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爭遺產互相揭短:兒媳被曝沒領結婚證,婆婆把孫子當兒子落戶

2023-06-29     臨溪柚子

原標題:婆媳爭遺產互相揭短:兒媳被曝沒領結婚證,婆婆把孫子當兒子落戶

2014年的元宵節,這一天本來就是家家戶戶團圓的一天。

可是,沈慧茹和女兒小朵兩個人高興不起來,他們一家沒有能夠團圓。沈慧茹丈夫趙世平在半年前去世了,兒子趙龍不到大年初十,就離開家到了學校。

沈慧如還有一件棘手的事情不知怎麼辦?她心亂如麻早已經把這個節日給淡忘了,就在沈慧茹六神無主,坐在家裡發獃的她,聽到女兒小朵突然喊了一聲。

她喊的是:「媽媽,奶奶和姑姑來了」。

小朵的喊叫聲中夾雜著驚恐和不安,很顯然通過她的聲音,可以辨識來者並不是善輩。那麼,沈慧茹的婆婆董國珍和小姑子到底是來幹什麼呢?

他們是來爭家產的。

沈慧茹的丈夫趙世平半年前去世了,他留下了兩套房產。正常來說這兩套房產,應該是趙世平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

趙世平去世了,至少有一多半是沈慧茹可以繼承的。

因為夫妻兩人的財產,一人一半的話,兩套房子,至少要分一套給沈慧如。至於趙世平的那一套,妻子沈慧茹,母親董國珍和兒子趙龍,女兒小朵都有份。

妻子趙慧茹才是應該獲得最多一份的那個人。

可是,現在婆婆董國珍說房子只能給自己,或者是讓孫子趙龍繼承,她的意思是說,兩套房子,都應該寫孫子趙龍的名字。

兒媳沈慧茹沒有結婚證

為何要這樣說呢?

婆婆董國珍說,兒媳沈慧茹是一個外姓人,不能分走他們家的房產,孫女小朵是一個女孩,女孩早晚都是要嫁人的,所以,也不應該分房子。

趙龍是孫子,也是他們家延續後代的「香火」,這個房產就應該由趙龍來繼承。而且現在董國珍已經聯合孫子趙龍,把沈慧茹告上了法庭。

趙龍現在之所以不在家裡,就是因為這件事搞的他也是里外不是人,不知道該怎麼辦?他乾脆就到了學校去了。

現在婆婆董國珍帶著女兒,又來找沈慧茹鬧事了。

董國珍告訴圍觀的鄉里鄉親,她說我這個人是很講理的,我之所以說沈慧茹是外姓人,她不應該分得房產,也是有原因的。

聽到婆婆說這樣的話,沈慧茹無奈地笑了,她說我在這裡生活了二十多年了,鄉里鄉親誰還不知道我是趙世平的媳婦。

到了你這裡,我就是外姓人了。

她的婆婆說,既然你是趙世平的妻子,你怎麼證明呢?結婚證有沒有?給大家掏出來看一看,只要你能證明,你有結婚證,我就給你房子。

沈慧茹能不能拿出結婚證呢?

她拿不出來,因為她根本就沒有領結婚證。

沈慧茹和趙世平的婚姻不簡單

經過了解得知,沈慧茹和趙世平的婚姻並不簡單,他們兩個都是二婚。趙世平的第一個妻子在婚後沒多久,就外出打工了。

她也希望丈夫一起去,可是,丈夫是家裡的獨苗,他想要留在家裡。

妻子無奈只能一個人外出,就在她外出打工的第二年,她就告訴趙世平要和趙世平離婚,她嫌棄趙世平太窮,家裡太擁擠,不想和趙世平過日子了。

趙世平也就沒有說什麼,不過,他們是沒有辦離婚證的。

後來趙世平遇到了同樣是二婚的沈慧茹,他們兩個彼此之間有好感,然後,就想要結婚。但是,現在趙世平沒有離婚,他們也就領不了證。

趙世平只能聯繫前妻,前妻告訴他,過年的時候我再回去,回去之後我們再離婚吧。可是,到了過年的期間,前妻不但沒有回來,還失聯了。

趙世平只能想其他辦法,經過了解他知道,通過法律程序,即便是對方不到場也是可以離婚的,只不過時間比較長。

現在趙世平只能等。

他還沒有等到和前妻離婚,就等到了前妻死亡的消息。前妻因為陷入感情危機,被人殺死了。警察不得不聯繫趙世平,讓他給前妻辦喪事。

現在趙世平是喪偶的情況,正常來說,他們是可以領結婚證的。可是,他們竟然沒有領證,也許是法律意識淡薄,也許是其它的原因,也許是忘了。

當初兩個人就是在家裡辦了一場婚禮,就算是過門成為了一家人了,沒有人知道他們兩個沒領結婚證。

就是這種情況下,這個結婚證一直沒有領下來,直到趙世平去世,他們兩個也沒有去辦結婚證。

趙世平死了,她就更拿不到了。

兒子變成了孫子

現在婆婆說兒媳沈慧茹不應該分房產,因為她不是自己家的兒媳婦,她沒有和兒子領結婚證。最終法律會怎麼判呢?她到底能不能分得遺產呢?

她心裡也是沒有底的。

見到婆婆揭自己的短,沈慧茹也是毫不客氣,她說我告訴鄉親們一個駭人聽聞的事情,趙龍並不是我和趙世平的兒子,他正常來說是婆婆董國珍的。

她為何要這樣說呢?

