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蘇
標題:大媽家門口摔兩次,她質疑物業不作為,物業:已經撤場了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在哪裡摔倒就在哪裡爬起來」,這話的意思也很簡單,讓人在摔倒後記住教訓,不要在同一個地方接著摔倒了。
按理來說在一個地方摔後,也知道該地方容易摔倒,正常人再次路過也是會注意的,畢竟疼的是自己的身體,還要自己來出醫藥費。
不過總有些人不漲記性,在同一個地方該摔還是摔,有時還要怪上管理方,沒有及時把路面給清理乾淨,要求管理方要出醫藥費。
在浙江就有位大媽在家門口的同一個地方摔了,她質疑物業不作為,要求物業承擔15000元醫藥費,不過物業已經撤場了,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家住浙江杭州的徐大媽,今年已經55歲了,6月份前腿腳還很利索,但是6月份在家門口摔了一跤,半年過去了還拄著拐杖出門。
起因就在於她家門口有條坡道,鋪設的地磚很容易長青苔,今年5月份出門時就摔過一次,當時就是摔著疼,身體沒有出現什麼大礙。
6月份出門在同一個地方又摔了,這回直接把腿給摔骨折了,進醫院就花了4萬左右的費用,到12月份都還沒有完好,出門要拄著拐杖才行。
她認為這事物業也有一定的責任,因為5月份摔傷後,她就和物業反映了,讓物業派人來清理青苔,她質疑是物業不作為沒來清理才摔倒的。
如今她找來媒體曝光的訴求也簡單,不用物業全額承擔醫藥費了,只要賠償她15000元就行,在接到她的求助後,12月27號記者也到現場了解情況。
在她家門口的坡道已經鋪設上地毯了,大媽表示是業主自己籌錢買來的,不僅是她一個人摔倒,挺多業主都有摔過,連她母親都摔過一次了。
帶著大媽的質疑,記者也和她到了物業辦公室,不過得到的回覆有點意外,現任物業表示是剛接手的,6月份的事應該要去找老物業才對。
通過電話也給老物業致電詢問,對方表示現在已經撤場了,6月份確實是老物業再管,但是小區的坡道太滑的問題,一直都是有存在的。
物業方面也沒有疏忽過安全問題,基本每月都會定時清理一次,在接到大媽的反映後,過了兩三天又去清理一次,在大媽兩次摔倒時清理過2次。
就在她摔倒的前幾天,物業才派人去清理過,物業認為責任不該在自己,而是大媽出門不注意,不過大媽不認可,堅稱是雙方都有責任。
目前物業還是沒答應賠償,雙方還在就此協商著。
小結
想要讓物業來賠償,估計是沒什麼可能性了,在6月份摔倒的時候,物業都不答應賠償了,如今已經半年過去了,12月份物業都已經撤場了。
這種情況再想讓物業賠償,找媒體曝光也沒多大作用,除非是到法院去起訴物業,可能看在大媽受傷不輕的份上,物業才會同意賠償部分醫藥費。
不過以這件事情來說,物業是真沒多大的責任,畢竟物業已經做到清理的義務了,也能提供相關的清理憑證,主要原因還是坡道設計不合理。
平日裡下雨或給綠化澆水,很容易就會到處漲青苔,這點上是開發商的原因,並非是物業鋪設的道路,真要論起來也是要找開發商才對。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平日裡出門還是要注意些,類似於容易摔倒的地方,自己又摔倒過一次,經過就要多長點心,不要和正常路面一樣行走。
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