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選自《外語教育往事談——教授們的回憶》,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1988 年 8 月版
轉自:語言學人
楊周翰:飲水思源 — — 我學習外語和外國文學的經歷
我出生在 1915 年,沒有上過私塾,從小進的是新式小學。那時寫國文作文,不論老師出什麼題目,我們的開頭一句不外是「人生在世」或「光陰荏苒」。現在我已年逾古稀,回過頭來看看往事,這樣的開頭倒也切題。我學習外語,通過外語又學上了點外國文學,能做點工作,回想起來,如果沒有多少老師的指引,恐怕雖不能說一事無成,也要困難得多的了。飲水思源,我想我應當把我是怎樣從他們那裡受益的,就我記憶所及,紀錄下來,不僅對這些(有的是默默無聞的)引路人表示感謝,也許對今天學外語的還能起點參考作用。
我是蘇州人,從小生長在北京。我進小學是在 20 年代初。當時在北京還有一座江蘇會館,是旅京江蘇同鄉的聯絡站。我祖父大半兼管一點這個會館的事。為了旅京江蘇人的子弟就學方便,在會館裡辦了一所江蘇小學。小學校長是洞庭東山人,我們都叫他葉教習(當時的教師都叫「教習」)。他常因學校的事和我祖父有來往。我的小學教育就是在這裡接受的。
大半是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學生有英文課了。我記得教我們英文課的教師是吳郁周先生,他也是蘇州人,和我祖父是朋友。他為人和藹可親,循循善誘。當然小學英文程度是極淺的,吳教習的英文水平如何,我雖不能判斷,但現在回想起來,他非常注重發音的準確。他非常反對用漢字注英語發音。他說比如有人為了記 English Grammar 兩個字的讀法,就編了一句順溜「英哥拉屎狗撓門」,既注了音又便於記憶,但這樣是永遠學不會英語的。我想學一個外語而要擺脫本國語的干擾是困難的,但你若不擺脫,不建立另外一套完全獨立的習慣,也是學不到家的。
我開始學英文,怎麼也學不會,忽然有一天上課讀課文,非常流利,好像豁然開朗一樣。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我想和吳教習教學有耐心是分不開的。如果他認為孺子不可教,那麼我的積極性也就沒有了。對照今天來看,我們的啟蒙英語,對發音似乎還不夠考究,總帶點「口音」。陳毅同志主張要學那「洋腔洋調」,說得極對。糾正方音的干擾,吐音準確,在啟蒙階段若不注意,以後難改。初學英語,好像一個異物進入體內,格格不入。教師自己發音要準確,還必須要有耐心。
當然有人會反對,會問什麼是標準發音(如肖伯納),言外之意,沒有標準發音。實際生活中的英語也確實各式各樣,「標準」云云渾如柏拉圖的「理念」,但我們總應有一個標準而取法乎上。
講到方言,人人都說蘇州方言適合女人說,不適合男人說,這是一種偏見。蘇州方言對學英語語音有不少方便,有些英語的短元音與蘇州方音的入聲很切近,有些英語的輔音相當於蘇州方音的濁輔音,蘇州方言的聲調對模仿英語聲調也比較方便。蘇州方言在幾個大方言里恐怕最貼近英語。這是我的印象,有待語音學家研究。
我在江蘇小學畢業後,1926 年經親戚資助進了崇德中學(今北京 31 中),在宣武門內絨線胡同。這所中學是英國聖公會辦的,據說是要辦成一個中國的伊頓公學。家裡怕我程度不夠,先上了小學六年級。我在這學校一直上到中學五年級,因為我和老師搗亂,被學校開除。有位國文老師上課講黃庭堅,說他的號是「石谷」,我說不對,黃庭堅號「山谷」,坍了他的台。我又在作文里寫打油詩諷刺他,被他拿住把柄,就到校長處告狀,說有我無他,有他無我,與我勢不兩立。校長打了我幾下手板,把我開除了。
