面對妻子一家人時,極為壓抑與不平衡。

尤其是當妻子先後生下兩個女兒,卻怎麼也不願繼續生育之後,自身訴求無法得到滿足,在與妻子多次產生矛盾之後,在從公司職員雷某那裡,得到了妻子從未給予過得崇拜感,以及嬌小女人的依賴後,很快便與這個年輕靚麗的女子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剛開始出於對婚姻背叛的愧疚,歐某隻敢於雷某偷偷私會,常常借著工作出差的理由,可當自己逐漸沉迷於這段違背道德底線的刺激與新鮮時,行為舉止便愈發的膽大妄為,尤其是在2016年,當他得知情人雷某懷有身孕之後,更是連裝都不願意再裝了。

不知雷某用了什麼方法,縱然才懷孕不到3個月,就讓歐某對這一胎是男孩堅信不疑,不僅在雷某身上下了不少功夫,滿足她所有的物質要求,甚至還背著所有人,將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產當做遺產留給了雷某。

世上本就沒有不透風的牆,更何況歐某對自己的行為也並未掩飾,甚至還直接以雷某以夫妻名義相處,陳芳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丈夫的行為。沒有哪個妻子願意接受丈夫對自己的這般羞辱,可陳芳卻選擇了繼續維持兩人之間的婚姻存續關係,這是又為何呢?

對於丈夫與情人以夫妻名義生活,陳芳知道,只要自己證據確鑿,完全可以以重婚罪上訴,讓兩人獲得相應的刑罰,畢竟從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看,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是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對於重婚的認定,並不僅僅只是因登記結婚手續作為唯一標準,像歐某這種與原配偶結婚,然後又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的行為,屬於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同樣也是構成了重婚罪。

對此,陳芳特意諮詢過相關律師,父母留下案底,對於孩子的未來發展多少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再加上自己也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種種考慮下,終究還是選擇了忍耐。

可令她沒有想到的是,2016年12月,一日夫妻百日恩,當自己還未接受丈夫因為高血壓不治身亡的事實時,情人雷某竟然就挺著大肚子明目張胆的找上門來,並拿著歐某生前留下的遺產,向其索要房產。

對於小三這般明目張胆的挑釁行為,怒不可遏的陳芳於2017年年初,將其肢解告上了法庭。對於這起男子立遺囑將財產給情夫,被妻子告上法庭後,法院判了?

以案說法

對於死者遺產的繼承,一般有兩種方式,一個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一場,另一個則是根據遺囑進行繼承。

法定繼承的前提,便是在被繼承人事先沒有立下任何遺囑的情況,才會按照法定遺產的繼承順序繼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權,並享有同等份額的繼承權。

但如果被繼承人在死前留下了遺產,並指定對自己的遺產有著明確的分配時,則遺囑中的遺產則就要按照遺囑進行繼承。但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遺囑都具有法律效應。

在本次遺產繼承糾紛中,首要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歐某與陳芳才是法定夫妻關係,他與雷某之間不過是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已,兩人並不受法律的保護。並且,對於遺囑有效的認定,法律有著明確規定: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從歐某與雷某之間的違法倫理道德的關係看,這份遺囑確實是損害了社會公德,再加上雷某也並無證據證明肚中的孩子是雷某的骨肉。最終法院判定,歐某留下的遺囑當屬無效,雷某也無權繼承歐某的任何財產。到頭來不過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既沒了錢財,又丟了自尊,成為了人人喊打的小三。

(註:《廣西遺贈案:男子立遺囑將財產給情婦,被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為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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