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0日,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一則《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為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工作。
具體如下:
一、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在春節假期結束後到期的職工公積金貸款繳存證明、貸款資格認證的時效及異地公積金貸款輪候申請提交的時限可以相應延遲到疫情結束次月。
二、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延遲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影響職工公積金貸款申請;職工在春節假期結束後到期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期限也可以相應延遲至疫情結束次月。
三、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被隔離的職工以及工作在一線的醫護人員、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延遲歸還公積金貸款的,在疫情結束後次月補劃還款的,不計算逾期。
四、為減少病毒傳染風險,在非必要情況下建議單位和職工在疫情防控結束後才辦理現場業務。在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可以通過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113.106.9.94/nbp/index.jsp?flg=1)辦理繳存業務。職工可通過我中心微信公眾號(微信號:中山公積金)及「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線辦理貸款資格認證、個人繳存信息查詢以及租房、住房消費提取等業務。珠三角九市的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地公積金中心可在線查詢職工的貸款資格認證,無須職工現場申請。
五、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結束的時間以國家以及我省等有關通知為準。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始終把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職責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貢獻自身的力量。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