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第二篇 建築防火 第一章,概述

2019-11-30     聖傑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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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要求:通過本章學習,應了解建築火災常見的原因及其主要危害:掌握建築防火的技術方法。

建築是人們用建築材料構成的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間。從19世紀中葉以來,我國的建築經歷了從傳統的中國既有建築體系到中西交匯、風格多樣的現代建築的發展歷程,並且隨著歷史變遷和時代發展,建築功能、技術、造型與風格呈現出多元化的狀態。在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過程中,建築是一個重要的載體,城市的規模和功能、經濟的增長和繁榮、社會的變革和進步都濃縮在城市建築的發展變化中。

建築防火是指在建築設計和建設過程中採取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災發生和減少火災對生命財產的危害。通常,建築防火措施包括被動防火和主動防火兩個方面。建築被動防火措施主要是指建築防火間距、建築耐火等級、建築防火構造、建築防火分區分隔、建築安全疏散設施等,建築主動防火措施主要是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


一、建築火災的原因

從我國多年來發生火災的情況來看,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城鎮數量和規模的擴大,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生產和生活中用火、用電、用易燃物和可燃物以及採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設備、工藝逐漸增多,因而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也相應增大,火災發生的次數以及造成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呈現上升趨勢。

建築起火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電氣火災、生產作業火災,以及生活用火不慎、吸煙、玩火、放火和自燃、雷擊、靜電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災(詳見第一篇第二章)。分析建築起火的原因是為了在進行建築防火設計時,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地採取消防技術措施,以防止火災發生和減少火災的危害。

二、建築火災的危害

建築在為人們的生產、生活和學習創造良好環境的同時,也潛伏著各種火災隱患,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火災。根據近年來的統計,高層、多層、單層和地下等建築的火災次數占火災總數的70%以上,造成的人員死亡和直接財產損失分別占火災死亡總人數和直接財產總損失的80%和85%以上。建築火災具有空間上的廣泛性、時間上的突發性、成因上的複雜性、防治上的局限性等特點,其發生也是在人類生產、生活活動中,由自然因素、人為因素、社會因素的綜合效應作用而造成的非純自然的災害事故。建築火災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危害人員生命、造成經濟損失、破壞文明成果、影響社會穩定等(詳見第一篇第二章)。

三、建築防火的原理和技術方法

建築防火原理是根據社會群體行為的規律和後果,採取相應的技術手段,實現控制建築火災發生、避免和減輕火災對人的生命以及財產造成危害的目的,滿足人們對建築消防安全的需要。具體來講,就是根據建築工程的建設目標,遵循火災發生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方法,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技術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標準、規範,針對建築的使用性質和火災防控特點,從消防安全角度進行綜合、系統的設計。建築防火的技術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總平面布局

建築的總平面布局要滿足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一是要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生產經營規模、建築高度、建築體積及火災危險性等,從周圍環境、地勢條件、主導風向等方面綜合考慮,合理選擇建築物位置。二是要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劃分生產區、存儲區(包括露天存儲區)、生產輔助設施區、行政辦公和生活福利區等。同一企業內,若有不同火災危險的生產建築,則應儘量將火災危險性相同或相近的建築集中布置,以利於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便於安全管理。三是為防止火災因傳導熱、對流熱、輻射熱影響而導致火勢向相鄰建築或同一建築的其他空間蔓延擴大,並為火災撲救創造有利條件,在總平面布局中,應合理確定各類建(構)築物、堆場、儲罐、電力設施及電力線路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四是要根據各建築物的使用性質、規模、火災危險性,考慮撲救火災時所必需的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撲救面。

(二)建築結構防火

建築結構的安全是整個建築的生命線,也是建築防火的基礎。建築物的耐火等級是研究建築防火措施、規定不同用途建築物需採取相應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據。在建築防火設計中,正確選擇和確定建築的耐火等級,是防止建築火災發生和阻止火勢蔓延擴大的一項治本措施。對於建築物應選擇哪一級耐火等級,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和規模及其在使用中的火災危險性來確定,如性質重要、規模較大、存放貴重物資,或大型公共建築,或工作使用環境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應採用較高的耐火等級;反之,可選擇較低的耐火等級。當遇到某些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達不到規範要求時,可採取適當的方法加以解決。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適當增加構件的截面積,對鋼筋混凝土構件增加保護層厚度,在構件表面塗覆防火塗料做耐火保護層,對鋼樑、鋼屋架及木結構做耐火吊頂和防火保護層包敷等。

