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李繼宏公眾號
昨天做客大連外國語大學勵志講壇,和到場老師同學聊了文學翻譯這個行業的現狀。下面是講稿全文。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你們好。很高興能夠來這裡和大家見面。首先介紹一下我自己吧。我叫李繼宏,2003年從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後,到上海《東方早報》當記者。因為機緣巧合,2004年我翻譯了一本英文小說,後來從報社辭職,改去出版社工作,陸陸續續又譯了幾本書,其中一本在座各位可能許多人看過,或者至少聽說過,那就是《追風箏的人》。2007年夏天,我離開了出版社,成為一個專職譯者;2012年以來,主要是在翻譯一套叫做「李繼宏世界名著新譯」的叢書,這套書現在已經出了八種,有《小王子》《老人與海》《動物農場》《了不起的蓋茨比》《瓦爾登湖》《月亮和六便士》《傲慢與偏見》和今年7月剛出版的《喧譁與騷動》。我想結合自己過去十二年來當專職譯者的經驗,來談談文學翻譯這個職業。如果能夠給同學們一些啟發,那將是我最大的榮幸。
從職業的角度來說,文學翻譯基本等同於圖書翻譯。現在報紙和雜誌衰落得厲害,如果翻譯詩歌、散文和短篇小說,你可能找不到發表的地方。所以我們今天主要圍繞圖書翻譯來講,而在講圖書翻譯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一點相關法律知識。
翻譯本質上是一種創作活動,它和寫作一樣,其智慧財產權受到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二條規定:「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翻譯一本書等於創作一部譯稿,根據這條法律,譯稿的著作權歸譯者所有。
著作權是一個大概念,《著作權法》規定了17種具體權利,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等。前四種權利叫做人身權,它們是絕對的、和權利主體不可分離的權利。也就是說,只要翻譯工作是你完成的,你便擁有譯稿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至於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其他權利,則屬於財產權,你可以通過轉讓這些權利來獲得經濟收入。這時候,我們就要談到翻譯作品著作權的特殊性了。
我們知道,翻譯作品是原作品的衍生物,所以儘管翻譯作品的人身權是獨立的,但其財產權卻受到原作品著作權的制約。《著作權法》第十二條同時規定,翻譯作品「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想翻譯哪一本書都可以,但是譯完以後,如果你想拿譯稿去賣錢,首先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那麼怎樣才能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呢?這要從原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說起。
《著作權法》第二十條、二十一條對原創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做了規定;簡單來說,原創作品的財產權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因而從財產權的角度來說,所有原創作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處於版權保護期內的,一類是版權保護期已經結束的;第二類作品也稱為公共領域作品。如果你翻譯的原作品已經進入公共領域,就是說,原作者已經去世五十年以上,那麼你對譯稿財產權的行使是不受限制的;出版機構只要取得你的授權,即可將其製作成圖書在市場上銷售。但如果你翻譯的原作品還在版權保護期內,會怎麼樣呢?這時候出版機構取得你的授權並不夠,還需要取得原作品權利人的授權,這通常需要版權代理機構來幫忙。
