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誤殺》中,肖央飾演的李維傑為了掩蓋家人誤殺的罪行,布下了一個證明他們一家有不在場證明的迷局,利用人會創造記憶的羊群效應及烏合之眾的群體心理,成功掩蓋了罪行。
本篇詳細揭秘李維傑布局的全部過程,基本會涉及劇透,未觀看過電影的讀者建議看過電影再閱讀。因為我肯定寫的沒有電影好看,哈哈。
01 取錢時的視頻監控
2號晚上,李維傑拿著拳賽的宣傳單準備去看拳賽。
發現兜里沒錢,他在附近的取款機上取了錢,取款機上的監控記錄下了他的臉。
當時,他只是打算去看拳賽,並不知道家中發生了什麼。
拳賽開場已經半個小時,他和外頭賣票的黃牛砍價,低價買了票,進場看拳賽。畫面特意給了賣爆米花的小哥一個特寫。
在布局的過程中,這點的無意識操作也成了他布局的一個部分。也是他全家不在場證明的起點。
02 銷毀證物
在2號晚上打不通電話,回家以後,李維傑發現了妻女誤殺素察的事,也知道了埋素察的地方。在確認過素察沒有留下血跡之後,誤殺現場倉庫已經打掃乾淨,看不出痕跡。
李維傑讓妻女呆在家裡不要出去,自己則去銷毀素察留下的證物。
素察留下的證物有2件,一件是被砸壞的手機,一件是代步用的黃色小車。
李維傑回想起電影里毀車的方法,電影里也展現了那些電影的片段,是為了體現李維傑的思考過程是來自於電影的畫面,從而再次塑造人物。
因為李維傑在《誤殺》開始時說過「看過1000部電影,就覺得世界上沒有奇怪的事」,所以用看電影的方式,揭秘李維傑的思考過程,也是《誤殺》的特點。
李維傑開著黃色小車,被喝了一晚上酒的桑坤遠遠看見了,路上還遇見了設路障檢查的警察。他繞考監控,把車開到砂石運輸場。
在車裡,李維傑打開素察的手機刪掉了他拍的視頻,然後用毛巾還是什麼的擦掉手機上的指紋。這一場戲,肖央演出了一個父親的憤怒。
這讓他不得不直面素察的罪行,但他卻要在這個過程中使用自己的意志壓抑憤怒,因為他還有要做的事情,解決這些證物,製造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的鏈條,來確保他們一家的安全。
手機的處理方法是丟到運砂石的貨車車斗里,用手機塑造素察離開的行動線,不僅消除了證據,也在誤導後期破局的方向。
黃色小車的處理方法是沉進河裡,在一個坡道上,放開手剎,車裡就溜進了河道中。但在最後一點點車尾要沉沒在河水裡時,岸上突然來了一個牧羊人,他趕著一群羊,李維傑聽到聲音連忙躲在了旁邊的蘆葦里。
這一場戲肖央演出了那種緊張感,一邊望著牧羊人,希望他不會發現,趕緊走;一邊望著河水,希望這車快點沉下去。眼神、面部表情和身體動作都塑造了緊張的氛圍。
在牧羊人要離開的時候,他的水瓶掉在了地上。影片中的音效,放大了這個水瓶的落地聲,有種什麼東西要被打破的感覺。
牧羊人回頭低下頭撿瓶子的時候,抬起頭河面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證物銷毀成功。或者說暫時銷毀成功。
03 牧羊人的寓意
《誤殺》中羊經常出現,比如李維傑去寺廟捐錢的時候,僧人趕著一隻羊。而他們一家誤殺素察之後,李維傑再去寺廟捐錢,羊已經不見了,僧人也拒絕了他的錢。
河邊牧羊人的出現,把河中沉車這一場戲塑造的很有緊張感,內部也充滿了寓意。牧羊人趕羊,在意的卻不是羊,而是手中的水瓶。水瓶落地的時候,他有個瞬間會看到證據,但也在一瞬間錯失了這個時間。
牧羊人的寓意,有些觀眾的說法是寓意是李維傑與一群無意識中被他操控的證人,李維傑是牧羊人,而證人們是羊。
那個水瓶的寓意又是誰?哈哈哈,大家都喜歡給生物添加寓意,非生物也可以添加寓意嘛。砸下來的水瓶,難道是指素察的警察局長母親,又或者是在察國爆發的暴亂?
