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打拐媽媽」李靜芝終於找回了當年被拐走的兒子佳佳(毛寅)。
公安機關聯合媒體舉行了一個直播認親儀式,兒子從隔壁的房間衝過來緊緊抱住她,一聲「媽媽」還沒叫出口,李靜芝已經幾乎哭到暈厥。
這個女人實在太不容易,這一聲「媽媽」,她等了足足32年。
1988年10月17日,兩歲的佳佳被爸爸從幼兒園接出來,帶到跟人合夥經營的小酒店。佳佳說口渴,爸爸跑去接個水的功夫,一轉眼孩子就不見了。
正在外面出差的李靜芝知道這個消息後,直接崩潰了。
她清晰地記得最後一次見到佳佳的畫面,時隔多少年也不敢忘。
那是自己出差走的那天。
「下著雨,早上他爸爸要送他去幼兒園,佳佳一直抱著我脖子不願意離開,我說『佳佳要勇敢,像解放軍一樣勇敢,不哭。』
我還把孩子從車上抱回到我們房間給他戴了一頂解放軍的大檐帽,戴上後他就不哭了。我一直目送著孩子的背影。」
這些年來,李靜芝一遍又一遍地講著這個故事,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究竟還能不能等來重見佳佳的那一天。
起初,她懷著滿滿的希望,以為也許就是明天,活蹦亂跳的佳佳就站在自己面前了。
孩子丟失的前半年,夫妻倆到處去電視廣播尋人啟事,把尋人啟事貼遍了西安的大街小巷和遠郊區縣,卻統統石沉大海。
後來陸續有些線索,但大部分都是騙錢或不實消息。
他們的足跡踏遍了半個中國。每一次有消息,李靜芝都興沖沖地買好新衣服新玩具,以為可以開開心心接回孩子,可惜接來的只有失望。
在這個過程中,李靜芝開始精神恍惚,出現了嚴重的幻聽,總覺得是佳佳在她的耳邊叫「媽媽」。
丈夫勸過李靜芝再要一個,但是李靜芝不同意,佳佳就是她的命。
夫妻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無果的尋覓中也漸漸走到了盡頭,兩個人誰都不想回到那個沒有了兒子的家。
在佳佳丟失後的第五年,他們辦理了離婚。
從此之後,李靜芝帶上一個拉杆箱,全國各地找線索,開始了一個人的尋子路。
她沒有家,拉杆箱就是她的家,這裡面裝著找回兒子的希望。
在一路艱難尋覓中,她開始注意到了「尋親」這個大群體,街邊看到的所有尋親啟事她都不放過,一個一個給他們打電話,結識了幾十個跟自己有著同樣遭遇的父母。
他們相互安慰,彼此扶持,只要有線索就一起共享,還在QQ上建立了一個尋子群。
2007年,她成了公益組織「寶貝回家」里的一名志願者,幫助了29個家庭團圓。
這裡面,不止有尋找孩子的父母,也有想找回親生父母的孩子。
李靜芝曾在一篇採訪中說,被拐賣的孩子或多或少都存在自卑、內向、猜疑等心理問題。即便養父母經濟條件好、生活上沒受苦,但內心缺乏安全感的煎熬始終存在。
有個山東的孩子在尋求幫助時告訴她:
「我們找家的孩子很苦,我來這個家的時候才3歲,但也有記憶,明知道這不是我的家,還得當成是家;
明明知道那不是我的父母,還要叫他們爸爸媽媽,不然就會挨打。而且不允許我提到這個家之前的事情,一說就打,強行把我以前的記憶抹掉……
哪有什麼養恩大過親恩,只有出於自私目的,對別人家孩子親情的殘忍剝奪而已。
有個陝西男孩張鵬當年吃了陌生人遞來的一個蘋果後不省人事,醒來時已經被拐到了養父母家中。
他看到李靜芝的求助信息,以為找到了失散的媽媽,兩人興沖沖相見,卻被DNA報告潑了冷水。但是李靜芝沒放棄,一直幫張鵬搜集信息,最終為他找到了親生父母。
在這些被幫助的孩子心中,李靜芝就是他們第二個媽媽。
為了讓更多人參與到打拐這場戰役中,這些年她幾乎上遍了大大小小的電視節目。見證的團圓越多,她就越堅信,終有一天,她能夠找回自己的孩子。
其實她曾經差點就找回了。
六年前,她和兒子有一場「擦肩而遇」。那時的毛寅剛好在電視里看到了李靜芝,這個執著的媽媽讓他心疼,也讓他生出一種莫名的親切和熟悉,照片里的孩子,隱隱覺得有點像自己。
他在心裡默默祝她早日尋回兒子,卻沒想過這個母親一路苦苦尋覓的孩子,就是自己。