總而言之,譯稿的著作權是文學翻譯得以成為一種職業的基礎。現在我們知道,譯者通過勞動得到具備智慧財產權的譯稿,那麼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將智慧財產權轉變為經濟收入,這樣才能得到勞動報酬,文學翻譯才能成為一種掙錢的職業。在目前的中國,譯稿智慧財產權的買家是出版機構,包括國有出版社和民營出版公司。但譯者和出版機構的關係不是上游供應商和中游經銷商的關係,而是有點像來料加工貿易中的承接方和委託方,因為絕大多數譯者在這個過程中是被動的,通常是出版機構選定了原作品,然後再向譯者採購譯稿。所以文學翻譯這個職業,受出版業的影響特別大;出版業不僅掌控了定價權,甚至還決定了文學翻譯行業的規模,因為這個行業能夠容納多少就業者,取決於出版機構每年需要翻譯多少圖書。下面是我國2012年到2016年引進海外圖書版權的種數,數據來源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歷年發布的《全國新聞出版業基本情況》,不含港澳台地區和新加坡地區。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美國 | 4944 | 5489 | 4840 | 4840 | 5201 |
英國 | 606 | 2521 | 2655 | 2677 | 2873 |
法國 | 130 | 772 | 754 | 959 | 1069 |
德國 | 354 | 707 | 807 | 783 | 888 |
俄羅斯 | 104 | 84 | 97 | 86 | 101 |
加拿大 | 122 | 111 | 160 | 151 | 142 |
日本 | 405 | 1852 | 1736 | 1724 | 1911 |
韓國 | 310 | 1472 | 1160 | 826 | 1024 |
其他地區 | 3475 | 1846 | 1762 | 1960 | 1960 |
合計 | 10450 | 14854 | 13971 | 14006 | 15169 |
從上表可以看到,從2012年到2016年,我國一共引進了68450種外語圖書,平均每年引進13690種。如果一個專職譯者每年翻譯兩到三本書,那麼這個市場規模可以容納約4500到約6800名譯者。但實際上,目前大多數圖書是由兼職譯者譯出來的,他們或是大學老師,或是公司職員,或是出版社編輯,甚至是學生。像我這樣的專職譯者很少,雖然沒有全面的統計數字,但根據這麼多年來了解到的情況,我估計不會超過一百個。這是怎麼回事呢?原因主要有三個。
首先是文學翻譯整體收入水平偏低。這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2016年5月,德國翻譯家協會發布了一項調查報告,他們分析過664份合同之後發現,譯者平均稿酬標準是每個單詞0.07歐元,1000個單詞70歐元,大概是人民幣560元;按照每天8小時翻譯1000單詞標準,譯者所拿的酬勞不足該國每小時9.19歐元的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美國的情況也是很糟糕。那邊有個老兄叫Alex Zucker,搞捷克文學的,拿過美國文學翻譯獎,當過美國筆會翻譯協會主席。這麼一個有成就、有名望的翻譯家,曾在個人博客上透露他自己拿過最高的稿酬是一個單詞0.15美元。一本書5萬個單詞,他要做三個月,但只能拿7500美元,算下來時薪只有15.62美元,還不如碼頭工人掙得多。
和歐洲、美國比起來,我國的情況只有更糟糕。2004年,我剛開始做翻譯的時候,通行的稿酬是千字60塊。我翻譯《追風箏的人》,稿費扣完稅剩下一萬一千多人民幣,那時候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還很高,8.3左右,大約摺合1300美元,所以國外同行聽了都說不可思議。近些年翻譯稿酬有所提高,國有出版社能給到千字120元,但這仍然遠遠不夠。有些民營出版公司比較有良知,像果麥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給譯者的稿酬標準是每千字200到500元。結合當前的物價水平來看,我覺得千字300元以上標準是合理的。如果譯者能夠爭取到這個稿酬標準,以每天翻譯2500字,每月工作20天計算,年稅前收入能有18萬,那麼應該會有更多人選擇成為專職譯者。
