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7歲湖南小伙去黑診所賣腎買手機,獲賠147萬卻葬送人生

2024-01-15     八月未完

原標題:2011年,17歲湖南小伙去黑診所賣腎買手機,獲賠147萬卻葬送人生

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十分重要,相信讀過高中的人都背過政治書上的32個字,即「量入為出,適度消費:避免盲從,理性消費;保護環境,綠色消費;勤儉節約,艱苦奮鬥」,每當覺得自己衝動了,就默念一遍,可杜絕安徽人王某這樣的悔不當初。

於是可以看到一部iPhone4的價格就已突破4000元大關,放到現在也是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了,但這也很明顯不是給普通人消費的,普通人理智地看看就好,但王某不是這麼個理智的人,因為17歲的他本處於一個不那麼容易理智的高中時期。

高中孩子最喜歡的就是跟風,聽見蘋果火,於是就要買蘋果,加上蘋果又是高端機子,王某本來已經有一部智能機了,但在蘋果面前就不夠看,掏出來的時候很沒有面子,所以他也對蘋果心懷憧憬,但他家經濟中等偏下,不可能給他換。

2012年心中一直惦記著要買iPhone和iPad的他,無意間在網上看到何某發的一條帖子,說是不用幹什麼就能獲得一大筆錢,王某蠢蠢欲動連忙私信詢問何某,何某毫不避諱告訴他是賣腎,王某一聽那當然就是猶豫了,畢竟一顆腎真的不會腎虛?

何某卻告訴他,人體只要有一顆腎就可以了,兩顆腎的100多萬個單位其中有九成是交替輪換使用的,王某自己查了查資料,大部分人也都是說一顆腎沒關係,否則的話腎移植手術不可能在兩個活人身上做……如此何某的洗腦加上網上的信息,王某淪陷了。

等他回到了老家,瀟洒了沒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現自己的身體出現了問題,一開始是沒有精神,後來起床都起不來,做過手術的地方也痛得不行,最終不得已把自己的事情告訴了父母,父母大驚失色,一邊罵他糊塗,一邊把他送進醫院,但太晚了。

當初給王某做手術的地方衛生狀況差,給他做手術的人顯然也不專業,王某右腎被切除的地方感染了,之後感染又蔓延到了左腎,最終左腎嚴重受損,被評定為3級傷殘,他還可能會得尿毒症,並且需要換腎,否則將有生命危險。

從以上可知,這些人已構成「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該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中情節嚴重指的是:

1.被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人數較多;2.導致出賣者死亡或者身體遭受嚴重傷害。何某、尹某的犯罪行為符合情節嚴重,2012年11月29日郴州北湖區法院一審宣判,這2位主謀分別獲有期徒刑5年和4年,其他5人緩刑執行,2人免於刑事處罰。

當時王某及家人提起了附帶民事賠償,該案件中9名被告人和2家相關單位,最終一共賠償王某及其家人經濟損失147萬餘元,這筆數字不算小,可對於王某身體來說也是杯水車薪,日後父母年老王某能託付給誰也是一個問題,想到這,王某內心和身體一樣萎靡了。

所以人生在世,對於超能力範圍的慾望要懂得克制,有些東西憑藉努力和時間推移總歸是會有的,不要那麼著急,最後還要強調一點的事是,沒有哪一顆腎臟是多餘的,就好比考場上要備兩支筆一樣,敲鍵盤兩隻手更輕鬆一樣,它們的存在是上帝的智慧,不是魔鬼的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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