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實驗動物那些事兒

2020-06-08   中國海關雜誌

原標題:進口實驗動物那些事兒

文 | 陳俊 江舒文(寧波海關)

一直以來,實驗動物在人類的科學研究和健康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我國,除了自己培育的實驗動物外,也有不少實驗動物是從其他國家或地區進口而來。本文將對與這些實驗動物進境相關的要求進行介紹。

實驗動物的定義

從狹義上講

實驗動物是指人工飼養,對其攜帶的微生物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的,用於科學研究、教學、生產、檢定及其科學實驗的動物。

——根據《實驗動物管理條例》

從廣義上講

實驗動物是指實驗用動物(Experimental Animals) ,包括畜養動物、野生動物等。

實驗動物的種類

提到實驗動物,人們的反應往往是小白鼠。事實上,現在使用的實驗動物種類很多,常見的主要有:齧齒動物,如大白鼠、小白鼠、豚鼠等;兩棲動物,如青蛙、蟾蜍、蠑螈等;偶蹄動物,如豬、牛、羊等;靈長類動物,如黑猩猩、獼猴等;無脊椎動物,如墨魚、蚊、果蠅、蟑螂等。

小白鼠

小白鼠的基因序列與人體差不多,被廣泛用於藥理、病理、毒理實驗。同時,經過人們的長期選擇和定向培育,已形成特殊品種類型的特定小白鼠,如高癌鼠、低癌鼠、糖尿病鼠、先天性肌肉萎縮病鼠等,用於致病機理研究及藥物篩選。

蛙類

因其許多生理特性常被用於各類生理、藥理實驗。蛙類的心臟在離體情況下仍可有節奏地搏動很久,所以常用來研究心臟的生理功能、藥物對心臟的作用等。同時,蛙類的腓腸肌和坐骨神經用來觀察外周神經的生理功能,腹直肌則可用於鑑定膽鹼能藥物。此外,蛙還常用作脊髓休克、脊髓反射和反射弧的分析實驗等。

豬和人在解剖學、生理學上有極大的相似性,所以在心臟機能、動脈硬化、牙科、消化道(胃潰瘍)、燒傷、皮膚病、惡性腫瘤、酒精中毒、營養、血液學、內分泌學、放射生物學及免疫學研究中,常被用作實驗動物。

獼猴等靈長目動物

獼猴等靈長目動物在親緣關係上和人類最接近,20世紀上半葉開始被廣泛用於生物醫學研究。在生理學上,靈長目動物可以用來進行腦功能、血液循環、呼吸生理、內分泌、生殖生理和老年學等各項研究。同時,獼猴可以感染人類所特有的傳染病,特別是其他動物所不能複製的傳染病,如小兒麻痹症等。此外,獼猴也是研究肝炎、瘧疾、麻疹、結核病等傳染性疾病的理想動物。

借鑑對SARS-CoV的研究經驗,目前新冠肺炎疫苗和特效藥的研究,以鼠、猴作為動物模型居多。

我國進口實驗動物涉及的標準法規

由於這些實驗動物一般被用於技術前沿的研究、專業實驗室操作,多涉及疾病防治、藥物開發、畜牧養殖等領域,我國對這類產品的進口十分重視,並根據我國動物進口的種類和不斷增多的現狀,制定了相關標準、法規,以減少動物轉運過程中潛在的污染因素, 保障實驗動物質量。

進口實驗動物檢疫法律法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物檢疫疫病名錄》《實驗動物微生物學等級及檢測》《實驗動物寄生蟲學等級及檢測》等標準法律法規開展檢測。

進口實驗動物隔離檢疫場所

依據《國家進境動物隔離檢疫場管理辦法》《進境實驗動物隔離場基本要求》(《進境動物隔離檢疫場使用監督管理辦法》配套文件)《實驗動物環境及設施》(GB 14925)進行建設和指定。

進口實驗動物檢疫安全操作

須符合《出入境動物檢疫採樣》(GB/T18088-2000)、《動物檢疫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範》(SN/T2025-2016)、《出入境動物檢疫實驗樣品採集、運輸和保存規範》(SN/T2123-2008)、《進出境實驗動物現場檢疫監管規程》(SN/T2366-2009)等標準。

