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酒沒過期 車過期了

2019-08-29     欽州檢察

酒沒過期?

8月24日11時許,韋某駕駛小型汽車從柳州往河池市宜州區行駛,行至G78線汕昆高速宜州收費站時,在此執勤的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民警將其攔停檢查,民警在與其交談時,察覺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便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為7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韋某表示,其於23日晚間在柳州吃晚飯時喝了點酒,自以為睡一覺後,那點酒就過期了,所以上午開車到宜州,沒想到交警檢測仍屬酒駕。

車過期了!

事兒沒完,民警對其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其所駕車輛年檢有效期為2019年7月,已經逾期1個多月未年檢。

我以為還沒到期呢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很多時候,你以為你以為的,並不是你以為的你以為的。

說來說去,就是不上心唄。

最終,韋某因酒後駕駛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處罰,因車輛逾期未年檢處以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

來源:廣西河池交警(通訊員:莫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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