這所中學除了國文、中國歷史以外,其他課程都是用英文課本。當時學的外國歷史、外國地理對我後來很有用,許多歷史上的人名,外國地名,不僅記住了拼法,而且記住了正確的發音。現在往往遇到這樣一種情況,看見一個外國人名、地名,不知怎麼念,一念又往往發音不對,或重音放錯,或者認為讀錯了也無所謂。這雖是小節,但卻代表一個人的文化修養,就像說中 國 話 而 讀 白 字 一 樣 。至 今 西 洋 歷 史 和 文 學 中 一 些 難讀 的 名 字 如Nebuchadnezzar,Nineveh,Aphrodite,Menelaus 等等,我還是記得很清楚的。我的數學學得不好,但一些數學名詞如 sine,cosine,acute angle,obtuse angle 都還記得。我學的英文課本記得是一套《英文津逮》(Mastery of English),後來還用了林語堂編的開明英文。教我英文的是一位英國老小姐,叫 Miss Rudd,她的發音當然非常地道,教書也很嚴格,《英文津逮》是一套由淺入深的教材,可以打好英語的基礎,到了開明英文就有些文學課文了。記得其中一課是講亞瑟傳奇的,把我帶進了中古傳奇世界,什麼 Merlin魔術師,什麼 Morgan le Fay,什麼 UtherPendragon,名字一個個都叫得出來,故事也十分吸引人,加以 Miss Rudd 講得好,能引人入勝。這時也接觸到一兩首抒情詩,但記不得是哪些了。
英語課當然有筆頭練習,到五年級可能有作文了。也有口頭練習,有時舉行演講會。回顧這六年中學生活,我覺得學外語必須有一個外語環境。當時各門課程除國語和中國歷史外,都用英語,各課相輔相成,事半功倍。這種環境已是歷史陳跡,今天不可能再辦什麼教會學校,但是儘可能創造一點外語環境還是辦得到的。其次,設法把擴大知識和外語學習結合起來,例如講外國史地,甚至講數、理、化,能否把外文的專名、術語也教給學生?不要把外語作為一門孤立的課去教,把外語以外的課和外語課看成井水河水,互不相犯,各自是個不漏水的密封箱。要想提高全國外語水平,一定要在中學打好基礎。我被開除以後,同學們很同情我。學校連轉學證書都不給我,同學們想辦法給我弄了一張假的轉學證書,改了名字,轉到了育英中學。本來六年級一般不收轉學生,大半也是走點關係才進去的。這是一所美國教會學校,在燈市口。我上了一年就畢業了。這一年的英文是一位美國中年太太教的,她比 Miss Rudd 大有遜色,不過她用的課本還不錯,我不記得名稱了,只記得課本中有一些法國短篇小說的英譯文,似乎有都德的《最後一課》、《柏林之圍》,可能還有莫泊桑作品的英譯。這些讀物不僅是很好的文學作品,而且對初學英文的人,因為它有故事性,所以不會感到枯燥。而且一般說來,英文翻譯的非英語作品,常常譯文本身文學性很強。英譯本可能有時字面上不「忠實」,但它決不犧牲英語習慣。著名的翻譯如《魯拜集》,托爾斯泰小說的兩位譯家的譯本,斯科特·蒙特克利夫譯的《往事追憶》,威利譯的唐詩,霍克斯譯的《石頭記》都是極好的英文。翻譯是一個解釋過程,翻譯者往往本能地要把原文晦澀難懂的地方譯得使人能看懂,這樣一來,譯文往往比原文明澈,對學譯文這種語言(如英語)的人減少困難。所以不能小看通過英譯外國作品來學英語的作用。
我在育英中學畢業後,學校保送我去燕京大學。燕京大學費用太貴,我考了北京大學,居然考上了。1933 年我進了北大英文系,梁實秋先生是系主任。我在北大一直呆到 1936 年 3 月。在 1935 年夏天,北大有一位英籍女教師MissBowden-Smith 把我介紹給來華訪問的瑞典美術史教授喜龍仁(Osvald Sirén),要我和他一起核校一部他已出版的《中國畫論》(The Chinese on the Art of Painting)中中國畫論的英譯文。後來他又邀我去瑞典和他工作,此是後話。
