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阿爾及利亞財政部頒布新規,對進口阿爾及利亞的交易作出強制限定。
新規的主要內容如下:
1、進口阿爾及利亞的家電、手機(CKD/SKD),付款帳期改為9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且廢除現行的進口現金付款制度。
2、 貿易術語必須採用FOB,貨物價格應按FOB計價。
3、海上運輸需優先選擇阿爾及利亞承運人。
4、新規中所規定的「FOB」方式最遲將於2019年12月31日起適用於所有進口商品。
關於該新規從何日起執行,適用以提單裝船日期為標準、還是以到港日期為標準,因暫無相關的官方解釋,故目前尚未確定。
商務部公告
根據上述阿爾及利亞新規的要求,建議廣大出口企業:
1、 與阿爾及利亞買方交易時,以FOB為貿易術語報價並簽訂書面合同。
2、 通過海運出口阿爾及利亞的交易,優先選擇阿爾及利亞承運人,以確保清關時不會受到阻礙。
3、 如果已經有在途貨物,或者剛抵達阿爾及利亞港口的,請儘快與買方聯繫,明確可行的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