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駕駛員的最基本常識,但春節期間,走親訪友密集,聚餐飲酒增多,總有人在把酒言歡後把「安全」二字拋在腦後,抱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一旦被查獲,又悔不當初。
為確保春節假期和冬奧會期間轄區內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2月3日(正月初三),曹妃甸交警二大隊在遷曹高速唐海東出口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在對冀B9V***駕駛員艾某軍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面對檢測結果,艾某軍如實承認自己當日走訪親戚時中午喝了酒,本以為春節假期交警不會上路,心存僥倖不料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查獲。
當交警告知其將面臨罰款、記12分和暫扣6個月駕駛證等處罰時,艾某頓時傻了眼,並向交警求情,稱自己是開貨車的,駕駛證如果因記滿分被降級,將因無資質而丟掉工作,家裡就靠自己一人的收入,能否網開一面……但法不容情,「紅線」絕不允許觸碰,自己犯的錯誤,終將要自己承擔後果。艾某一時糊塗卻丟了「飯碗」,酒後駕駛的代價實屬沉重。
曹妃甸交警提醒請廣大駕駛人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萬萬不可存在任何僥倖心理,否則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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