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駕校學車後失聯、真正的死亡時間6天的某一天

2021-02-06     案件勞聞

原標題:女大學生駕校學車後失聯、真正的死亡時間6天的某一天

24日,四川德陽一19歲女生張某在駕校學車結束後失聯,至今已有6日。30日傍晚,張先生告訴極目新聞,女兒已遭遇不測,遺體於當日下午被找到,找到位置離她在監控中最後出現的位置不遠,約100米。德陽市、旌陽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組織精幹力量開展案件偵查,發現權某強(男,42歲,四川夾江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民警在眉山市東坡區將其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權某強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友Schnee gefallen說:我看小區群裡面有人說被抓的嫌疑犯是女孩父親的同事(不知道真假)。但如果是學車後準備回去,等公交時有熟人邀你搭車回家,就有點能解釋了。畢竟那邊真不算特別偏,下午三點半肯定還有練車的學員。基本就算是看見了,認為是來接她的,也就不會那麼在意,這也是嫌疑犯敢大白天就敢殺人的原因,希望儘快嚴懲兇手,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如果開膛殺人情節屬實的話,這樣的行兇者有明顯的反社會傾向,殺人並不是他的目的,開膛才是。為何和女孩的父親是同事還會下這麼狠的手那?

只有一個原因,這個所謂的父親的同事非常的恨女孩父親,沒有能力去報復。只能把這個包袱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兇犯為何這麼熟悉附近的環境,那是因為這個兇犯學車的時候也是在這個駕校,這個已經得到了證實,以前確實是這駕校的學院。

筆者認為上面的推理有一定的準確性,畢竟大冬天也沒有任何衣著暴露的可能,惡魔下手的動機也不是管不住下身,所以是疑犯騙小女孩到了另一個地方,實施的犯罪行為,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第一現場還不知道的原因

女孩被發現時據傳死相比較慘烈,如果是就地作案,在如此兇殘的作案手法下,不可能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新聞里也提及,女孩家人以及搜救人員在這地方反覆多次勘察,都沒有發現任何蹤跡。

由此判斷,女孩是被綁架後帶離拋屍地點,在某些具有密閉條件的環境里,被罪犯施暴。 這類地方比如犯罪者家中,偏僻點廢棄房屋內,附近的廢棄工廠內。 驅車綁架可能性比較低,雖然立交橋迂迴下監控比較少,但是這個地方本身車流量較少,如果開車前往這個地方,在警察前期偵查時候,一定會重點對案發時間經過車輛經行盤查,當然這個驅車綁架並不能排除,只能說比較低。

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案,最後將女孩開膛破肚的原因,大機率是強姦後有部分物質留在女生體內,為了毀屍滅跡的罪行。如果發現女生的肚子裡有部分的物質,想要找到他就很容易了,畢竟周圍的人都是會懷疑的。我甚至懷疑,女生初步推斷的遇害事件並不是死亡時間而是被綁架時間,真正的死亡時間可能是在這失蹤六天的某一天裡。

如此惡劣且有影響力的案件,公安機關根據命案必破的要求,一定在加班加點進行偵查工作,相信也在承受很大壓力。希望早日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就其殘忍的犯罪手段,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還被害人一個公道。

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第577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明顯已經履行不能,且無法採取補救措施,駕校應依法承擔責任。

駕校即使有責任也不是主要責任,這個女孩每次學車去駕校和離開駕校回家都是坐公交車。還有說駕校包接送的,包接送不是隨時接送,是定點接送,無法趕上點只能自己去,包接送也不是送到家門口,而是家附近。居然還有人說我是哪個駕校的,我如果是駕校的肯定也不會發聲和聯繫家屬,因為這毫無意義,根本談不攏的。最終結果就是法院判定責任,該擔多少擔多少。

這件事情的可怕在於,它距離我們的日常生活太近了,近到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受害者。甚至我妹妹幾個月前才剛報了駕校,幸好在我前車之鑑的堅持下,放棄了德陽的駕校,選擇在成都學習。 馬上就過年了,難以想像女孩的父母會經歷怎樣的痛苦。希望兇手早日被繩之以法,也希望德陽在經歷這些悲劇之後,能真正痛定思痛,做出改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22Fzd3cB9EJ7ZLmJiNk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