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帶其父到北大人民醫院急診看病時,要求「加塞」就診,被拒絕後對當值醫生辱罵不休,甚至揚言要砍人。隨後,警方趕到現場,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並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加塞」本就無理,還肆意辱罵、恐嚇醫生,真是囂張至極。如此行徑,讓人不禁感慨:拘得好!根據現場視頻看,該女子一度叫嚷道,「和你同歸於儘是我的權利」。邏輯之荒誕,法律意識之淡薄,讓人大跌眼鏡。無知無畏必須付出代價,當此之時,依法懲治、絕不姑息,正是好好給其上了一堂法治課。
保護醫護人員安全,法律不能缺位。就在上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該法明確強調:「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同時特別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都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早在2015年「醫鬧」就已入刑,此後多部門還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可以說,相關法律法規越織越密,有法可依已經實現,維護醫療秩序已經有了一道法治「安全門」。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現實來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必須努力方向。眼下,很多涉醫事件中法律救濟渠道並不通暢,醫療機構以及部分執法者普遍存在息事寧人的心態,迫於輿論壓力、負面影響等,往往一再退讓。可殊不知縱容遷就,只會讓「醫鬧」者更加肆無忌憚,形成惡性循環。上述事件中,北京警方的「零容忍」,是一個很好的示範。不輕饒任何傷醫、辱醫者,不姑息任何越線逾規行為,從細微處著手防範,才能防患於未然,杜絕惡性事件的發生。
醫生是「生命的保護神」,理應受到最高禮遇。傷醫辱醫是法治社會之恥,是文明社會之恥。法律有所為,社會也要行動起來,推動形成尊醫重衛氛圍。這不僅僅是為了醫生,更是為了增進醫患信任,為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環境,為了我們每一個人的健康。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長安觀察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