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縣上高速,在市區西花園下高速,路程沒變,高速費卻從5元漲到了9元。」市民於滿江對此非常不理解。市高管局收費科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收費計費方式改變,造成了這種情況。
市民於滿江說,自己幾乎每天都在青縣和滄州市區之間往返。從青縣上高速,在市區西花園下高速,以前每次的花費只有5元。但今年以來,他繳納的高速費變成了9元。「這是收錯了,還是漲錢了?」於滿江對此充滿了疑問。
記者就此採訪了市高管局收費科科長崔鳳龍。崔鳳龍說,今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實行分段計費,通行費計費原則由「最短路徑收費」調整為「精確路徑計費」,即按照車輛實際行駛路徑計算通行費,同時將「入口領取IC卡、出口交卡以此計算費額」的方式調整為「通過門架系統,分段計算費額」的方式。
另外,新規則實行後,將原來的「三七作五,二八歸零(即2.99元以下不收費,3.00元—7.99元都按5元收費,8元—12.99元都按10元收費)」的取整原則,調整為「ETC車輛通行費四捨五入取整到『分』,非ETC車輛通行費四捨五入取整到『元』」。
崔鳳龍說,按照新的收費標準,青縣至市區西花園這段的收費為:青縣收費站至陶管營互通是7.15元,陶管營互通到市區西花園收費站是1.89元,共計9.04元。根據現在的取整原則,非ETC車輛精確到「元」,因此收費為9元。
來源:滄州晚報 記者 於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