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5月1日起,這類交通違章可異地處理!

2020-04-15     天水城市在線

近日

公安部修訂有關規定

明確交通違法行為人

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

這項措施將於5月1日起

在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試點

6月底將在全國全面實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oTkGf3EBfwtFQPkd58p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