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第一次挑選保險產品,在考慮要買什麼牌子的產品時,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中國人壽、平安、太平洋保險、泰康或者友邦,這幾家平時聽得比較多的公司。
除此之外,別的公司就很少能在第一時間想到了,比如華貴人壽、同方人壽。幾乎「買保險」就跟上面的「五家公司」劃了等號。
然而,今天小寶在本章內容的開頭,想重點分享的第一個的投保省錢秘籍就要顛覆大家這個認知——其實買保險不需要關注公司大小,產品好才是第一位的。
有的人看到這可能會納悶,買保險不看公司大小,萬一貪便宜買了不知名小公司的產品,但要是在需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那我的保險不就白買了嗎?
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這個擔憂,放心,下面小寶就給大家說說內行人是怎麼看待這件事兒的。
1、成立保險公司的門檻特別高
有人可能註冊過公司,花點錢租個場地再辦辦手續就行了,非常簡單,幾乎是零門檻。
但成立保險公司可不一樣,咖位不夠,想都別想。
就連京東老大劉強東這種級別的人物,苦哈哈申請了好幾年都硬是沒拿到屬於自己的保險牌照。
後來眼看著馬雲和馬化騰的保險事業搞得熱火朝天,實在等不及,只好曲線救國,入股安聯保險,買了它近一半的股份,成立了現在的「京東安聯」。
成了保險公司的門檻到底有多高呢?
1)有錢,絕對的有錢
國家要求成立一家保險公司的實繳資本不是50萬、500萬,而是最低2億。
《保險法》第六十九條:
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經營規模,可以調整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限額。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更可怕的是,大部分新註冊的公司在實繳資本這塊兒,都遠遠超出最低標準。
以前兩年成立的人保養老為例,實繳資本是40億。在他們眼裡錢好像都是大風刮來的一樣,一般人可玩不轉。
同時,在《保險法》第68條中的(一)還指出,主要股東得具有持續盈利的能力,近三年不能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也不能低於2億元。
目的很明確,萬一你們家開的保險公司玩兒不轉,你得有能力去填窟窿。
哪怕是這樣,目前在銀保監會排隊申請的公司也超過了200家。一「照」難求,可以說保險牌照是目申請難度最高的牌照之一了。
2)會賺錢,會持續地賺錢
這點從《保險法》第68條中的(四)和第70條中的(二)和(三)能看出來,成立保險公司除了要有錢,還要證明自己這家公司有持續盈利的能力,說白了就是會賺錢。
第六十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十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保險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業務範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投資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背景資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投資人認可的籌備組負責人和擬任董事長、經理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 (六)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原因很簡單,保險的售後非常重要,而且周期非常長。不像手機,今年我們買台iPhone 11,兩年後蘋果公司玩脫倒閉了,手機壞了沒售後維修,大不了就換華為用唄,幾千塊錢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影響並不大。
但保險的售後不一樣,周期長達十幾甚至幾十年都有可能,而且很多都是大額理賠,動不動就是幾十上百萬,被保人都等著保險公司的錢救命呢。
萬一發生保險事故的老百姓在最需要理賠款的時候因為保險公司倒閉了而沒能獲賠,對於社會的安定肯定會有負面影響。
因此站在國家的層面,絕對不會放那些不會賺錢、不靠譜的保險公司進入市場攪渾水,否則就是給自己未來埋雷。
索性不如開頭的時候要求嚴格點,你好我好大家好。
2、時刻被監管,亂來就罰款
如果成功過了剛剛的高門檻,不算完事兒,還得接受老大銀保監會各種嚴格的監管,比如資金運用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
就像班主任,天天想著法地盯學生。
簡單說一下:
1)收來的錢不能胡花(資金運用監管)
保險公司發行自己的產品之後,只要產品力過得去,都是上億地收保費。
這麼大規模的資金如果不好好盯著的話,比如被保險公司拿去炒股、炒房,賺了還好說,虧了的話,拿什麼賠給要理賠的人?
所以監管層對於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設了限制: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監會令2014年第3號的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
不能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不能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不能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不能購買st股票
用一句話總結,就是不能把消費者交上來的保費拿去投資高風險的東西!
2)時刻看你家底夠不夠厚,賠不賠得起(償付能力監管)
償付能力顧名思義,就是判斷賠不賠得起的指標。
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標準來看,指標在100%的時候,保險公司第二年倒閉的機率不高於0.05%。
一年有四次「期末考」,結果會放網上公示,所有公司都得死守100%這條線,絕對不敢玩脫。
不然等著的就是各種處罰措施,比如讓股東多投錢、限制股東分紅、限制商業廣告、禁止銷售新產品之類的。
目的只有一個,確保消費者需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都不差錢!
3、各種兜底兜底兜底再兜底
保險公司其實自己有時候也慫,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比如一架航班的乘客都買了意外險,每個人100萬保額,哪怕是只坐了200個人,飛機墜毀的話保險公司也得賠2億,傷不起……
所以保險公司也會給自己的保單上保險,希望出事的時候能有個人跟自己一起背鍋,也就是所謂的再保險。
舉個例子:
小花給自己買了份住院醫療險,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錢,要找保險公司理賠100萬。
而保險公司當時也怕突然哪天生病的人太多,於是找了再保險公司分攤風險。所以小花這次理賠,保險公司自己負責賠60萬,再保險公司賠40萬,大大減輕了保險公司的賠付壓力。
同時,所有的保險公司都要繳保險保障基金,由國家保管。
簡單來說就是保險公司每賣出一份保險,都要從保費當中抽出來一部分上交給監管機構成立的保障基金里。
當監管看到有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快撐不下去了,就會伸出援手相救,幫助他們挺過難關。
像安邦人壽,新華人壽、中華聯合等公司都被援助過,現在都活得好好的,其中新華人壽還在A股上市了。
除此之外還有保證金制度,從註冊開始就要按照註冊資本的20%繳納保障金,把存到指定銀行。如同押金,以後捅了婁子可以用來還債。
最後,如果發生黑天鵝事件,上面說的那些都沒能頂住,發生了「史無前例」的事件,保險公司還是倒閉了,咋辦呢?
小寶告訴你,不用慌,後面還有大招等著。
保險法明確說了,如果保險公司破產了,要先找人接盤,實在找不到的,國家會指定一兩家公司強制接盤!
《保險法》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一般都是國資背景的「大」公司接手,保單還是原來的配方,保費不變保障內容也不變,原來保什麼,接手後就繼續保什麼。
所以啊,既然保險公司的後盾這麼強,我們就沒有必要只盯著大公司、大品牌買保險了。而所有的重心,應該放在保險產品本身的保障內容和性價比上,只要產品是好的,價格是划算的,我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