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殘疾人創業最高可貸款600萬元,還貼息!

2019-08-27     遂川政法


近日,江西省人社廳、省殘聯等15個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意見》明確,殘疾人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萬元;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殘疾人創業,可申請2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殘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90萬元。殘疾人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上述貸款,按財政部門規定給予貼息。除貧困地區外的其他地區,對個人貸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額貼息執行;第3年中央和省級財政不予貼息。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殘疾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殘疾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並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殘疾生,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

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殘疾人創辦企業,申領營業執照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由所在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各類就業服務機構成功介紹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與用人單位(不含公益性崗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1年及以上的,按照每介紹1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3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服務機構求職補貼,每人可按規定享受一次求職補貼,由就業補助資金支出。(記者 鄒佳伶)

來源:南昌日報、人民網江西頻道

責編:張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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