04 製造證人
李維傑銷毀證物後,回到家裡。
想要製造不在場的證明,李維傑相處的方法是製造證人,讓他們證明2、3號李維傑一家都在另一座城市,所以與素察的失蹤沒有關係。
他帶著妻女早上坐車前往看拳賽的那個城市,目的是製造證人。
第一個是大巴售票員。在大巴上,李維傑和售票員討論的是昨天晚上的拳賽,在今天要打。混亂售票員的時間,讓他認為他們是2號去看那場拳賽的。
第二個是蛋糕店老闆娘。李維傑帶著一家人去蛋糕店,給小女兒安安買了奶油蛋糕。讓蛋糕店老闆娘為他們一家當證人。證明他們在2號的確在這買過奶油蛋糕。
第三個是酒店前台。李維傑帶著妻女去維修網絡的酒店退房,故意暴發出爭吵,吵的是一家四口只住了一間房,而且還超時退房,酒店前台要多收錢。吵的目的是為了讓酒店前台認為2號晚上他們一家是在這住的。
第四個是電影院監控。李維傑一家還去看了電影,目的是讓監控記得他們3號去看了的電影吧。這個監控時間沒法改,應該是3號的證明
第五個是夜市的監控。買衣服的夜市,李維傑給妻子買衣服。製造3號晚上的監控證據。
第六個是最關鍵的,拳賽現場的證人,爆米花小哥。李維傑一家去看拳賽,李維傑故意打翻爆米花小哥的爆米花,說要付錢,然後說沒錢付要去外面的取款機取錢。實際上他並沒有去取錢,而是為了和2號晚上他在取款機監控中出現的取錢畫面相吻合。爆米花小哥也會在不經意之間創造出記憶的證據。
所以,證據鏈的完善也形成了,2號早上李維傑一家坐車去,到地方的時候是中午,他們去吃了奶油蛋糕,晚上去看了拳賽,打翻了爆米花小哥的爆米花。3號他們一家去看了電影,在酒店退房,晚上還逛了夜市買衣服後坐大巴返回。
05 讓證據鏈自行完善
在《誤殺》中,這條證據鏈出現了4次。
第一次是李維傑創造證據鏈的過程,劇情的速度過的很快,只有爆米花小哥那稍微慢了一點。有點像個超速播放的夢境,只選出其中重要的點了一下。
第二次是李維傑一家被抓起來在審訊室接受詢問時說的,通過李維傑一家的口供呈現事件的順序是坐車去、吃奶油蛋糕、看拳賽、看電影、退房吵架、買衣服回家。
審訊的時候,畫面穿插著李維傑對妻女的審訊培訓,比如要說真話,只是他們把時間錯亂了;在拳賽的描述上,都只說自己感受最深刻的;大女兒平平應該對周幾記得更準確,時間的話小孩子不用說的太準確之類的。
李維傑面對妻女的審訊培訓和看著審訊監控逐漸不爽的警察局長,兩人之間有種超時空對抗的感覺。影片的畫面中,鏡頭是對準李維傑的臉的,像是要製造出催眠觀眾的感覺。肖央的演技在這也起到了不錯的表現,不僅讓劇中人相信,而且讓觀眾同樣感受到這樣做的必要。
第三次是在證人的口供中,小賣部的大叔和李維傑的公司夥伴是通過李維傑的說法為他作證,然後是大巴售貨員、蛋糕店老闆娘、酒店前台、拳賽爆米花小哥。而警察局長就負責挖出監控,填補其中的證人沒說到的空白。準確來說,是警方和李維傑製造的證人在共同完善這條證據鏈,使它能夠變得足夠可信。
這樣以來,警察局長找不到證據只能放人。
第四次是在警察局長的口述中,她發現了李維傑是如何通過操縱證人的記憶達到目的。她把李維傑的布局操作拼湊起來,卻無法找到證據,證明她說的是對的。唯一的想法就是繼續抓過來,無論用什麼方法也要問出來。
李維傑的布局讓他們一家經受住了審訊和時間帶來的壓力,這些都是通過理性思維可以控制的。雖然提前給小女兒安安做好了心理建設,但她是怎麼也承受不了父母和姐姐都在被暴打的折磨的,警察局長發現了安安的異樣,於是她成了《誤殺》中的突破口。
因為安安在晚上看到了母親和姐姐在運東西,那東西還露出了一隻手。而且她還看見母親挖墳。所以安安抵抗不住壓力時,在警察局長說只要她說出實情,她的家人就不用受到折磨時,安安選擇說出了這些。
而《誤殺》到這也進入了黑暗時刻,真相即將被發現,後果又會是怎樣。李維傑一家還能逆轉麼?素察的屍體能否被發現是最關鍵的證據。
這一點是我覺得影片的最大懸念也是高潮,就不劇透啦。看完的小夥伴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本文為籃子原創,圖片來自《誤殺》的宣傳海報及截圖,歡迎關注,一起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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