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曝光!南寧交警通宵嚴查酒駕醉駕,又「逮」到80人!

2019-08-24     欽州檢察

「8.21」東葛葛村路口涉酒駕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訓猶在耳畔,南寧交警部門嚴查酒駕醉駕「10+1」升級行動已經昭告社會,23日晚上查獲的60名酒駕醉駕人員被曝光出醜......然而這些,如果還不能足夠警醒你,甚至還敢以身試法,結果必然跟他們一樣

8月23日0點至8月24日5點

醉駕酒駕名單

(向上滑動)

8月23日,南寧交警繼續採取「白加黑」、不定時、不定點嚴查酒駕醉駕的勤務方式。在全市設置34個檢查整治點的基礎上,新增東協商務區整治圈,延長夜查時段至次日凌晨,讓酒駕醉駕違法犯罪無處遁形。

據統計,8月23日0點至8月24日5點,交警部門共查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80起,其中醉酒駕駛15起。

在東協商務區整治圈,「邕城交警鐵騎」強勢出擊,同時協調醫院派出醫護車輛和醫務人員,對涉嫌醉駕的違法當事人現場采血,及時送交鑑定機構,從重從快進行懲處,當晚「圈內」共「盤」到了35名酒駕醉駕人員。

醉駕「第一名」讓他蒙羞

當晚23時20分許,交警八大隊民警在大學東路相思湖東路路口對一輛白色斯柯達SUV駕駛人進行「初檢棒」酒精檢測時,儀器提示該駕駛人有酒駕嫌疑。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藍某「坦然」稱「才喝了兩、三瓶啤酒」。

經過進一步檢測,發現藍某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89毫克/100毫升,這也是當晚查獲的酒駕檢測值最高的駕駛人。但是,顯然這個「第一名」只會令他蒙羞,因為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嚴懲。

酒水「壯膽」無證駕車上路

「吹、吹、吹,繼續繼續,好了!67毫克/100毫升 ,你酒後駕駛了!」 「你有沒有駕駛證?沒有?!太危險了!」這是當晚執勤民警在查處一輛酒後駕駛麵包車的男子時的問話。

該司機表示,自己買車沒多久,正在練車打算考駕駛證,晚上跟朋友聚會喝了幾杯啤酒,心存僥倖開車上路,結果剛出來就被交警攔了下來。這位司機大哥,酒能壯膽,但酒駕卻害人吶,可長記性嘍!

外地車駕駛人酒駕受罰

當晚的集中整治行動中,共有11名外地車(非南寧市籍號牌)駕駛人因為酒駕醉駕被查處,「沒想到南寧交警查酒駕這麼嚴!」,但他們更應該知道:酒駕無法外之地!

24日凌晨2時許,在清廂快速路出口檢查點,交警二大隊民警發現一輛懸掛「蘇J」號牌的小轎車車速很快形跡可疑,當即在前方設卡截停。

經現場檢測,駕駛人羅某體內酒精含量為52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羅某竟跟民警「討價還價」,問能否只扣6分不要吊銷駕照。民警對羅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電動自行車醉駕屬違法行為

24日凌晨2時許,交警七大隊民警在民族大道鳳嶺立交橋底開展夜查整治時,發現一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駛來。民警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然而電動自行車並沒有減速,直接撞到警用錐筒上險些摔倒,接著又企圖強行闖卡未果。

經檢測,駕駛人歐某體內酒精含量達154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非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並讓他聯繫家人將車開走。

在這裡,南寧交警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酒駕醉駕與毒駕同查同檢

當晚23時30分許,橫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Y419鄉道加油站整治點對一輛小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方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按照重嫌必檢原則,酒駕醉駕與毒駕同查同檢,發現方某涉嫌毒駕。民警當即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依法拖移車輛,並對方某作出處罰。

曝光名單、案例警示

可不是紅紅臉這麼簡單

法律的「紅線」就在這裡

它絕不容許任何人逾越!

請看



酒駕醉駕的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

《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五十九條規定

醉酒駕駛或者駕馭非機動車的,處50元罰款。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


來源:南寧交警微發布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wcSExGwBJleJMoPM5Ng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