其次是譯者的社會地位很低。普通讀者看翻譯圖書,很少有人留意譯者是誰。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翻譯家是誰大家知道嗎?是玄奘。但他著名,不是因為翻譯了佛經,而是因為他是孫悟空的師傅。中國現代最著名的翻譯家是誰?可能是傅雷。但他著名也不是因為他翻譯了一些書,他譯的書沒什麼人看,現在一年大概幾萬冊的銷量;他著名的原因是一個悲劇:他在文革期間自殺了。所以中國的譯者非但掙不到錢,也沒有名氣。
歐美的情況也一樣,甚至更糟糕,因為絕大多數翻譯圖書的封面上,連譯者的名字都沒有。我有個好朋友叫Bruce,他是美國人,專門把中國圖書翻譯成英語的。說了你們可能不敢相信,今年5月份,他在微信上給我發了一本新書的封面圖,很高興地說他的名字終於出現在封面上了,這大概是他翻譯的第五本還是第六本書。現在美國筆會翻譯協會有一個翻譯合同模版,其中有一條規定譯者的名字必須出現在封面上。這個合同的草稿在該條款後面加了一句很好玩的話,「譯者姓名字號不得小於作者姓名的60%」。後來他們自己可能也覺得好笑,把這句話去掉了。這方面我國相對好一些,至少大多數翻譯圖書的封面上是有譯者名字的。我曾經譯過一本社會學類圖書,書印出來一看,發現封面上我的名字甚至比作者的還要大。當然這也不太好,其實印一樣大最好。
普通讀者意識不到譯者的價值倒也罷了,更可怕的是有些出版社的編輯也好,管理人員也好,打心眼裡覺得譯者毫不重要。浙江有個出版社的副社長曾對記者說:「一本作品再暢銷,跟譯者也是沒關係的,那是作者的啊。」但是如果一本翻譯圖書銷路欠佳,這種編輯反過來可能會怪到譯者頭上,認為是因為譯得不夠好。
報酬少、地位低導致文學翻譯職業化程度不高;職業化程度不高反過來又影響譯者提升收入和社會地位。就像前面說過的,專職譯者很少,大多數譯者要麼在大學教書,要麼在出版社當編輯,又或者是在校學生,譯書是兼職做的。這造成了兩個嚴重的後果。如果一個勞動力市場主要由兼職人員構成,薪酬水平是很難提得上去的,因為從業者對這份收入的敏感度很低,爭取提高報酬的慾望也不會高。另一個嚴重後果是,兼職者因為要耗費時間和精力在正職上,投入在文學翻譯上的精力和時間不夠,翻譯出來的東西有可能很粗糙。做出來的東西很粗糙,作為採購方的出版機構也很難願意主動提高價錢,所以這形成了一個幾乎無解的惡性循環。
文學翻譯職業化程度過低最嚴重的後果是缺乏業內評價體系。拿職業籃球來說,我們知道姚明水平很高,因為他的職業收入和在球場上的表現遠遠超過國內其他球員,所以普通觀眾不會質疑姚明的專業水準。但文學翻譯的情況不同,國內外許多傑出的譯者,比如說莫言的英文譯者葛浩文先生,還有日本文學翻譯家林少華老師,常被一些讀者甚至同行嘲諷。在我看來,有些人嘲諷林老師的出發點是很可笑的,常常是因為不喜歡他的文風,有時候是因為林老師譯文中犯了小錯。這就像籃球觀眾因為勒布朗·詹姆斯在比賽時偶爾走步就嘲諷他不會打籃球一樣荒唐。任何一個行業要得到業外的認可,首先必須具備一套客觀的業內評價體系,而這恰恰是文學翻譯行業目前所缺乏的。缺乏業內評價體系是導致專職譯者稀缺的第三個原因,因為這個行業很難吸引新來者。人家一看,即使在這個行業做到最頂尖,比如說像林少華老師那樣,還是經常受到一些荒唐的責難,那麼難免要打退堂鼓。
聽到這裡,有些同學心裡也許在嘀咕:文學翻譯這麼糟糕,你還專職做了十幾年,這不是有毛病嗎?其實也沒有那麼糟糕啦。接下來我跟大家說說以文學翻譯為業的幾個好處。
第一個好處是你的勞動成果會累積,你今天的付出,可能在十年後、五十年後還能帶來直接的經濟收益,甚至可能惠澤子孫。多數職業沒有這個好處。比如說當教師,你今天給學生上了一節課,那麼你得到的直接經濟收益可能是一節課的課時費。到下學期,學校不會因為你今天上的這堂課而再給你一次課時費。但是當文學翻譯不一樣,你今年譯了一本書,把它賣給出版機構,拿到一筆錢。等合同到期,你還可以再賣一次,再拿一筆錢。比如說我在2004年翻譯了第一本書,叫做《維納斯的誕生》,是一本以文藝復興時期的佛羅倫斯為背景的小說;那本書在2005年出版,我拿的稿酬是人民幣一萬多一點點。這本書2016年出了新版,我又拿了五萬塊稿費。當然不是每一種圖書都有機會出新版,但假定一個專職譯者每年翻譯三種書,做十年就是三十種,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再版機率,帶來的額外收入也是很可觀的。
