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11時左右,
交警東港大隊指揮中心集成指揮平台預警:
車牌號為魯L256V8的
小型車輛駕駛人涉嫌毒駕,
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立即調度
轄區中隊對該車輛實施布控攔截。
該車沿海曲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海曲路正陽路路口時,執勤民警將其成功截停,未等民警上前檢查,駕駛人滿頭大汗、神情慌張,民警當場將該車駕駛人查獲。
隨後,經民警深入調查,駕駛人葉某曾持有A2駕駛證,因2018年毒駕已被註銷,另經緝毒大隊對其進行毒品尿檢,檢驗結果成「陽性」,確係「毒駕」。最終,該駕駛員對其無證且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葉某已被移交緝毒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遠離毒品,守法出行,
爭做平安「駛」者!
來源:日照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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