警方也一直沒有放棄,公安部將其列為了督辦案件,陝西省公安廳專案組做出承諾:案子不破、工作不停、專案不撤。
2009年建立的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對於尋找被拐孩子起到了重要作用。
丟失孩子的父母可以把自己的血樣信息入庫,費用公安機關承擔,一旦發現疑似被拐兒童,會立即採集血樣入庫進行比對,毛寅也正是被這樣找到的。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全國信息聯網、到處都是天眼、刑偵手段日漸成熟的今天,拐賣兒童已經越來越難得逞了。
尤其是對於城市家庭來說,即便有渠道買到孩子,收養難度也是很高的,首先上戶口的問題就解決不了。
為了打拐,2009年起公安部門就採取了一項新措施:孩子必須在出生三個月之內辦戶口,一旦過了這個時效,不止需要相應文件,還要做DNA證明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血緣關係。
一旦被拐孩子上不了戶口,生活將寸步難行。
但是很可惜,在農村,戶口問題依然是盲區,僅憑村長、村委的一紙證明,孩子還是能輕鬆上戶口。
加上農村相對偏遠,信息又閉塞,給打拐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嚴格農村戶籍管理制度,是打拐的關鍵。
另一項制約打拐的因素,是買家幾乎不會被追責。
雖然法律上有對購買者的懲罰,但真正實施起來卻很難。有著豐富打拐經驗的李靜芝就曾經表示,並沒有看到承擔刑事責任的養父母。
我不知道毛寅的養父母最終會不會被追究責任,李靜芝自己的內心也在經歷著矛盾與掙扎。
一方面,她強烈呼籲對買方市場的嚴懲,偷孩子買孩子的成本太低,才是這些人願意鋌而走險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作為一個母親,她又常常想,如果孩子能平安健康回到自己身邊,情願什麼都不追究了。
甚至如果孩子不肯回來,只要能找到他,聽到他的消息,知道他這些年過得好,自己也就知足了。
三十多年磨平了太多人與事,連仇恨都可以磨平了。
但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這些購買者的需求才是千千萬萬丟子家庭悲劇的根源,不判重刑,不足以警示人,更不足以告慰成千上萬個失子的家庭。
我一遍遍回看著李靜芝和兒子重遇的畫面,人間至悲至喜,都在其中。
擁抱的時候,她用力親吻了一下兒子的臉頰,就像當年親吻那個2歲的嬰童。
兒子也不會想到,人到中年才得以重遇親生父母。
仔細看他的五官,其實跟小時候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有些謝頂了,連謝頂的位置都跟自己的父親一模一樣。
基因就是這樣強大,隔山隔海,隔著多少年的光陰,也隔不斷血脈相連。
他給爸爸媽媽精心準備了禮物,告訴他們,自己現在做點小生意,是個小老闆了。
那副開心得意的小神情,像極了那個拿著一百分試卷興沖沖跑回家跟父母炫耀的孩子,三十多年,他們彼此錯過了多少這樣的美好啊!
媽媽試探著問兒子,還回去嗎?兒子說:不回去了,再也不回去了。
李靜芝曾說:「如果我能夠,我寧願死上十次,也不願意經歷這漫長的不知何時才能結束的災難」。
如今,這場噩夢終於結束了。
從孫海洋到申軍良,再到李靜芝,謝謝他們,讓我們看到一個普通人,為了孩子,可以爆發多大的能量。
正是他們的不肯放棄,才給那些依然掙扎在尋子路上的家庭帶來了希望,循著那絲微茫的光,天涯海角繼續找下去。
因為你是我的愛,我的光,我為人父為人母的全部信仰。
願李靜芝餘生可以在幸福中度過,願天下終有一天可以無拐。
首發自公眾號:斑馬的育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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