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時被遺棄火車上,38年後他狀告生母要求賠償1500萬...

2020-01-15     英國那些事兒

印度40歲男子Srikant Sabnis,平時從事化妝師的工作,

回顧自己的童年成長時光,他並不像其他正常家庭的孩子那般快樂。

因為僅僅在2歲的時候,Srikant Sabnis就被母親故意拋棄在陌生城市的火車上,從此開始顛沛流離的生活。

如今38年過去後,早已再婚生子的母親Aarti Mhaskar依然拒絕公開相認,只求自己過得安穩。

多年積累下來的悲傷與憤怒交織,他決定與狠心的母親對簿公堂:

要求對方承認自己的身份,並尋求1500萬盧比(約合人民幣146萬)的精神賠償。

時光先回到40多年前,被告人Aarti Mhaskar與Srikant的親生父親結婚。

1979年2月,這對夫婦在浦那市生下了一個孩子,也就是Srikant Sabnis。

浦那是印度的西部城市,距離孟買東南140公里。

當時年紀輕輕的母親Aarti Mhaskar,雄心勃勃地想搬到孟買從事電影業,追求她的寶萊塢夢。

1981年9月,Aarti Mhaskar帶著2歲的兒子Srikant Sabnis一起搭乘火車前往孟買。

火車抵達孟買後,不知是臨時改變了主意還是早就醞釀著要這麼做,

母親Aarti Mhaskar將兒子遺棄在火車上,然後獨自下車離開了孟買火車站。

突然之間母親不知去向,當時尚且年幼的Srikant Sabnis嚇得嚎啕大哭。

後來一名鐵路員工發現這一意外狀況後,一時找不到監護人,只好先安排將其送往兒童之家。

沒有父母在身邊的童年是不完整的,寄人籬下的感覺只有經歷過才懂,

因為母親的拋棄,Srikant Sabnis在成長過程中經歷了難以言喻的苦難,過著「像乞丐一樣的生活」

直到1986年,Srikant Sabnis的外婆成功獲得了Srikant的法律監護權。

離開兒童之家後,Srikant起初是和外婆生活在一起,感受到了過去從未有過的溫暖。

後來可能是因為外婆年事已高有心無力,他又接著改由姨媽撫養長大。

直到2017年,Srikant Sabnis才漸漸了解到自己親生母親的身份。

母親在拋棄他後,和另外一個男子結婚組建了新的家庭,後來兩人生下了孩子。

Srikant Sabnis在獲得母親的電話號碼後,於2018年9月與她聯繫。

當時母親在私下承認,Srikant的確是自己的兒子,並坦承當年是由於「不可避免的情況」才不得不拋棄了他。

後來Srikant Sabnis見到了母親和她的第二任丈夫,

但對方要求Srikant,不能在他們的孩子面前透露他的真實身份,不要打擾他們平靜的家庭生活。

原本已經盡力勸自己放下當年被拋棄的心結,

如今也不是說要來破壞什麼,只是希望找到自己的親生母親,得到對方的認可而已。

然而現在卻被母親和第二任丈夫再一次傷害,被這種「讓人無法接受的狀況徹底擊垮」,

Srikant Sabnis決定向孟買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母親正式公開承認其母子關係,並且說明她當年為什麼拋棄了兩歲的兒子。

同時提出1500萬盧比(約合人民幣146萬)的精神損害賠償。

原告Srikant Sabnis一方在訴狀里寫道:

「原告在童年時經歷了悲催的生活,從兒童之家到寄人籬下住在親戚家,現在的狀況讓他感覺更加沮喪。

「被告夫妻已經傷害到了原告的精神安寧,他們必須為此做出賠償。

「原告經歷了充滿痛苦的童年,精神遭到創傷。

直到後來外婆獲得監護權之前,原告不得不過著像乞丐一樣的生活。

無論是以追尋自己的夢想,還是其他一些藉口來拋棄年幼的孩子,

這樣的做法終究是不可取的,自己是輕鬆了,但對孩子的傷害是難以挽回的。

如今再婚生子後,為了確保自己新家庭生活的安穩而拒絕公開相認,

可以說對孩子又是一次沉重的精神打擊。

孩子不能選擇父母,卻會因不靠譜的父母而受盡苦難,

成年人在沒想好自己的生活怎麼過之前,

最好還是別草率承擔起另一個新生命的責任吧……

Ref:

https://mumbaimirror.indiatimes.com/mumbai/other/man-seeks-rs-1-5-crore-from-mother-for-abandoning-him-38-years-ago-moves-bombay-high-court/articleshow/73221892.cms

https://www.rt.com/news/478098-indian-man-sues-m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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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_sun_:兩歲真的是孩子最可愛的時候。。怎麼忍心

一隻快樂的野指針-_-:一個小疑問為什麼不告他父親呢?沒有說不應該告母親的意思,但我覺得要是起訴的話,應該起訴父母雙方吧

雪落的禪聲-:他母親拋棄他之後也沒追求自己的夢想而是再婚了啊,感覺就是個藉口吧。

AKS38隻敢開三輪車:爹呢?

桔橘葵丿:你們為什麼會想當然覺得他有爹?可能死了,可能根本不知道父親是誰。主動遺棄的人是母親他當然告母親啊

丁恬07:印度版《人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r_vBqW8BUQOea5OwTcT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