在北大英文系學習的兩年多,單就本系課程說,我上過朱光潛先生的歐洲名著。朱先生這時剛到北大來授課,他從史詩、悲劇一直講到歌德的《浮士德》。他不是空講,而是讀作品,用的都是英譯本,他也用英語講授。朱先生最善於在紛紜的現象中提煉出本質的東西。當時他住在後門慈慧殿,辦文學雜誌,他的寓所就是一間文學沙龍,我也經常去敬陪末座。朱先生使我開擴了對西方文學的眼界,同時使我對創作也發生了興趣。
梁實秋先生總喜歡穿綢衣綢褲的中裝,他講莎士比亞逐段講解,參照各家注釋,頗能深入淺出。當時他已應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之邀翻譯莎劇,可以說駕輕就熟。潘家洵先生教我們戲劇。潘先生不是留學生,蘇州人,他的英語講來娓娓動聽。他的北京話、蘇州話都十分地道。他譯了易卜生,也譯了王爾德的《少奶奶的扇子》,在課堂上也講這劇本(當然也講其他劇本),他簡直把人物講活,對於王爾德用字如何俏皮,分析得十分細膩,使學生深感到作品的感染力。蒯淑平先生教我們傳記,當時胡適十分提倡傳記文學,我記得我還譯了一部莫魯阿(André Maurois)論傳記的書(英譯本,書名忘記了),請他審閱,當然是石沉大海。蒯先生在牛津學的是歷史,英語之流利動聽,難與儔匹。蒯先生教鮑斯威爾的《詹森傳》,洛克哈特的《司各脫傳》,不局限在這些作家,而是旁及英國歷史、社會、風俗習慣,使我們增加了許多背景知識。應誼先生(女)教我們小說,記得讀的小說有《傲慢與偏見》,還有其他 19 世紀小說,要求我們的閱讀量是很大的,她在堂上重點分析。邵可侶(Reclus)先生教我們法語,他給每個學生起一個法國名字,他常常帶實物上課,有一次帶了夫人來作「教具」,教有關「夫人」、「妻」等詞彙。他用的是直接法,從不教語法,所以學生的語法概念極差,但發音、音調較好。第二年就用他編寫的法文文學讀本。
回顧在北大學習的兩年半期間,名師引路,為我打開了西洋文學的大門和前進的道路。1936 年 3 月,我應前一年夏天喜龍仁之約,離開北平,經偽滿、西伯利亞抵莫斯科,又轉列寧格勒、芬蘭,搭船到了斯德哥爾摩。喜龍仁原是研究義大利繪畫的,專攻文藝復興早期畫家喬托(Giotto),有專著(英譯本 1917),後來研究中國建築和園林藝術,1920 年就到中國來過,據說是唯一獲准在宮內拍攝建築物的外國人(當時紫禁城還由溥儀居住),繼而又研究中國繪畫。在我認識他以前,他已出版了《中國畫論》,《中國早期繪畫史》,他約我去的時候,正在準備寫中國後期繪畫史,包括元明清三朝。他的古漢語不能獨立工作,他要我做的工作就是把畫論、畫史、畫家傳、題跋、詩詞等口譯成英文,他寫下來。在口譯過程中,對原文的理解總要經過一番商討。我當時只 21 歲,對古文略知一二,但對繪畫則一無所知,尤其繪畫理論,繪畫術語,什麼氣韻生動、骨法用筆這些至今聚訟不止的概念,什麼吹雲潑墨,什麼皴刷點拖這類技術術語,都是從未接觸過的。但是這對我卻是一個很好的訓練,同時對中國的繪畫藝術也有所理解。喜龍仁還帶我去英、德、法各國首都博物館看他們收藏的中國畫,從所謂顧愷之的女史箴到明清畫家的作品,頗開眼界。1938 年夏末我離開瑞典回國到昆明。當時北大已與清華、南開聯合成為西南聯大,蒙自部分也遷到昆明。北大英文系主任是葉公超先生,他同意我復學,進四年級。從 1938 到 1939 年,我完成了大學學業。這一年對我收穫最大、對我以後的工作影響最深的是燕卜蓀先生(William Empson)的現代英詩。