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中,一件堪稱是「奇觀」的事情就是美國科技巨頭馬斯克對於特朗普那種「孤注一擲」式的支持,我的一些朋友把馬斯克的這個舉動稱之為「政治豪賭」。
在美國那種社會,馬斯克除了在各種場合為特朗普站台之外肯定是不夠的,所以馬斯克成立的籌款機構「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已經為特朗普砸出了7500萬美元的真金白銀。
當然,得益於美國的「民主」制度,馬斯克為特朗普花錢這種事,目前都還是在美國法律框架內的。
10月19日,馬斯克在一場活動上宣布,從當天起到11月5號的總統選舉日,在賓夕法尼亞州,他每天將向簽署「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請願書的登記選民隨機發放100萬美元。
這是啥意思呢,任何已登記的選民,只要簽署一份支持美國言論自由和槍枝所有權的聯署信,就可以參加馬斯克的百萬美元「大抽獎」,在10月19、20日,已經有兩名賓夕法尼亞州的選民獲獎。
另外,法尼亞州以外的其他搖擺州,馬斯克承諾,如果簽署該請願書將獲得47美元,如果推薦他人簽署,還可以再獲得47美元。
而馬斯克之所以搞這個「大抽獎」活動,是為了吸引支持特朗普言論和觀點的選民,以幫助特朗普競選團隊儘早尋找和鎖定潛在的這些支持者。
有的網友肯定要說,這不是花錢買選票嗎?但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買賣選票的確是犯罪行為,但向簽署或推薦簽署請願書的人支付報酬並不違法。所以,馬斯克只是公開花錢為特朗普拉票,並沒有要求他們投票,選民們有錢拿,馬斯克不構成犯罪,特朗普也不構成犯罪,屬於「皆大歡喜」。
面對馬斯克的這一番操作,民主黨肯定是不願意的,比如民主黨籍的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夏皮羅就開批評,這是「黑金選舉」,並認為美國的執法機構應該進行調查。選舉法專家、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哈森則認為,馬斯克的行為很可能已經「越界」,因為如果馬斯克的最終目的被證實為收集選民信息或動員選民投票,他的行為將被視為「試圖影響選舉」,涉嫌違反美國的選舉法。
不過,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前主席史密斯卻認為,請願書和選民註冊之間的聯繫「太弱」,並未違反現行法律。
史密斯的觀點其實也沒錯,這個請願書跟最終的選票並不一定能形成100%的轉化率,最後也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馬斯克的錢花出去了,拜登期盼的選票卻沒有拿到。
所以,馬斯克這麼做,還是屬於「豪賭」。
不過,我們還是得感慨一下,美國的「民主制度」真是好啊,如果以後美國的有錢人都來學習馬斯克的話,那麼美國的政治生態肯定會變得更加的精彩,因為到了那個時候,美國的「民主制度」將完全成為富豪們的競技場,我們就等著看美國的富豪們如何比拼撒錢就行。
但不管美國人自己怎麼看馬斯克,也不管美國相關機構會不會去調查馬斯克,我們都想要佩服一下他的這個「壯舉」,因為這麼一來,原本沒有很強投票慾望的選民,想投票但卻在兩位候選人中搖擺不定的選民,這些人有極大的可能,會因為經濟利益,投票給特朗普。
最後我想說的是,什麼民主,什麼選舉,什麼選民,咱就就問,你想不想中100萬美元?說真的,強烈建議馬斯克接下來再高這種發100萬美元大獎的時候,學習一下「砍一刀」機制,這樣估計要不了幾天,特朗普的支持率,就能能把哈里斯甩出去幾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