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條例擬修改!這事兒,網友有話說……

2024-08-17     愛濟南新聞客戶端

「說到底,還是要以審慎、珍重的態度對待婚姻這件人生大事,對感情負責、對家庭負責,更對自己負責。」

日前,民政部就《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這也將是現行《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的首次修改。

擬修改哪些內容?

婚姻登記擬不再需要戶口簿,取消登記地域規定。

修訂草案相比現行《婚姻登記條例》,在婚姻登記程序上作了修改。比如: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都不再需要戶口簿,也取消了過去對登記的地域管轄的規定。

細化「離婚冷靜期」,任何一方可申請撤回。

此次徵求意見稿,對於細化「離婚冷靜期」也有這樣一個改變——在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都可申請撤回。

明確可撤銷婚姻及三類不受理離婚登記情形。

在本次修訂徵求意見稿中,還有幾個和撤銷婚姻適用條件的變化。本次徵求意見稿的多個條款中,明確了可以撤銷婚姻的情形: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了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的三類情形:

「簡化」結婚、「冷靜」離婚,在落實憲法和民法典等上位法的同時,更直指婚姻的本質意義——以感情為基礎的互相陪伴和彼此負責。

解讀來了!

徵求意見稿一經發布就引發熱議。

針對「婚姻登記中取消戶口簿」,有不少網友擔心,是否會導致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結婚登記擬不需戶口簿如何防騙婚#話題也登上熱搜。

8月16日,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有關內容進行了解讀。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已基本實現實時在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聯網互通和婚姻登記數據及時匯聚,民政部婚姻信息資料庫的現有數據,各地婚姻登記機關都能夠做到實時查詢使用。

同時,為確保公民身份信息合法、有效,優化婚姻管理政務服務,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在婚姻登記機關開展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並專線聯通了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通過這種部門間信息共享,可以實現全國範圍內的人口信息核驗,有效防止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

以個人身份證代替居民戶口簿登記結婚,除了適應現實、減政便民的意義之外,還強化了婚姻大事決定權在於個人,重申婚姻自由原則。真愛成婚,從來不會被一本戶口簿所左右,任何時候都應謹防「了解不夠」甚至「意願真實」等風險。

「離婚冷靜期」相關實施條款備受關注。有網友提問,「離婚冷靜期」的設置有什麼作用?為什麼要設置「離婚冷靜期」?

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民法典的一項重要規定,也是根據我國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作出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其目的是減少衝動離婚或草率離婚。

這位負責人表示,為貫徹實施民法典,切實發揮「離婚冷靜期」的作用,民政部指導各地優化離婚登記服務流程,積極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努力減少社會上的衝動離婚、草率離婚現象,取得較好的效果。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貫徹落實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的相關規定,在工作實踐的基礎上,調整了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內容。

也有網友表示,如果遇到暴力行為或暴力傾向該怎麼處理?

這位負責人強調,離婚冷靜期制度與當事人是否享有離婚自由權利並不衝突,當事人如感情確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請協議離婚登記,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當事人若在離婚期間遇到個人或家庭成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等情況,可以及時通過相關法律救濟渠道尋求幫助。

「離婚冷靜期」僅限於雙方自願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之限。為的是充分考慮周全,避免因一時衝動而草率離婚,合理安排子女和財產問題,確保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保障離婚自由權利的同時實現「實質正義」。

大家怎麼看?

對此,有網友表示,簡化流程,更方便了!

也有網友表示,不希望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離婚冷靜期好好細化。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無論手續上是繁是簡,法律程序的背後本質上都指向感情雙方當事人。說到底,還是要以審慎、珍重的態度對待婚姻這件人生大事,對感情負責、對家庭負責,更對自己負責。

(央廣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24a6fa912ba3f0bd9ad923ca37f0f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