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 | 昆明持續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全年可達20億元

2019-10-12     昆報經濟

10月11日,從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今年1—7月,昆明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2.97億元,預計全年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在20億元左右。

據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郭志宏介紹,今年,為進一步減輕昆明市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一邊把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作為落實降價工作的關鍵環節來抓,一邊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讓企業切實享受到電價降低帶來的實惠。

僅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今年前7個月就為全市企業降低用電成本12.97億元,預計全年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在2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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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級主導的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正式運營,允許符合要求的大工業用電企業在交易中心通過市場化規則躉購使用電量。昆明市工業企業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成交電價明顯低於目錄電價,顯著降低了企業用電成本。

統計顯示,2016年,通過電力市場交易的總電量達86.89億千瓦時,為企業降低用電成本13.25億元;2017年總交易電量150.24億千瓦時,降低企業用電成本16.62億元;2018年總交易電量191.01億千瓦時,降低企業用電成本21.64億元。

郭志宏透露,經過長期研究籌備,今年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還新增一般工商業用電交易。因為一般工商業用戶涵蓋大多數小微企業,這樣可以通過電力市場化交易,切實享受到電價降低帶來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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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部分用戶對降價感受不明顯的問題,郭志宏認為,一是部分用戶需要分擔轉供電主體的運行維護費用(含公用設施用電),使得用戶用電成本實際下降的比例達不到22%,按照規範轉供電主體電費收取行為的相關文件,轉供電主體的運行維護費用(含公用設施用電),可通過租賃費、物業服務費等方式,經供需雙方協商後向終端用戶收取。

另一部分原因是少數轉供電主體未按照規定規範收取電費,將運行維護費與電費捆綁收取,增加終端用戶用電成本。這樣的行為是嚴格禁止的,是清理整治的對象。

今年以來,為確保降價紅利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市發展改革委與昆明供電局密切配合,通過嚴格規範轉供電主體電費收取行為、加強政策培訓、加大宣傳力度、實地督查調研等措施,持續推進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努力打通降價「最後一公里」。

市發展改革委提醒,一般工商業用戶在交納電費時遇到問題,可諮詢:

電網熱線95598;

市發展改革委0871-63123547。

投訴舉報,可撥打:

市場監管局熱線087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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