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三明一女子酒後干這事,被判刑

2019-07-22     福建微尤溪


俗話說:「小酌怡情,大酌傷身。」有的人就是好酒貪杯,如果醉酒後屬於靜默無語型的還好,回家就行;但若是醉酒後屬於撒潑型的,那就悲劇了!

案情簡介

酒後失控 大鬧便利店

2019年3月一天晚上,被告人馮某(女)與自己的一眾朋友聚會,先後輾轉多家飯店、酒吧消費,喝了好幾箱啤酒。到晚上十一點多,眾人回家,已處於醉酒狀態的馮某在回家的路上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就到路邊便利店內要老闆幫他找手機。

店老闆發現馮某身上滿是酒氣的,說話顛三倒四的,就意識到馮某喝醉了,但還是幫馮某打她的電話找手機,可是沒有找到。

馮某見沒找到手機,就糾纏店老闆,說是店老闆偷的手機,要店老闆還手機,還砸了店老闆好幾袋雞蛋,一邊還叫囂著自己有錢,砸幾袋雞蛋算什麼,一直臭罵著老闆。

店家見狀,趕緊上前控制住馮某雙手,並將馮某拉出店外,試圖讓馮某冷靜,結果馮某愈發激動。

店家無奈,讓旁邊店鋪的人幫忙報警。

民警出警 女子仍不收斂

林警官和李警官接警後依法出警至現場。

在處置警情過程中,馮某拒不配合民警執法,長時間用辱罵民警,並咬傷林警官的手臂,民警遂依法傳喚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馮某仍然拒不配合,躺地耍賴,李警官不得已只得強制將其控制至警車內時,但馮某在車內仍繼續謾罵,還多次踢踹民警李警官。

酒醒之後 女子稱不記得了

民警將馮某帶回派出所後將其約束至酒醒。

馮某清醒過後,對於發生過的事情都稱不記得了,稱只記得有人在對其拉拉扯扯。

日前,梅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起馮某妨害公務案件。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法庭當庭讓證人出庭作證並播放監控視頻及執法記錄儀視頻,全方面還原了案發當晚的情況。馮某通過監控視頻回憶起了案發的情況,後悔不已,但為時已晚。

該案當庭作出了判決,被告人馮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

來源:梅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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