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些人會覺得,只有汽車才會被查酒駕,我酒量好,壓根就沒醉,騎摩托車不就沒事了,真是這樣嗎?
酒後騎摩托回家
不幸半路喪命
昨天凌晨2時許,柳北區怡江園小區後面的濱江西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騎摩托車行至該路段時不慎摔倒受傷,醫務人員趕到後,經檢查男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網絡圖片
事故發生後,警方來到現場展開了調查,看到一名男子倒在一根電線桿旁,男子臉部血肉模糊,一輛摩托車倒在北面十多米處的道路上,摩托車車頭受損。經查,摩托車的行車軌跡為由南向北行駛,事故為單方面事故。
據了解,男子姓謝,今年24歲,事發前謝先生曾與朋友在外飲酒,疑似酒後駕車回家路上發生事故,不過是否涉嫌酒駕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酒駕」是社會的公害,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
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廣大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但為何還是有個別司機屢次以身試法?
騎摩托車被檢出酒駕
一查發現是「慣犯」
2019年08月01日22時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北部生態新區大隊民警在209國道3307公里(柳長路楊柳路口)處例行查檢時,發現駕駛桂BYC9**號「大力神」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的男子李某滿身酒氣,有飲酒駕駛機動車嫌疑。民警對其進行呼氣測試,測試值酒精含量數值為98mg/100ml,超出醉駕標準(8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之後民警帶其到醫院進行血樣提取,將血樣送至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司法鑑定所進行乙醇定性定量檢測。
經過核查,民警還發現李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資格,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且所駕駛的摩托車未年檢,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民警在進一步核查中發現,
李某並非第一次醉駕被查獲。
2019年01月23日,李某曾因醉酒後駕駛微型麵包車被北部大隊執勤民警查處,當時他的血檢結果為136mg/100ml,被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並以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李某二次醉駕被查獲時,該案件尚在取保候審階段。然而,李某心存僥倖,法律意識淡薄,再次以身試法,挑戰法律底線,終究為自己的「狂妄」買單。
李某無證駕駛摩托車、駕駛摩托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及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處罰。針對其二次醉駕的違法行為,2019年8月9日,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其予以刑事拘留,北部生態新區交警大隊民警對其執行送拘,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微姐提醒大家:摩托車屬機動車,酒後駕駛一樣會依法處以相應處罰,切莫有僥倖心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可知,摩托車屬於國家規定的機動車,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同樣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駕車不是兒戲,酒後不當司機,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義務。希望所有駕駛人都能認識到酒駕的嚴重性、危害性,從自己做起,主動提醒、告誡身邊的每個人,酒後勿碰方向盤!
來源:柳州1號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