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殘聯下發通知,2019年度困難殘疾學生教育救助和獎勵工作開始實施,困難殘疾學生將得到教育救助和獎勵,最高可獲得5000元的救助和2萬元獎勵。
符合申請條件的低保家庭殘疾學生和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由本人在8月1日至20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殘疾人證、學生證 (大學入學通知書)、高教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區(市)殘聯申請救助和獎勵。
根據青島市殘聯、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青島市殘疾人教育救助和獎勵辦法》規定,救助對象需是具有本地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學生(殘疾人)和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職業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殘聯繫統興辦的殘疾人教育培訓機構中接受學歷教育、培訓的殘疾學生和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市及區(市)殘疾人培訓機構舉辦的短期培訓班中參加培訓的殘疾人等可獲得救助。
獎勵對象需是具有本地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學生。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升入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規國民教育的;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廣播電視大學考試,在文件執行之日後獲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可申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