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務:民間借貸的這些大「坑」,官司該如何打?

2019-07-11     優法問答
民間借貸要注意哪些問題?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量存在,由此而導致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民間借貸,沒有任何的書面借據,有的有書面借據但內容不詳細,如債務人不能誠信還款,給以後債權人追要借款帶來種種不便。那麼,在民間借貸中,究竟應當注意什麼?根據筆者多年的辦案經驗,總結幾點民間借貸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要克服情面關,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或讓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據。

民間借貸多存在於為親友、熟人之間,基於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親情、友情關係,往往礙於情面,不好意思讓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續或定借款合同。因沒有書面的借款證明,從法律的角度看,這樣的借款是沒有償還保證的,如果借款人不誠信還款或雙方因親友關係發生變化,必然會給出借方追要借款帶來困難。

二、對利息的約定要合法。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容易出現矛盾的是利息問題,對此法律有明文約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利息約定發生爭議,有不能證明的額,可以參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以內確定其利率標準。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期的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放高利貸。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5、當事人因借外幣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額,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三、要特別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友之間,很多人並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會讓一些無賴之徒轉了空子,採用賴帳、久拖、迴避的方式逃避債務。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最後還款期限的後兩年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必須向借款人追要借款,否則,兩年過後法律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

警惕,這些不受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


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違反國家金融法規,屬於無效合同。

哪些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一、借貸進行非法活動。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二、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三、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按照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所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四、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

《貸款通則》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違反國家金融法規,屬於無效合同。

五、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係。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合同。

六、高利貸利息。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資料來源於網絡,聯繫侵刪)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1eWnC2wBmyVoG_1Z0A7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