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夏天這麼熱,你的高溫補貼拿到了多少?

2019-08-03     HR從菜鳥到精英

隨著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每到夏季中國各地均出現高溫。根據醫學常識,氣溫超過37℃時,人長時間在戶外勞動或處於酷熱之中,極有可能中暑,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

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

高溫津貼標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除了高溫津貼,各單位還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冰棍、必需的藥品、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畢竟安全第一。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工會尋求幫助,職工服務熱線12351。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3Ag7XWwBUcHTFCnf1mX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