第二個好處是不用過朝九晚五的生活,你居住的地方不受你的工作限制。每天通勤其實很辛苦,尤其是在大城市,花在上下班路上的時間往往超過一個小時;然後因為我們中國人實在是太多了,地鐵啊、公交啊在尖峰時段特別擠,開私家車的話或許遇到堵車,這一個小時的體驗不會太好。但如果你是一個專職譯者,就沒有這種煩惱了,你可以把別人上班的時間用來喝茶或者晨練,別人下班的路上你也許正在自己院子裡觀鳥。總之你的生活會輕鬆自在很多。另外你也可以選擇一個各方面都符合自己喜好的地方居住。前兩年有一個話題很熱門,叫做「逃離北上廣」;但大多數人也逃不了,因為離開現在生活的大城市,意味著捨棄現在的工作,什麼都要重新開始。但專職譯者的處境會好一些,在北京做翻譯,跟在大連或者西雙版納幾乎沒有區別。Bruce,我剛才提到那位好朋友,他就特別瀟洒,他今年9月去了坦尚尼亞的首都三蘭港,之前幾年曾經居住在西雙版納、深圳、香港、土耳其安卡拉、台南和馬來西亞檳城。我自己2014年去了英國,然後回上海住了幾個月,2015年又搬去美國,這中間並不影響譯書。甚至可以一邊旅行一邊工作;我翻譯的《喧譁與騷動》有一篇很長的導讀,其中一部分是今年2月和我太太去夏威夷的時候寫的。
但做文學翻譯最大的好處,我覺得是這個職業能讓你每天都有進步。許多職業所需知識和技能的邊界較為清晰,而且更新很慢,甚至完全不用更新。從事這些職業的人普遍不會主動去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因為這是人的天性,每個人都喜歡在舒適區裡面呆著。但做文學翻譯不一樣;無論原有的知識多麼淵博,在翻譯新書的過程中,總會遇到一些需要去學習的地方,所以每翻譯一本書,都意味著知識面得到一次擴張。像我因為翻譯《瓦爾登湖》,對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植物和動物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為了翻譯《傲慢與偏見》,我看了許多關於18世紀、19世紀英國的資料,當時英國人住什麼房子、穿什麼衣服、吃什麼飯、坐什麼車、多久洗一次澡、平均結婚年齡多少歲等等,這些要不是因為翻譯了這本小說,我想自己可能一輩子也不會知道。我還翻譯過一本書叫《窮查理寶典》,是美國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副主席查理·芒格的言論彙編,主要是關於投資理財的,所以我對美國資本市場的運作原理也有一些了解。如果你們問我,為什麼做了十幾年專職譯者依然樂此不疲,我想最大的原因就在於這個職業帶來的充實感:我感覺這十幾年來每一天都沒有虛度,都有進步。
另外一個好處可能是我的錯覺,但我認為也很重要,就是這個職業對國家、社會和讀者有用。往大了說,人類社會早已進入全球化時代,各個國家之間的交流不可逆轉地向著日益頻繁和緊密的方向發展,在這個過程中要避免誤判引起的衝突和戰爭,各個國家的人民需要相互了解對方的歷史文化和價值觀念。我們知道現在美國政府挑起貿易戰,使盡各種辦法想要遏制中國的發展,這裡面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因為他們不了解中國人的歷史文化和價值觀念。而要了解其他國家人民的歷史文化和價值觀念,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是去閱讀他們的文學作品,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外語,懂外語的人也不可能懂所有外語,所以文學翻譯是很重要的。往小了說,讀者在看書的時候,也許會得到一些靈感、啟發、歡樂、慰藉,甚至得到一些實用的信息。我常常收到讀者寫來的電子郵件,有些讀者告訴我,他們每天晚上讀我翻譯的《小王子》給孩子聽,孩子很喜歡;有些讀者告訴我,他們曾經因為某些讓自己懊惱的行為而失去了一段友誼,但始終走不出主動修復關係的一步,看了《追風箏的人》以後又找回了往日的朋友;有些讀者告訴我,我翻譯的《與神對話》讓他們不再感受到孤獨、憤怒或者其他負面情緒;甚至有讀者告訴我,他們畢業論文的主題是分析我翻譯的某一本書。這些來自讀者的反饋讓我一直相信自己的工作特別有意義。
關於文學翻譯這種職業的基礎、現狀和利弊,大概就是這些。由於時間關係,今天就講到這裡。接下來我想聽聽各位有什麼問題或者想法,我們可以來做更多的討論。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