他從史文朋、霍普金斯、葉慈、艾略特一直講到 30 年代新詩人如奧登。他自己是詩人,朗讀詩歌極有韻味。但他不講自己的詩,請他解釋他的晦澀的詩,他總是不肯的。他是位批評家,在大學時他就寫了他的成名作《七種晦澀的典型》。他的批評有人把它歸入新批評派,在主張「精讀」 (close reading)這點上,他們是相同的,但燕卜蓀並不無視文學和社會的關係,作品和作者的關係,他生前出的書如《牧歌文學的幾種表現形式》、《彌爾頓的上帝》和他死後出版的《運用傳記》即是明證。他不同於新批評派還在於他認為應當追問作者的意圖,評判作品應當有道德標準。他的「精讀」法從文字分析入手,引導人深入到作品的多層次涵義,不是像印象派那樣去評論作品,而是有根據地把深層涵義發掘指點出來。也許有人覺得他過於鑽牛角尖,但不能指責他無中生有。他的方法歸根結底還是實證主義的,和推理的演繹法相反。我至今覺得從理論到理論有它的用處,但理論的正確性和可行性還要看實際批評中能否應用來決定。不從具體作品出發,不深挖作品本身,便貿貿然提高到理論,心裡總覺得不踏實。這就是燕卜蓀先生給我的經久的影響。1939 年我畢業後,他就回英國了。1950 年我從英國回來,他又在北大,但我在清華,拜會的機會不多。不久他就任舍菲爾德大學英國文學講座直到1982 年我去英國,我才又去拜訪過他。1985 年我再去英國,他已於前一年去世了。
從 1939 年到 1946 年我一直在西南聯大教大一英文,教兩個班的讀本和作文。陳福田編的大學英文,選的材料和今天比,可能相當於今天三年級的程度。有些文章也不愧為名篇,如紅衣主教紐曼論大學教育,但教起來並不費力,改幾本作文要費點時間,但仍有不少時間可以自學,寫點新詩。我也訂了一個自學計劃,但未能全部實現,只做成了一件至今受益的事,那就是自學了拉丁文。我感到研究英國文學,除了博覽之外,工具語言如現代語中的法語、德語不能不備,古代語言尤其拉丁文是必須學的。我在沙灘北大曾從羅念生先生學過一年希臘文,後來沒有繼續,經過十幾年也忘得差不多了。在希臘拉丁之間,我覺得更迫切需要的是拉丁。當時在西南聯大沒有人開這門課,只好自學。拉丁雖是死語言,文法也不是太難,自學可以掌握,但究竟是吃力的。特別是詩歌,習慣於現代英語詩歌的人,吟詠拉丁詩歌就頗困難。而且真正要精通拉丁語,雖然重要的拉丁作家數量是不會增加了,但究竟可觀,要博覽,要擴大感性。在我也只能做到藉助字典閱讀的程度。不過這對我讀 19 世紀以前的作品幫助已經很大了。我還用新詩詩體試譯了維吉爾《埃涅阿斯紀》的第 6 卷。
我因葉公超先生的推薦獲得英國文化委員會的獎學金,1946 年秋到英國學習,被分配到牛津大學王后學院。我回顧自己走過的路,英國文學雖然讀了一些,但總的說來有些雜亂無章。我想與其讀個「文學學士」(B.Litt.)的學位,不如重做大學生,系統地再讀一遍。讀一個學位固然可以深入一個專題,學到一些方法,但就我來說,基礎不紮實還是不行的,專題可以以後再搞。現在回顧,這個決定是對的。
在牛津大學學習了將近三年畢業,可以說達到了我的目的。我用了相當長的時間學了古英語和中古英語。古英語除了史詩《貝奧武甫》以外沒有什麼重要作品,但學了古英語對英語的發展能探本窮源,領會可以更強些,而古英語詩歌格律的特色對欣賞以後的詩歌很有幫助。中古英語的文學作品就豐富多了,喬叟、蘭格倫、綠衣騎士、珍珠篇是其佼佼者。能從原文讀作品,語感大不一樣,通過翻譯,即使是現代英語的翻譯,總感到是隔靴搔癢,沒有能和作者直接照面。
