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天價住宿費」的新聞震驚眾人!學生一年竟然要交16640元的住宿費,天!這是搶劫嗎?
事件爆出來後,市政府成立聯合工作組著手調查。原來,鵬遠公司與學校簽訂合同,建設鵬遠公寓為學校提供學生住宿、餐飲等後勤服務且實際運營由鵬遠公司負責。學校的宿舍分為校管宿舍和鵬遠公寓,選擇住在鵬遠公寓的學生每年的住宿費是16640元。
而正是因為「天價住宿費」,部分畢業生認為鵬遠公司涉嫌違規而未繳費,鵬遠公司竟然安排人員上門催收且涉及恐嚇,以斷電的形式催繳電費,部分學生甚至收到律師函。畢業前夕,鵬遠公司將22名欠費學生起訴,後又撤訴。截至目前,仍有81名畢業離校學生欠繳住宿費和增值服務費,合計24萬餘元。
經調查,鵬遠公司收取的住宿費16640元中包含住宿費1200元、設備使用押金100元、預存一卡通費用740元和增值服務費14600元。那鵬遠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務費到底是什麼呢?原來,鵬遠公司根據不同的使用面積和不同的裝修層次,選配種類不同的衛浴、電熱水器、空調、飲水機、家具以及入室保潔服務等,據此收取不同價位的增值服務費。
(網傳疑似鵬遠公寓增值服務內容)
進一步調查發現,鵬遠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務費有未開具發票情況,稅務部門已對企業開展稅務檢查。鵬遠公司收取增值服務費不透明且存有虛構成本問題,該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務費未向學生明確公示每項具體服務的價格和提供服務的標準,存在年限、項目、成本虛構問題,如安裝的空調、電熱水器、木地板按3年攤銷成本,未發生的大修費用記入收費項目等。
我們從稅務角度看,一方面,鵬遠公司涉嫌虛構成本,安裝的空調、電熱器,木地板按3年攤銷成本,未發生的大修費用記入收費項目等。稅法規定生產經營用的家具工具最低折舊年限是5年,鵬遠公司按3年折舊,還把未發生的大修費用計入收費項目,虛增了企業的成本費用,人為調節利潤以達到減少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另一方面,鵬遠公司收取的增值服務費涉及不同項目,不同項目對應的稅率也不一樣,比如鵬遠公寓給學生提供裝修標準較高的宿舍,出租不動產對應的稅率為9%,而提供入室保潔清掃服務,稅率為6%。如果沒有分開核算不同項目的收入來適用不同的稅率的話,就要從高適用稅率了,吃虧的可是學生呀,本來可以不用交的錢就這樣從口袋溜走了。
鵬遠公司本來想收高價賺大錢的,但沒有依法納稅,這回可是出大事,摔大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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