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ID:chinafundnews)
圍繞分析師評選活動的諸多風波事件之後,中證協放出大招,發文規範證券分析師評選。
10月8日晚間,中國證券業協會官方網站發布了《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範》的通知,通過21條詳細規則,明文規範證券分析師參加各類外部評選活動。
上述《規範》強調分析師參加評選的具體要求、受限條件以及相應評選要求,並明確不得拉票、送禮,或者將評選結果作為薪酬考核標準。
這也意味著,傳統的分析師投研評價模式正在迎來顛覆性的變化。
券商統一管理分析師參評
評選結果不可與薪酬掛鉤
10月8日,中證協正式發布了《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規範評選》(簡稱《規範》),並在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中證協表示,此次規範旨在進一步規範證券分析師(以下簡稱「分析師」)參加各類外部評選活動,加強證券公司對分析師廉潔從業管理和聲譽風險管理,提高證券研究報告質量,促進形成客觀、公正的外部評選機制。
從通知全文看,圍繞分析師評選活動,從主辦方、參評人員、投票人以及評選過程等四大方面進行多方面規範,共有21條規則。
其中,上述《規範》重點強調,分析師外部評選參評結果不得與薪酬掛鉤。
《規範》指出,證券公司應當引導分析師客觀、理性看待評選結果,建立合理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相關人員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維護分析師執業獨立性。評選結果只是作為對分析師個人社會評價的參考依據,不得作為對分析師薪酬激勵的依據。
與此同時,上述《規範》也明確了在分析師評選活動中,證券公司需要承擔的相應責任。
比如,證券公司應當對分析師參加評選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建立分析師參加有關評選活動各個環節廉潔自律的內部控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規範分析師參加評選行為,並對參與的評選活動進行評估。
證券公司、分析師應自覺抵制存在利益衝突、缺乏公平性、公正性及嚴重影響分析師獨立性的評選活動。在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公布後,評選活動存在違反公平、公正情形的,證券公司應及時退出評選並公告。
證券公司在宣傳介紹材料的內容應客觀、真實,不得以過去推薦的某一隻或部分證券走勢、漲幅證明自己的過往業績。證券公司研究業務子公司、投資諮詢機構分析師、證券研究銷售人員參加評選活動,也參照《規範》執行。
此外,公司向評選主辦方推薦投票人時,推薦的投票人應當為證券公司研究部門客戶。推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投票人的,應當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簽訂研究服務協議並滿6個月。證券公司不得採取偽造證明材料、簽署虛假合同等方式為相關機構、個人獲得投票權。
各種形式拉票信息均被禁止
嚴禁利益輸送影響評選結果
過去,每逢到評選季,分析師和研究員們也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拉票形勢來獲得買方機構的投票權。
為了維護行業聲譽、規範分析師評選活動,中證協此次規範也將評選過程中分析師等拉票行為做了明文規定。
根據《規範》要求,證券公司和分析師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協會自律規則,秉承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公平競爭的原則參加評選活動,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選結果。
那麼,哪些行為違反規定呢?中證協列舉了兩大「嚴禁」:
嚴禁分析師以各種形式向投票人及其他可能對評選結果產生影響的人請客送禮,包括提供禮金、禮品、旅遊、紅包、娛樂健身等利益,或者以其它變通的方式進行利益輸送。
這裡所說的投票人主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使用券商研報的機構投資者。
嚴禁證券公司和分析師以各種形式刊載或發送拉票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各類自媒體上刊載或以郵件形式發送拉票信息,以微信名、微博、博客名或暱稱附註形式顯示拉票信息,或在提供研究服務時附帶發送拉票信息等。
其中,拉票信息是指參加評選的證券公司或者分析師為獲得評選名次,向擁有評選投票權的人發送希望、邀請或者要求對方給自己或本公司參評人投票的信息。包括在研究報告、宣傳等材料、上述自媒體中發送評選活動名稱或標識,評選主辦方名稱或標識,參評人的評選編號,或者出現「請投第X」名次、「投票」、「上榜」等字樣,以及其他旨在遊說、影響投票人給自己或公司參評人投票的信息。
對採取不正當競爭方式參加評選的分析師,中證協將視情節輕重採取警示、責令整改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行業內通報批評、暫停執業或註銷執業證書等紀律處分。
8家評選組織簽訂自律公約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分析師評選活動的8家評選主辦方在中證協簽訂了《證券分析師外部評選組織機構自律公約》,以加強評選組織機構自律管理,促進形成公平、公正、專業、客觀的外部評選機制。此次《規則》,也將評選主辦方條件作為規範評選活動的重要指標。
這8家機構包括:中國證券報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報有限公司、《證券市場周刊》雜誌社(北京)有限公司、財新傳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財富多媒體經營有限公司、萬德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財經》雜誌社有限公司等。
8家機構表示,將按照自律公約的承諾,依法合規、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獨立客觀地組織開展分析師評選活動,加強對參評人和投票人管理,維護評選活動的嚴肅性、公平性和專業性,自覺接受社會、媒體的監督和協會自律管理,並對評選程序和評選結果的公正性、正當性負責。
業內評價:分析師將更專注投研工作
傳統評價薪酬模式將改變
實際上,此次中證協的發文規範,對於過去的分析師評價和薪酬考核模式,發揮到了糾偏的作用。
過去,每逢分析師評選季節,各家買方機構都會陷入各家證券公司研究員、分析師的「拉票大戰」之中,甚至導致送禮請客、投票賄選等不正之風興起,更有分析師醉心拉票而忽略投研的本職工作,讓給出的研究報告「越來越水」,失去研究價值。
有基金經理坦言,現在不少分析師研究報告的深度和參考價值並不高,調研不紮實、成文潦草、邏輯並不令人信服,很多研報連基本的參考價值都沒有,真正能夠指導投資的分析非常稀缺。
在業內看來,中證協此次對分析師外部評選活動進行明確規範,有利於糾正不正之風,讓分析師將注意力更多回歸到投資研究的本職工作。
尤其是強調薪酬考核不得和評選結果掛鉤,這也將改變傳統的薪酬評價模式,對分析師的評價將為回歸客觀、理性。
有機構人士指出,由於考核機制的單一以及機構分倉模式的長期固化,讓多數研究員不得不參與到這些評選之中。
「過度參與到社會評選,加上薪酬綁定,讓券商投研發生扭曲,分析師能力被市場化定價機制綁定,而在券商內部也通過這種身價的排名進行考核,造成券商研究機構和買方機構之間形成了利益互動的關係,很多投研報告很難說有獨立分析的立場。」曾任某券商研究所所長的相關人士透露。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規範不僅有利於各類評選活動更加積極有效的開展,同時也對分析師的行業整體有著積極的影響。藉助這次規範,券商及研究所也需要改變傳統的考核評價機制,專注投研的本職工作,提升專業投資服務能力,真正發揮好服務市場和投資者的責任。
微信編輯:王婧
監製:蔣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