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11年命案逃犯:「我想回來投案自首,可否先讓我把結婚手續辦了?

2019-12-18     欽州檢察


「我想回來投案自首,可否先讓我把結婚手續辦了?」2019年12月16日,靈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迎來了一對「特殊」的新人。之所以「特殊」,是因為新郎譚某欽是身負命案在外逃亡11年的逃犯。當天,靈山警方為這對新人開闢綠色通道,讓兩人順利地拿到了結婚證。警方溫情的人性化執法,讓譚某欽和其女友感激不已。


2008年9月4日10時許,因為積怨,譚某新糾集譚某欽等人對一名男子進行毆打,後至對方死亡。案發後,靈山警方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譚某新等涉案人員陸續落網。譚某欽畏罪潛逃,被警方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勘查、走訪、調查、摸排……隨著時間的推移,11年來,警方從未放棄對譚某欽的追捕,只要有一絲線索,就組織精幹警力至縣內外各地開展工作。

自2019年「雲劍」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靈山警方對所有在逃人員的線索重新進行梳理,在加大追捕力度的同時,積極深入到在逃人員家中開展勸投工作,同時發布緝捕在逃人員的懸賞通告,在社會上形成強大的追逃聲勢。民警多次來到譚某欽家中,向其家屬闡明寬嚴相濟的政策,為其計算得失,講明利害,敦促家屬動員規勸譚某欽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經過多次開展法律政策宣講,譚某欽的家屬逐漸卸下心防,表示願意配合警方勸投譚某欽。

「這件事遲早都要解決,為了孩子,為了我們,你回來自首吧,爭取寬大處理,早點自首,早點出來和我們團聚,不管多久,我們都會等你。」譚某欽的女友一番言辭懇切、情深意長的話,直戳他內心痛處。在女友、兒女的反覆規勸和強大的政策攻勢下,12月16日上午,經過一番思想鬥爭,譚某欽最終決定回來靈山投案自首。

「我想回來投案自首,可不可以先讓我和女友去把結婚手續辦理了?」在電話的那頭,譚某欽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民警提了一個請求。經多方考慮後,警方同意了譚某欽的請求。當天中午,在女友的陪同下,譚某欽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結束了其11年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涯。

「隱姓埋名,不敢回家,對家人牽腸掛肚,一個人孤零零在外地打零工討飯吃,過著東躲西藏的生活,不知有多少個夜晚無法安然入睡,逃亡生活實在太難熬了……」面對民警,譚某欽談到逃亡的日子感慨頗多。逃亡前,譚某欽和女友育有三個兒女,小日子過得其樂融融。犯下命案後,譚某欽拋下一家人,孤身潛逃到廣東省廣州市,開始了暗無天日的逃亡生涯。

11年過去了,當年犯的罪讓他心裡每時每刻倍受壓力和折磨,時間這一淡化劑在他身上完全失了效,惶恐、不安、緊張、愧疚與日俱增……。最讓他痛苦的,是這麼多年無法給女友一個名分和缺席了孩子們的成長,這已成了譚某欽心中最大的憾事。

當天下午,在民警的陪同下,譚某欽來到縣政務中心戶政辦證窗口,補辦了身份證,再前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申請、填表、簽名、按手印、拍結婚照,走完程序後,譚某欽和女友終於拿到了來之不易的結婚證。

補辦身份證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這對「特殊」的新人拿到了盼望已久的結婚證

「我逃亡這麼多年,本已看不到未來,是公安機關的人性化執法、女友的不離不棄給了我面對現實的勇氣和生活的希望,以後我一定會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手捧鮮紅的結婚證書,譚某欽如是說。

登記手續辦理完後,譚某欽隨即被民警帶回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靈山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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