可惜後來回國以後,古英語無用武之地,竟荒廢了,連中古英語也少問津。可喜的是我知道有幾位青年學者在鑽研這兩門「 絕學」,使之不「絕」。在學習古英語和中古英語的同時,我系統地學了從 16 世紀到 19 世紀的文學(牛津大學十分保守,認為 1832 年以後的文學不必認真學,只消看看就可以了,原因大半是文字上沒有什麼困難,不必教師指導),同時也學文學批評。學習的方法是在導師指導下自學,每周看作品若干,每周寫一篇短文,拿到導師處去念,他就你的文章從內容到布局、行文、用詞提出批評。這是一種開小灶的辦法。導師一般是本學院的,也可就學於其他學院的對某一段文學或某些作家有專長的導師。當時是戰後,許多退役軍人入學受到優待,學生的人數多了,所以導帥一般同時和兩個學生會談,按常規則是每次只約一個學生會談。這種手工業式的、貴族式的教育不能適應訓練大批人才的需要,但就其本身來講,學生和教師直接交流,耳提面命,其效果必然高出大鍋飯的講課聽課,既學到知識,也學到不同的方法去分析評論文學。
除了導師個別指導外,大學也邀請各學院教師或由大學講座開課,有些學院也由本學院教師開課。開設的古英語和中古英語是不得不聽的,其他課程學生可以聽,也可以不聽,當時非常「叫座」的講課者我記得有 C.L.Wrenn(古英語),J.R.R.Tolkien(喬叟,中古英語),C.S.Lewis(中古文學),Lord David Cecil(小說), C.T.Onioss(文字學)。有的是大講堂上課,有的在自己的學院膳堂里講,聽眾多,有的就席地而坐。當時強調思想內容的分析或強調欣賞的演講較少,多數是傳統訓詁性質的。
三年下來,我覺得學的知識比較系統,增強了對語言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學到一定的方法和表達能力。這對我後來的工作很有幫助。牛津大學畢業之後,我又去劍橋大學工作一年,為大學圖書館漢籍編目。當時劍橋大學漢學教授是捷克人夏倫(Gustav Haloun),他有一套編目的方法,要求按他的方法制卡片,但他並不給我規定數額,所以我可以從容工作。劍橋大學圖書館中文書收藏頗富,有幾個私人藏書(如威妥瑪 Sir ThomasWade,駱任廷Sir James Lockhart 等)都贈給了這個館。館中叢書特別多,叢書的子目都要編目,編目就必須看看序跋和內容。我藉此機會大大瀏覽了一番,有興趣的還作了不少筆記。工作環境幽靜,休息時可以去喝一杯咖啡。一年下來也讀了不少書。
1950 年末我回到北京,在清華大學教了兩年英語。1952 年院系調整,我調到北大。頭兩年仍教英語。當時一邊倒學習蘇聯,搞了一個「活用字」,從一篇完整的文章里抽出十來個單詞作練習,一篇完整的文章丟在一邊,真是買櫝還珠,愚蠢之至。後來就教文學,編文學史,也是學習蘇聯。學習蘇聯,強調文學作為社會現象是對的,這一點在我過去的教育里是被忽視的,因此得到糾正。但把文學和階級鬥爭直接聯繫起來就變成簡單化;強調人民性過了頭,有的重要作家就不入流。這種方法實際上沒有能把文學史作為一個完整的客體來研究,而是帶著一種非常狹隘的宗派觀點來看待文學遺產的,因而發展到文化大革命就變成徹底的否定。
那麼我們應當怎樣對待文學呢?我覺得研究文學應當認識到文學是社會現象,但更重要的文學是文學,文學和其他精神活動一樣是從一個方面認識事物,是分工。因此它不是社會學、經濟學或政治學,它有它的相對獨立性。另一方面,文學的社會性也不是像韋勒克(《文學理論》)所說的是外在因素,而是內外一致的。正如燕卜蓀,儘管他貌似雕蟲篆刻,實際上他是把文學看作社會現象的。我們應該記住外在因素的存在,著力點卻應在文學本身。Ars longa,學無止境,學文學也是如此,新事物不斷出現,必須努力追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