(三)建築材料防火

很多建築材料是可以燃燒的,特別是大多數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這些建築材料在燃燒後往往會產生大量的煙霧和有毒氣體,對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威脅。為了預防火災的發生,或阻止、延緩火災的發展,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的危害,必須對可燃建築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燒性能進行有效控制。建築材料防火就是根據國家的消防技術標準、規範,針對建築的使用性質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選用建築防火材料,從而保護火災中的受困人員免受或少受高溫有毒煙氣侵害,爭取更多可用疏散時間。建築材料防火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控制建築材料中可燃材料的數量,受條件限制或裝修特殊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的,應當對材料進行阻燃處理;與電氣線路或發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在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疏散的走道內應當採用不燃材料。

(四)防火分區分隔

如果建築內空間面積過大,發生火災時就會導致燃燒面積大、蔓延擴展快,因此在建築內實行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勢的蔓延,既利於人員疏散和撲火救災,又能達到減少火災損失的目的。防火分區包括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水平防火分區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內,利用防火隔牆、防火捲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將建築平面分為若干個防火分區、防火單元;豎向防火分區指上、下層分別用耐火的樓板等構件進行分隔,在建築外部採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牆等技術手段,對建築內部設置的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採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區的劃分應根據建築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以及建築的耐火等級、建築內容納人員和可燃物的數量、消防撲救能力和消防設施配置、人員疏散難易程度及建設投資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慮。

(五)安全疏散

人身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以人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須始終貫穿於整個消防工作。從特定的角度上說,安全疏散是建築防火最根本、最關鍵的技術,也是建築消防安全的核心內容。保證建築內的人員在火災情況下的安全是一個涉及建築結構、火災發展過程、建築消防設施配置和人員行為等多種基本因素的複雜問題。安全疏散的目標就是要保證建築內人員疏散完畢的時間必須小於火災發展到危險狀態的時間。

建築安全疏散技術的重點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位置和疏散距離。基本要求是: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設有至少兩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必須滿足室內最遠點到房門,房門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樓梯間的行走距離限值;疏散方向應儘量為雙向疏散,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減少袋形走道的設置;選用合適的疏散樓梯形式,樓梯間應為安全的區域,不受煙火的侵襲,樓梯間人口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保護;通向地下室的樓梯間不得與地上樓梯相連,如必須相連時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通過防火門出人;疏散寬度應保證不出現擁堵現象,並採取有效措施在清晰的空間高度內為人員疏散提供引導。

(六)防煙排煙

煙氣是導致建築火災人員傷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有效控制火災中煙氣的流動,對保證人員安全疏散以及滅火救援行動的展開起著重要作用。火災中合理地排煙排熱,對防止建築物火災的轟燃、保護建築也是一種十分有效的技術措施。

煙氣控制的方法包括合理劃分防煙分區和選擇合適的防煙、排煙方式。劃分防煙分區是為了在火災初期階段將煙氣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以便有組織地將煙氣排出室外,使人員疏散空間的煙氣層高度和煙氣濃度處在安全允許值之內。防煙排煙系統可分為防煙系統和排煙系統。防煙系統是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防止煙氣進人疏散通道、防煙樓梯間及其

前室或消防電梯前室的系統。排煙系統是指採用機械排煙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將煙氣排至建築外,控制建築內的有煙區域保持一定能見度的系統。防煙、排煙是煙氣控制的兩個方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在建築防火設計中,應合理設計防煙排煙系統。

(七)建築防爆和電氣防火

在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Iii物質的廠(庫)房中,當爆炸性混合物達到爆炸濃度時,遇到火源就能爆炸。爆炸能夠在瞬間釋放出巨大的能量,產生高溫、高壓氣體,使周圍空氣強烈振蕩。在環繞爆炸中心的一定範圍內,建築或人會因受到衝擊波的影響而被破壞或造成傷害。因此,在進行建築防火設計時,應根據爆炸規律與爆炸效應,對有爆炸可能的建築配備相應的防止爆畢炸危險區域,合理設計防爆結構和泄爆面積,準確選用防爆設備。

電氣火災在整個建築火災中占有1/3的比重,主要有用電超負荷、電氣設備選擇和安裝不合理、電氣線路峽設不規範等原因。為有效防止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保證建築內消防設施正常供電運行,對建築的用電負荷、供配電源、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及其安裝敷設等應當採取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防火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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