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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新能源車可獲萬元補貼!
4月3日,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出台《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預計將拉動廣州市汽車製造業工業總產值超200億元。
廣州市促進汽車生產消費若干措施
共分為三部分:
一
提振新能源汽車消費
(一)降低新能源車購買成本。
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勵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則,在使用環節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車1萬元綜合性補貼。
(二)加快巡遊計程車、網約車電動化。
2020年12月31日前,新增5000個巡遊計程車、網約車運營車輛指標。對於新增巡遊計程車購買純電動高級車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購買的),每輛車給予1萬元綜合性補貼。
(三)推動新能源車配套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廣州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穗工信〔2018〕8號)主要任務的落實,推動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單位的露天停車區域配置充電設施;
加快推進現有公共停車場、產業園區等區域的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充電設施運行商加大現有住宅小區露天公共停車區域快速充電設施建設力度。
建立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產業試點示範,開展電動汽車車電分離試點工作,切實降低新能源車購車成本。
二
鼓勵汽車加快更新換代
(一)加快老舊汽車置換和報廢。
2020年12月31日前,對置換二手車的消費者,在我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國六」標準新車的,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
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的,每輛給予6000元補助。
對於2000年7月1日以來在我市註冊登記的汽油車提前一年及以上報廢,並在我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安全高效且技術先進的低油耗汽油車、節油效果明顯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或純電動高級車型的,按標準(見附件)給予每輛車補助。
(二)優化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前,每月配置不少於1萬個中小客車競價指標。
同時,放寬非本市籍居民參與中小客車指標競價的條件,在12月31日前參與競價的,取消醫保審核要求。
放寬大額投資企業的申請增量指標條件,在12月31日前參與搖號或競價的,將《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9〕10號)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商業領域投資額度以及申請編碼總數確定的標準,由5000萬元、3億元相應調減至3000萬元、1億元。
(三)支持廣州市整車企業讓利於民。
2020年12月31日前,鼓勵廣州市整車製造企業支持消費者參加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對車企補貼消費者競價費用達到1萬元/每輛車的,市財政相應給予整車製造企業5000元/每輛車獎勵。
三
營造汽車消費環境
(一)便利購車登記。
利用車輛購置稅完稅信息電子化契機,推動汽車註冊登記和車輛購置稅信息網上審核。
利用廣東稅務手機版、粵稅通微信小程序辦稅方式,在更多品牌汽車銷售企業(4S店)推行申報繳稅「網上辦」,實現車輛購置稅申報繳納、車輛登記上牌無縫對接的「零跑動」辦理。
(二)創新汽車銷售模式。
支持汽車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創新汽車銷售模式,用戶足不出門即可實現銷售下訂、保養預約、年檢代辦、違章代繳等全程「零接觸」購車體驗,引導汽車電商企業建立有效的電子商務經營模式,推進線上與線下渠道關聯銷售。
(三)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力度。
鼓勵各類資本在我市發展設立汽車金融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購買新車交易信貸支持力度,針對購買新車貸款業務降低信貸門檻、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保險機構針對購買新車交易特點探索推進汽車交易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鼓勵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與本地整車製造企業合作,降低購買新車消費貸款利率。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措施有效期內,此前市有關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
附件:
來源 | 廣州日報 廣州工信
編輯 | 劉威達
編審 | 羅盛光 溫穗章
審核 | 劉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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