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市企業員工返崗工作,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加大新員工招引力度,推動企業復工復產,2月16日,義烏市人社局會同財政局出台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企業用工保障的意見》。
結合政策實施情況和當前企業員工返崗實際,2月26日,我市對《意見》中的相關事項進行明確和調整——
「給予自行返義員工補貼」的享受補貼時間順延一周。
對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通過鐵路列車、客運汽車方式來義的企業員工,車票費用全額補貼;對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7日期間來義的企業員工,減半補貼。
對於自駕返義員工,在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返回的,按照同地區乘坐鐵路列車標準給予補貼,確無鐵路列車的,參照客運汽車標準;對於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7日期間來義的,減半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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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曉燕
編輯:張丹娟 責編:柳青