進口實驗動物檢疫流程

實驗動物進口分為兩步:

前置檢疫審批

中國海關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國與輸出國的雙邊檢疫協定,結合輸出國家(地區)動物疫病流行情況,決定是否准予辦理檢疫審批手續。進口商或其代理,可登錄海關總署首頁的「網際網路+海關」進行申請。

需注意的是,如果實驗動物屬於CITES公約附錄中的保護動物,進口前,進口商或其代理須向國家瀕管辦及其授權辦事處申請簽發《瀕危物種允許進口證明書》。同時,允許進口的來源國家(地區)和動物品種清單,將在海關總署網站動態更新。目前,我國進口的實驗動物主要是嚙齒類的SPF級動物,允許進口國家(地區)為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22個;另外,實驗用模式果蠅和實驗用模式線蟲,允許從所有國家(地區)進口。

入境檢疫

申請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和《瀕危物種允許進口證明書》(如需要)後,就可安排境外檢疫合格的動物運輸報關, 通過入境現場檢疫、隔離檢疫、實驗室檢驗, 對檢疫合格的動物出證通關, 對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做銷毀或退運處理。當前,我國按照對實驗動物攜帶的微生物實行人工控制,共劃分了四個等級——一級為普通級動物(Conventional animals,CV),二級為清潔級動物(Clean animals,CL),三級為無特定病原體動物(Specefic Pathogen Free animals,SPF),四級為無菌動物(Germ Free animals,GF)——分別予以不同的通關和檢疫要求。

部分國家對進口實驗動物的要求

各國基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對進口動物的要求和本國國情,進行不同的風險管理。

日本

20世紀70年代頒布了《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和《動物進出口檢疫法》,是日本進口動物檢疫的基本法規。法規規定向日本出口實驗用的犬、貓必須來自經日本農林水產省註冊的專用養殖企業,輸日的犬、貓須滿足日本要求的衛生條件,安裝電子晶片,隔離檢疫期最長為12天。日本農林水產省還規定,出口國政府簽發實驗研究用的犬或貓的衛生證書,能夠確認符合有關要求,則進口時的隔離期將在12小時內。

澳大利亞

根據《澳大利亞生物安全法》,澳大利亞農業部允許經認可的科研院所進口實驗動物,只能從已獲准入的國家進口,且進口前須辦理進口許可證。

紐西蘭

根據紐西蘭1993年頒布的《生物安全法案》,紐西蘭初級產業部規定,進口實驗動物通常包括小鼠、大鼠、兔子、豚鼠和斑馬魚等。進口前,須取得實驗用途的進口許可證;出口前,至少90天內不受檢疫限制;進口時,進口商須提供出口國官方獸醫簽字、蓋章的檢疫證書正本;進口後,須運至隔離檢疫設施,進行至少30天的隔離檢疫。

未來可能的發展與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尚未列入我國的進口要求,但動物福利越來越被包括OIE組織及歐美已開發國家重視。未來,我國或對此也有新的規定產生。

動物福利——動物享有

國際公認的「 五項自由」

1

免受饑渴和

營養不良

的自由

2

免受害怕

和焦慮

的自由

3

免受身體

熱度不適

的自由

4

免受痛苦、

傷害和疾病

的自由

5

表達所有

自然行為

的自由

為保障實驗動物的動物福利

OIE提出了3R原則:

替代(Replacement)

指使用動物的細胞、組織或器官的方法(相對代替),以及那些不需要使用動物就可實現科學目標的替代方法(絕對代替)。

減少(Reduction)

指使研究者利用較少動物能獲得相對多的信息,或利用相同數量的動物可以獲得更多信息的實驗方法。

改善(Refinement)

指在進行動物實驗中採用預防、緩解或減少動物疼痛、痛苦、受挫或持久傷害方法和/或採用動物福利的方法;改善包括適當選擇神經系統結構和功能複雜程度較低的相關物種,以及因這些複雜程度低而相關感覺會明顯減輕的物種;考慮和實施改善應當貫穿於動物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如房舍、運輸、實驗程序和安樂死。

文章來源於《中國海關》雜誌5月刊

編輯:常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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