鄉里鄉親們,可都是知道她和趙世平生育了一兒一女的。

沈慧茹說,不信你讓董國珍拿出戶口本來,趙龍就是在他們戶口本上,而且和他們的關係填寫的就是母子關係。

這可是一個天大的新聞呀。

怎麼婆媳之間爭家產,把孫子給爭成兒子了呢?這輩分也太亂了吧?

婆婆董國珍見兒媳這樣說,她也攤開盤了,儘管說家醜不可外揚,可是,現在是不得不說的時候了。為了家產,她也是拼了。

趙龍的身世之謎

她說趙龍這個孩子,當年是我抱養的,抱養來就是給兒子趙世平來當兒子的。

至於說為何把抱養的孩子登記在我們的名下,那是因為兒子趙世平後來有了女兒小朵,為了讓她享受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為了保證兒子不超生,不影響兒子參加村幹部選舉。

所以,她就做主把抱養的趙龍登記在了自己的戶口本上。

當時上戶口的時候,也是很難的。

但是,沒有人規定50多歲的人不能生娃呀,她就說這個孩子是她生的,所以,最終還是把這個孩子上在了她的戶口本上。

顯示的也是趙龍和她是母子關係。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沈慧茹不願意把兩套房子給到趙龍的名下,因為這不是他們的兒子和她沒有血緣關係。

沈慧茹是有女兒的,而且女兒才是趙世平唯一的血脈,難道房子不應該給妻子,給女兒嗎?

但是,董國珍覺得他們兩個都是外人,房子應該留給趙龍。也就是這個戶口本上的兒子,外人眼中的孫子。

趙世龍寫給法官的信

他們家的關係真夠亂,那麼如此混亂的關係,法官要怎樣給他們判決呢?

要說這件事,還得說趙龍寫給法官的一封信,他是大學生,不願看到家裡人爭遺產而鬧得不可開交。

就在清明節的時候,他回來給父親趙世平掃墓。

回到家之後,母親沈慧茹和妹妹小朵根本不理他,因為他告訴了沈慧茹。他就只能找奶奶,和奶奶董國珍在一起。他們兩個人掃墓的期間,正好遇到了沈慧如。

董國珍和沈慧茹發生了衝突,趙龍在拉架的時候,被母親沈慧茹打了一巴掌,再加上村民們對他的指指點點,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他這個身份太容易引起爭議了。

他受不了,直接回到了學校。

到了學校,他就給法官寫了一封信,他說他從小就知道自己是抱養的。他說家裡人是很疼他的,尤其是奶奶,疼自己超過了小朵。他並不希望繼承家產,只要能夠讓家裡人和平相處,不因為這件事發生衝突,他是可以放棄遺產繼承的。

也希望法官能夠給他們家調解這件事。

這也是他和奶奶把沈慧茹告上法庭的原因,他覺得這件事只能是靠法律來了一個最終的說法。否則,吵到猴年馬月,可能都不會有任何結果的。

法官怎麼判決呢?

明確沈慧茹和趙龍的身份

他們通過調查得知,戶口本上的趙龍確實是董國珍的兒子。但是,趙世平墓碑上寫的兒子,也是趙龍。

這就是客觀事實,法定和事實不相符。

現在我們先捋清,趙世平和沈慧茹的夫妻關係是否合法?

他們兩個是1992年認識,並且生活在一起的,而且鄉親們都是知道他們是兩口子的,也就是說他們兩個人的事實婚姻是存在的。

所以,他們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1994年時《婚姻法》修改了,但是,1994年之前發生的,還是按照舊法。

所以,沈慧茹和趙世平是兩口子這個是沒有意義的,即便是他們沒有結婚證,事實上是夫妻,也是被法律保護的,趙世平的財產有一半是她的。

她能分到一半以上的財產,現在她的身份已經確定了。

那麼趙龍到底是誰的兒子呢?

戶口本上法定的顯示是董國珍的兒子,不過,這不是唯一考察因素,還要看事實上的關係,也就是說親友,鄉里鄉親認定的他的真實身份。

很顯然在親友和鄉里鄉親眼裡,趙龍就是趙世平和沈慧茹的兒子。

調解結果出來了

只要這個關係給捋清楚了,在對他們的財產爭奪,進行調節就容易了。為了能夠讓4個人都可以滿意。法官把趙龍、小朵、董國珍和沈慧茹叫到了一起,和他們商談。

趙龍表達了自己想要放棄繼承遺產的言論。

他這個想法說出來,董國珍和沈慧茹都感到不可思議,尤其是董國珍,她說以後還指望著孫子呢。放棄怎麼可能,她是不同意的。

法官批評了董國珍,讓她不要重男輕女。再者趙龍是成年人,他有選擇繼承或者不繼承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左右他的觀點。

更重要的是,若是真的把兩套房子給到趙龍,以後怎麼和沈慧茹以及小朵相處,老死不相往來嗎?

作為奶奶的人,唯一的自家孫女,也不要了嗎?

很顯然這也是董國珍不想看到的。

法官看到董國珍不再倔強,也就覺得有調解的可能了。他們提出了這樣的一個方案,最終,她們都對調解結果滿意:兩套房子給沈慧茹,沈慧茹每月支付800元錢給董國珍養老用,另外,沈慧茹和小朵給予董國珍、趙龍25萬元的補償。

董國珍其實就是想的自己養老的問題,兒子去世了,老公去世了。她得為自己著想,現在兒媳婦照樣是給她養老,還有一對孫子,孫女,這個結果也是最好的一個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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