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寧波市公安局發布了寧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通告。速速了解
寧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
戶口整頓工作通告
2020年是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年,為確保人口普查數據準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及有關戶口管理要求,我市決定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前的戶口整頓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戶口整頓時間: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戶口整頓工作重點:
(一)出生未登記戶口人員
新生嬰兒未按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父母應當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二)戶口應銷未銷人員
因服現役、死亡、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境定居等原因應銷未銷戶口人員,本人、戶主或近親屬應按照有關規定,持相關材料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註銷戶口。
(三)重複戶口人員
凡有重複戶口(一人多戶)、虛假戶口的居民,請及時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可以證明原始戶籍的檔案材料,向重複(虛假)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註銷重複(虛假)戶口。公安機關發現公民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將按規定調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無戶口人員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86號),各類無戶口人員(具有中國國籍)請持相關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諮詢、申報,依法依規登記戶口。
(五)集體戶人員
戶口登記在院校、單位、人才集體戶及社區集體戶中的人員,應主動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本人聯繫方式、現居住地址、現工作單位等信息,配合完成信息核對維護,具備家庭戶落戶條件的,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六)不規範地址登記戶口人員
戶口登記地址不規範或房屋實際已不存在的,本人或直系親屬應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住址變更或戶口遷移。
(七)戶口登記項目確有差錯的人員
戶口登記項目,如職業、文化程度、婚姻狀態等發生變化,或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項目錯誤需要變更、更正的,請持相關證件或證明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變更、更正,確保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登載的信息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
(八)人戶分離人員
現居住地址與戶口簿登記的住址不一致的本市常住戶口居民,請及時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產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址變更手續,或按規定登記實際居住地址。
(九)未辦理身份證的人員
公民年滿16周歲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或尚未換領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人員,請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申領或換領手續。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十)流動人口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設區市的市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應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符合條件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公民出租或承租房屋的,應申報居住出租房屋登記。
戶口信息核對關係到您切身利益,希望廣大居民朋友認真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此次信息核對工作,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支持。
寧波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問答
Q
本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調查核對的時間是何時?
答:即日起至8月31日。
Q
人口普查會通過什麼方式進行呢?
答:公安機關將採取上門或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逐戶、逐人核對,請您配合工作人員,核實家庭成員相關戶口信息。
Q
人口普查戶口整頓的工作人員都是什麼人呢?
答:上門核查的工作人員將著制服或持相關證件(證明),請您積極配合。
Q
如果沒有戶口,應該怎麼做?
答:如您存在未登記戶口(出生、持證未遷等)和未註銷戶口(應徵入伍、重複戶口、死亡等)情況,請及時持相關憑證材料前往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註銷。
Q
如果戶籍地在寧波,實際居住地與戶口簿登記的住址不符的,應該怎麼做?
答:如您及家人的戶籍地為寧波,實際居住地與戶口簿登記的住址不符,請及時持身份證件及相關憑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村(居)委會、社區警務室、小區物業等進行現住地登記,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住址變動。
Q
如果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設區市的市區居住3日以上,應該怎麼做呢?
答:如果您及家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設區市的市區居住3日以上,請主動通過「阿拉警察」、「浙里辦」APP或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配合開展核查。
寧波市戶籍窗口詳細信息
(點擊圖片可放大查看)
來源:寧波市公安局
編輯:沈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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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q3OPV3MBd4Bm1__Y2ZZ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