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選招100名事業編,方案公布!

2019-07-22   孟津發布

剛剛,小編從孟津縣人民政府網站獲悉,孟津縣2019年鄉鎮事業單位選招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公布。

孟津縣2019年鄉鎮事業單位選招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激發乾部工作活力,滿足鄉鎮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結合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招一批財政供給事業人員,充實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省、市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有關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委、市委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精神,引導優秀人才向鄉鎮一線流動,為孟津經濟社會發展和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用筆試與面試相結的方法,聘用優秀人員到鄉鎮一線崗位工作。

三、選招計劃

本次計劃選招100名工作人員充實到各鄉鎮事業單位。

四、選招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選招對象

本次選招對象為納入孟津縣編制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差額補貼及自收自支工作人員(衛健委系統的醫院工作人員除外)。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身體素質、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願意投身 「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基層幹部隊伍。

2.年齡、學歷及身份要求:

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學歷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歷。

身份要求:正式幹部身份或2001年8月14日之前聘干身份。

3.在職在崗,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選招後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3.有參與非法集資、非法上訪、涉黑涉惡、刑事案件等違規、違紀不良記錄的;

4.孟津縣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五、選招程序

選招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各單位符合條件並有意報考人員應填寫《孟津縣2019年鄉鎮事業單位選招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可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並在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後,由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蓋章簽署意見,由縣委編辦對報名人員進行編制審核並在《報名表》上蓋章簽署意見。

2.報名時間:2019年7月23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孟津縣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地址:孟津縣平樂路113號)。

4.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進一步進行現場報名確認。並提交相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

(1)本人有效身份證(出生年月以檔案記載為準);

(2)畢業證及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列印的電子註冊備案登記表;無學歷認證報告或無學信網列印的電子註冊備案登記表的需提供學籍檔案(主要指中專畢業生,學信網未錄入)。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張。

5.開考比例:擬選招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1.5。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選招計劃。核減後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6.准考證:領取准考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選招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試、使用資格,並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為一套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筆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

3.筆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並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作弊或缺考,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面試通知單》。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總成績末位並列的,依次按學歷由高到低、年齡由小到大的順序確定。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招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經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覆核確認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六)聘用

1.分配方式:根據鄉鎮機構改革核定各鎮的編制空缺情況,由組織統一分配。不服從分配或不按時到崗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工作待遇:錄用為選招人員並按時到崗工作的,按個人檔案工資統一納入財政管理,並享受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待遇,實行績效考核,符合條件的可推薦為後備幹部。

3.試用期管理:選招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進行量化考核。《選招人員考核意見》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另行制定,按月考核、半年考核、全年考核的方式進行操作。月考核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半年考核和全年考核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試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考核結果的運用:試用期滿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員,辦理相關人事、編制、工資等手續;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者延長一年試用期,可繼續在聘用單位服務但績效工資按80%發放(如個人不同意則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退回原單位,恢復原人事編制性質。

5.服務期限要求:選招人員五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辦理調動、借調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聘用。整個選招工作做到「六公開」,即選招政策公開、選招計劃公開、選招條件公開、選招程序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招結果公開。整個選招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選招,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檢、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選招講求誠信,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發現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9年7月22日

來源:孟津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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